2018年来,宣城市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坚持加强扶持与防范风险并重,把支持产业发展、助力产业扶贫作为提高扶贫质量和内生动力的根本出路,积极支持“四带一自”扶贫模式,“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模式,即各类园区带动、龙头企业带动、合作社带动、家庭农场带动和贫困群众自我调整种养结构发展产业。做好“加减乘除”法推动产业扶贫到村到户。截至9月末,全市金融精准扶贫贷款余额12.3亿元,其中产业扶贫贷款4.7亿元,同比增长168%,推动发展到户产业项目10.5万个,发展到村产业项目734个。
一、 做“加”法,加大金融支持产业扶贫合力
一是围绕地方扶贫项目规划统筹金融服务安排。主动配合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结合地方“十三五”规划和年度脱贫工作计划做好扶贫产业项目库建设,充分发挥金融扶贫主办银行牵头作用,引导各金融机构针对有扶贫任务的5个县(区)谋划的6645个扶贫项目,逐一分解、积极对接相关金融服务。
二是结合区域资源禀赋支持特色产业发展。推动各县(区)金融机构立足本地自然生态资源优势,有针对性地创新扶贫信贷产品,大力支持贫困村(户)发展稻渔综合种养、优质茶叶、林下中药材、笋竹两用林等特色种养业,切实增强贫困村(户)自我发展“造血”能力。2018年来全市银行机构新增特色产业扶贫贷款1.52亿元,带动贫困户发展生产18658户。
三是政银担联动形成支持产业扶贫合力。人行宣城市中心支行根据《宣城市再贷款支持脱贫攻坚实施意见》,发放2亿元再贷款专项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大产业扶贫贷款投放,推动各级政府出资1.88亿元建立扶贫产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用于对扶贫贷款进行贴息,并由有政府背景的担保公司为扶贫贷款提供担保,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
二、做“减”法,降低金融支持产业扶贫风险
一是落实政策导向减成本。坚持政策扶持与市场导向相结合,在扶贫信贷投放方面优先支持绿色、涉农加工扶贫项目,引导产业扶贫由低效向高效转变。各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充分发挥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包村到户,助力地方扶贫项目“一村一品”战略实施,目前全市特色种养业扶贫到户覆盖率已达70%以上。认真落实扶贫贷款贴息和扶贫再贷款相关政策要求,引导产业扶贫贷款利率控制在合理水平,切实将政策优惠传导至扶贫项目。
二是加强项目评估减风险。各金融机构主动加强与地方扶贫、经信等部门沟通,充分了解产业扶贫项目相关信息,不断改进产业项目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深入推进农业保险试点,宣州区作为全省农业保险16个扩大试点县(区)之一,积极探索建立覆盖大宗农作物生产成本的“基本险+大灾险+商业险”三级保障体系和特色农产品保险保障模式。
三是拓宽扶持领域减空白。将金融扶贫与农村“两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农村“三变”(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改革试点协调推进,在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积极整合资源,为金融支持产业扶贫增信,推动全市所有109个贫困村结合自身资源优势发展产业脱贫。目前,全市5个县(区)集体经济空白村基本消灭,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 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是指不愁吃、不愁穿,保障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全面实现。
三、做“乘”法,放大金融支持产业扶贫效益
一是持续改进贫困区域金融服务基础。对无固定电话网络的贫困村通过布放无线POS机等方式,设立惠农服务点,为贫困地区农户提供缴费、转账、小额取现等综合性服务。不断推进助农取款点升级惠农金融服务室建设,优先升级贫困村的基础金融服务,确保惠农金融服务室具有支付、征信、现金服务、维权等功能。近年来全市已有636个助农取款点升级为惠农金融服务室。
二是持续推动农村地区产业融合发展。在再贷款等政策资金使用上,优先支持县域农副产品加工、收购、产销关系密切的上下游企业,扩大“续贷通”、“循环贷”等信贷产品的覆盖面,2018年来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398户、联结农民5.63万户,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积极支持农村电子商务生态链建设,5个县(区)建成电商物流配送中心11个,109个贫困村乡村服务网点覆盖率达100%。
四、做“除”法,遏制金融扶贫领域不正之风
一是遏制金融扶贫领域“不作为”现象。将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纳入金融综合管理,严格按照相关工作方案进行不定期检查、定期通报,树立奖优罚劣、奖勤罚懒的导向。加强对重点产业扶贫项目和单项重点工作的调度推进力度,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到人,紧盯目标不放,确保金融扶贫各项工作有效推进。
二是遏制金融扶贫领域“乱作为”现象。全面加强金融扶贫领域作风建设,根据《金融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推动金融扶贫作风长效机制建设,明确《银行金融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任务分解表》,加大对金融扶贫工作人员的管理,强化廉政警示教育,预防金融扶贫领域“微腐败”,切实管好用好金融扶贫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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