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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44967/201906-00217 组配分类: 部门和专家解读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其它
名称: 部门解读:《关于创优“四最”营商环境的意见》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18-08-30
索引号: 003244967/201906-00217
组配分类: 部门和专家解读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其它
名称: 部门解读:《关于创优“四最”营商环境的意见》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18-08-30
部门解读:《关于创优“四最”营商环境的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8-08-30 00:00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为什么要制定《关于创优“四最”营商环境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政府《关于创优“四最”营商环境的意见》(皖政〔2017〕120号)、《关于整治“两难两多一长”改善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18〕141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更好地参与G60科创走廊建设,争当长三角一体化更高质量发展安徽排头兵,市“四最”办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参照省政府皖政〔2017〕120号文件,市创优“四最”办组织起草了《“四最”意见》。

二、《关于创优“四最”营商环境的意见》目标是什么?

充分结合长三角地区一体化更高质量发展及G60科创走廊建设有关精神,融合了全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最新要求,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整治“两难两多一长”改善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18〕141号)等文件精神,制定具体推进措施,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主体,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三、主要任务是什么?

从持续减少审批事项、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全面提升行政效能、优化企业经营环境、建立保障机制等方面,制定具体推进措施,明确目标任务及责任分工,构建创优“四最”营商环境推进体系,积极促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采取什么措施?

主要有四部分措施:

一是持续减少审批事项,主要是强调对接沪苏浙,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营造宽松、便捷的营商创业环境;推进项目审批标准化;开展项目联合测绘、联合踏勘、联合验收;探索投资项目评价改革,推进多评合一;下放初步设计审批职权等。

二是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主要强调接轨沪苏浙,构建政务服务“一张网”;深化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改革,推进集中统一审批;推进企业投资项目代办;实行“不见面”送达等。

三是全面提升行政效能,主要强调改进政务流程,提升政务效能。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行企业承诺制;推进“减证便民”等。

四是优化企业经营环境,主要是强调优化对企业的政务服务。常态化推进“四送一服”工作;构建行政机关涉政事务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清理和减少各项检查;推进市场监管规范化建设;推进社保服务跨区域合作;信守招商承诺等。

五、如何保障政策实效?

一是加强组织推动。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四最”营商环境营造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组织实施,细化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节点,把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延伸到“最后一公里”。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等,建立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协调机制,实行季度工作例会制度。各县人民政府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上下联动,系统推进改革。加强与沪苏浙结对合作地区对接,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在营商环境方面推进无缝对接,更好地服务长三角一体化更高质量发展。

二是切实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不断完善促进民间投资和民营经济发展制度规范,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建立涉及产权纠纷的中小企业维权机制。建立投诉举报机制,凡是企业对损害营商环境的投诉举报,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凡是违反优化营商环境的行为,一律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三是积极弘扬企业家精神。完善政企沟通机制,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多渠道、多方式大力宣传企业的重要社会贡献,弘扬创新、创造、奉献的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提振企业家信心,推动创新创业。按有关规定组织开展优秀企业家评选表彰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尊重企业家、爱护企业家的良好氛围。

四是优化枢纽调度机制。由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及时梳理汇总项目业主、企业和群众诉求,通过全市政务服务“一张网”等,第一时间分解到有关单位,明确反馈时限,提出有关要求,形成任务交办单。责任单位要对照任务交办单,一项一项落实、一个一个销号,在规定时限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诉求方,同时抄报政务服务中心。各级政务服务中心通过定期调度、专项督察等,跟踪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确保项目业主、企业和群众满意。

五是建立量化考核机制。建立“四最”营商环境评价体系,根据工作职能、工作性质等,设置不同考核指标、权重、程序等,科学确定分值和等次,重点考核效能提升、问题解决、群众满意等,亮点工作可予以加分。实行明察与第三方评估、单位自查与日常巡查、评分与晒分等相结合方式,综合考核各地各单位营商环境营造情况。“四最”营商环境纳入对各市和有关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四最”营商环境落实情况实行季调度、半年通报、全年总结。对工作落实不及时、不到位、不彻底或进展缓慢的单位及其负责同志,按有关规定严厉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