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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001050300/201909-00007 组配分类: 学生资助
发布机构: 职业技术学院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 通知
名称: 关于做好201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05-16
索引号: 0000001050300/201909-00007
组配分类: 学生资助
发布机构: 职业技术学院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 通知
名称: 关于做好201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05-16
关于做好201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16 00:00 来源:宣城职业技术学院 浏览次数: 字体:[ ]

二级学院:

根据国家政策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政策,保证2019年生源地贷款工作顺利开展,现就我校201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首次申请(2019年暑期)

1、申请对象:宣城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在校生、2019级新生

2、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已开通的县(市、区);

4)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3、办理程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初审。金融机构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4. 贷款金额

借款人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

5. 贷款利息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6. 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0年确定。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二、续贷申请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一年一申请,在2019-2020学年需要继续贷款的学生须在本学期结束前在国家开发银行农信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中填写续贷声明,并提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学生提交的“续贷申请”申请进行审核。

三、毕业确认

(一)流程

1、贷款毕业生申请毕业确认。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毕业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核对和更新个人和共同借款人信息,补全就业单位等其它信息后,发起“毕业确认”申请。农信社贷款毕业生登录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助学贷款在线服务系统(https://eloans.ahrcu.com/stu/),在“信息变更”项下的“毕业确认申请”功能模块中,点击“新增”,完善个人最新信息后即可发起毕业确认申请。

2、变更信息确认。专升本的学生在“就业信息”一栏中填写升学学校信息,是否需要毕业确认需与当地资助管理中心联系。

暂无就业单位的学生,仍需做毕业确认,但在就业单位一栏的填写不做强制要求,但当该毕业生找到就业单位后应及时登陆学生系统进行填写。如毕业确认后又变更了联系方式,请及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更新,以便县资助中心和贷款经办银行与学生保持联系,避免出现贷款逾期,造成个人信用损失;

3、毕业确认审核。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学生提交的“毕业确认”申请进行审核,完成毕业确认工作。对信息未填写完整或有误的同学申请的“毕业确认申请”,学校将不予审核,由此造成的影响由学生本人自行负责。

(二)特殊情况处理

1、如借款学生合同状态显示“正常”以外的其他状态,如显示“已结清”、“县资助中心经办人谢绝”、“分行经办人谢绝”,无需进行毕业确认;

2、延期还款。对于继续攻读学位的贷款毕业学生,学生在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具体办理程序以学生生源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求为准;

3、提前还款。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农信社生源地贷款可以提前还款。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农信社学生在线服务网站,发起提前还款申请,具体办理程序以学生生源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求为准;

四、相关要求

1、凡成功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当年在校不可同时申请农信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及时关注并掌握贷款学生基本情况,同时积极做好贷款学生的监督管理、诚信教育工作。请各二级学院624前将学生签字确认的2019届生源地贷款毕业生告知确认书》收齐提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行政楼308(具体名单将发至各二级学院相关老师QQ

                                                                                                         学生处

20195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