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统筹内外资源,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保持融资总量平稳增长。进一步强化逆周期调节,灵活运用货币政策工具,保持流动性总量适度。增强货币政策工具导向效果,调节好流动性总量和市场利率水平,从量价两个方面保持货币金融环境合理稳健。积加强货币政策工具导向和“窗口指导”的力度,督促地方法人机构用好用足央行政策资金和降准释放的流动性,有效满足本地实体经济合理融资需求。
二是提高实体经济服务效率。围绕地方经济发展规划,加强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区域发展政策的协调配合,积极支持新材料、新能源、新商业模式等新兴产业发展。高效推进“百名行长进千企”第二阶段专项行动,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发挥金融杠杆作用,加强涉农、小微信贷考核和货币政策执行情况评估,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涉农、小微、农村路网改造、重大水利工程等民生领域的金融支持。继续开展电子商业汇票的推广应用工作。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增强农村和贫困地区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引导金融资源向地方经济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倾斜。
二、坚持风险责任意识,打好防范化解风险攻坚战。
一是加强金融风险监测评估。在“大金融”风险监测分析框架下,不断改进对互联网金融等监测预警。积极推进经济主管部门协作,进一步做实地市级金融稳定工作协调机制。
二是拓展金融风险分析外延。探索对保险和证券营业机构及具有融资功能的非金融机构现场评估,拓宽金融稳定工作信息渠道。密切关注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情况,健全名单制并及时更新。
三是完善金融风险防控机制。充分发挥存款保险“金融安全网”和央行金融机构评级对地方法人机构的约束作用,促进微观监管与宏观审慎管理职责的有机统一。
三、坚持创新思维,激发金融改革发展活力。
一是深入推进区域金融改革。认真做好宣州区农房抵押贷款试点工作阶段性总结,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试点工作方案,积极探索、大胆实践。继续做好货币政策工具“自主周转”支持宁国市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工作,争取更多政策支持。进一步灵活运用货币政策工具,丰富金融服务农村“三变”改革的形式与内涵,提高服务效率。
二是深化信用体系建设。在农村和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信用体系建设成效,推动一个县域地区创建为“信用示范县”。开展农村信用体系“一村一档”和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一圈一档”规范化建设。形成两个体系建设的标准化流程,充分发挥示范效应,带动提升全辖两个体系建设成效。
三是切实贯彻“放管服”改革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工作。做到“两个不减、两个加强”。建立优化银行账户服务长效机制,以新支付、新金融,为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
四、坚持合规管理和便利化并举,着力提升外汇管理工作水平
一是健全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的管理框架。提升外汇市场微观监管能力建设,强化真实合规监管。提高非现场监测效率。加大对外汇指定银行和涉外企业货物贸易、服务贸易、资本项目、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等业务的非现场核查力度。
二是进一步优化外汇服务水平,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扩大参训企业范围,提升辅导期企业培训效果。加大对外贸企业走访调研力度,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传导,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在贸易争端、跨境融资、收付汇、规避汇率风险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三是推进“数字外管”和“安全外管”建设。联合宣城市税务局探索推进服务贸易对外付汇税务备案电子化网络化工作。
五、坚持金融为民理念,强化金融管理与服务效能
一是不断增强依法管理金融意识。继续推广双随机抽取系统的使用,依照规定开展年度综合评价工作,依法开展综合执法和各专项执法检查。梳理完善行政权力清单。严格依法行政,全方位提升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效力,促进辖区金融稳健有序运行。
二是持续深化支付结算管理。完善惠农金融服务管理办法,促进普惠金融支付服务可持续发展。加快农村支付环境建设提档升级。优化民营和小微企业支付服务环境,助力支付服务实体经济。大力推动宣城市移动支付便民示范工程建设。
三是统筹加强征信管理和服务。做好二代征信系统上线运行工作。推进实施“诚信成长计划”。抓好核心供应链业务。选择交通便利的银行网点布设个人信用报告自助查询机,并加强管理维护。
四是稳步提升经理国库水平。积极配合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工作,做好社会保险费、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金税工程(三期)”系统整合等改革工作。积极推进电子退(更、免)业务。持续开展“送国债服务下乡”和惠农金融服务室“便农购债”活动。
五是进一步增强现金服务效能。推进现金服务示范区的建设。继续开展“农村现金服务万里行”第二阶段工作,在前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出台进一步加强农村现金服务工作方案,构建农村现金服务点考评机制。
六是切实加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同时上下联动,指导辖内成立县级金融消保协会。继续开展金融消费者教育,持续加强金融广告治理,扎实开展金融消保监督检查,稳步推进环境评估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