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宣城市中长期青少年发展规划(2019-2025年)》
反馈意见及采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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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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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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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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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纳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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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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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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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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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第(四)青少年文化中“3.培育青年文化人才”第八行“网红主播”建议修改为“网络主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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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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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健全党领导下的以共青团为主导的青少年组织体系中第八行“积极发挥学联、学生会组织作用”建议修改为“积极发挥学联、学生会组织、学生社团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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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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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健全党领导下的以共青团为主导的青少年组织体系中第十一行“充分少先队组织育人作用”建议修改为“充分发挥少先队组织育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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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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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不断加大对青少年社会保障的主持力度中第七行“残疾照料”建议修改为“残疾人照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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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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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第26页第四行“深入青少年人心”建议修改为“深入青少年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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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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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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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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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在第17页第20行“加强少先队科学建设”前加“保障配备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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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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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在第19页第19行“深化青年志愿服务工作”调整至第7页第11行“实施宣城青少年志愿者行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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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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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青年志愿服务工作”主体是青年,“实施宣城青少年志愿者行动”主体是青少年,在文中两处都有体现,不能合并到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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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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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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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青少年教育板块,打牢家庭教育根基部门:建议增强和明确基层家庭教育基地,如,可以和妇联组织联合,阵地共享,把社区“家长学校”联合打造成“青年之家”,对青年家长进行教育培训,提升家庭教育专业化水平。同时,可以协调工会、文化等部门,整合力量和资源,扩大团组织“青年之家”在基层的有效覆盖面,实现资源共享,发挥公共产品的最大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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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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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学校”和“青年之
家”已分别在第7页和第23页有所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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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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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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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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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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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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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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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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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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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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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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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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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调整为“总体
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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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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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安徽省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8-2025)》,第一部分应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不能用“总体目标”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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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高学校育人质量中“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教育部暂未有此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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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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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将“丰富青少年文化生活”中“加强文明实践中心”调整为“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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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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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健全青少年权益保护机制”中“改革完善未成年人收容教养制度”,收容教养是法律层面的事务,在市级层面是否有相关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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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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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在“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中“督促职责”,建议改为“督导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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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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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安徽省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8-2025)》中的表述,督促一词更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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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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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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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将(一)“青少年思想”中牵头责任单位改为团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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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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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家《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和安徽《安徽省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8-2025)》中的第一大点“青年思想”方面均由宣传部为牵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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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第4页中“加强青少年理想信念教育”相关责任单位增加:合工大宣城校区、宣城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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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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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第4页中开展好“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自觉行动后加上“命名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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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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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在(三)青少年健康、(四)青少年文化、(五)青年安居乐业、(六)青少年社会融入与社会参与和(七)青少年权益保障与预防犯罪的责任单位中删除市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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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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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家《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和安徽《安徽省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8-2025)》,宣传部均为相关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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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在(八)青少年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措施:1.做好长三角一体化战略解读宣讲和2.做好青少年拔节孕穗期发展引导的相关责任单位中删除市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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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
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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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点中“做好长三角一体化战略解读宣讲”宣传部应做好政治把关和思想引领工作;第2点已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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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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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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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页第2点,第14页第1点,第26页第3点中建议将市发改委作为配合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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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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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三点中,发改委均为配合责任单位,不是牵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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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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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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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页中的“传统家风家训”建议改为“好家风好家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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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
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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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修改为“优秀家风家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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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页中的“改善课堂教学”建议改为“改进课堂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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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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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页中的“培养创新兴趣和科学素养”建议改为“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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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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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页中的“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议改为“发展现代职业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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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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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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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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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页第7行“完善未成年人公益性法律援助工作”后加“为青少年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开辟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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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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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由共青团牵头建设的12355青少年综合服务台就是专门为青少年提供的包括公共法律服务服务等的绿色通道,无需过多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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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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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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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将第15页第3点改为“为青年群体建立和完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满足不同层次青年住房的需求。落实公租房保障制度,将符合申请条件的青年群体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探索货币化保障方式。鼓励用人单位为新就业青年职工提供过渡性住房。依托“宛陵聚才行动”,在人才公寓满足高端引进人才保障前提下,尽可能为新就业青年提供实物保障。大力支持青年群体购房刚需,建设青年社区,推动出台公开透明、稳定可预期的财税支持政策,探索建立公积金提取及贷款区别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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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
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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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的实施年限是2019-2025年,是指引相关政策出台的依据,“扩大住房保障范围”“开通快捷办理通道”“加大青年人才公寓建设力度”的表述并无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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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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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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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第9页“加强生命和健康教育”前面加上“大力开展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充分发挥学校示范和辐射作用,提升青少年健康素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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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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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页建议将“广泛开展禁烟宣传”改为“广泛开展烟草危害知识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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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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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第10页“完善艾滋病和性病的防治工作机制”前面加上“持续抓好近视防控,降低青少年近视率,完成年度防控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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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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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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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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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页“推动出台公开透明、稳定可预期的财税支持政策”改为“推动出台公开透明、稳定可预期的财政支持政策,积极向上级部门建议,争取出台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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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
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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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优惠政策市税务局可在国务院或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幅度内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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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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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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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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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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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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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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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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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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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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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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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网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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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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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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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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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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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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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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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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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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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党史地方志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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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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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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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人民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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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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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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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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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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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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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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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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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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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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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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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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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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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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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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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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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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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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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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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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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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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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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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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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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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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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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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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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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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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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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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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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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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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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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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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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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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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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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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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退役军人
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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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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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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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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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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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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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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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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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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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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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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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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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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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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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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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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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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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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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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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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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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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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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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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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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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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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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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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银保监
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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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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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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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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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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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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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广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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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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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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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日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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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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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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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
(外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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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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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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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
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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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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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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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金融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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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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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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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扶贫开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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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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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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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业大学
宣城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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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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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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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军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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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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