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2月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截至12月15日,我市PM2.5平均浓度为4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0.7%,于省定PM2.5考核目标(41微克/立方米)持平;优良天数比例90.2%,同比上升0.6%,优于省定年度工作目标(83%)7.2%;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56.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4%。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高位推动,强化工作调度。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先后23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分管副市长亲自带队开展城区大气督查暗访,推动了城市道路保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大货车绕行、餐饮油烟及露天烧烤整治、市区散煤燃烧等一批问题的解决和处理。市大气办召开17次会商会,强化跟踪调度,定期向各地、各有关单位通报工作情况,不定期交办巡查暗访发现的问题,共拍摄暗访片3期,印发交办函、督办函、通报49份,共计375个问题。秋冬季以来,市大气办按周调度,目前已召开了9次调度会议,协调解决禁燃区外非法散煤点取缔、宣城经开区宝城路与鸿越大道柴油货车临时管控、城区未报建工地多部门联合执法等多个问题,建立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调度机制。
(二)实施专项整治,严守五控领域。自市政府《宣城市建筑领域扬尘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等五个专项行动方案》实施以来,市大气办每周召开调度会,通报问题、解决难题、布置任务,截至目前,市生态环境部门共出动环境监察执法人数800余人次、检查重点行业企业400余家次,发现相关环境问题64个,下达交办单11件;组织城市禁燃区内8个街道办事处共收缴煤炉591个,蜂窝煤6万余块、散煤2.1吨,取缔禁燃区内的散煤销售点6个,取缔禁燃区外非法散煤生产点1个;住建部门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开展督查,检查市规划区44个工程,县市区70余次,对建筑工程、混凝土搅拌站、市政道路扬尘防治进行安排部署;市场监管部门抽检散煤煤质34组,对一起散煤销售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公安部门分别在宣城北、宣城东、宣城西处设置货车限行管制点,出动警力564人次,查获违法违规车辆321辆,结合机动车遥感监测数据,非现场处罚115辆柴油货车;城管部门集中力量共摸排城区餐饮单位848家,责令整改143家,取缔露天烧烤17处。
(三)制定攻坚方案,明确年内任务。12月11日,何树山副省长主持召开了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年内攻坚暨秸秆禁烧工作调度会议。根据会议要求,将对各市12月11-31日PM2.5浓度同比改善情况进行排名,实行单独考核,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重新启动卫星遥感进行监测,并按日通报各地火点情况,安排帮扶组对15个地市进行督查,对秸秆禁烧工作不力,屡查屡犯,严重影响空气质量改善的市(县)以及核查时弄虚作假,不如实报告核实情况的单位及个人,省生态环境厅将约谈地方政府负责同志,必要时实施区域限批并提出问责建议。为贯彻落实省调度会议精神,12月12日,市政府组织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进行了部署,并印发《宣城市2019年度大气污染防治二十日强化攻坚方案》,明确我市三个大气国控站点年内20天考核目标,明确各地各有关单位在攻坚阶段需要采取的超常规措施,严查重点区域污染,严查重点时段污染,严查重点领域污染。市大气办统筹开展督查检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交办、督办,并严格按照目标绩效考核办法进行评分考核。截至目前,宣州区政府、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市城管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通过会议进行部署,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已按照攻坚方案要求在高速西出口开展全时段管控,市生态环境局于12月12日从各县市区分局抽调执法人员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市大气办按日进行调度通报,经统计,各地各有关单位共出动执法1703人次,检查1495个点位,发现81个问题,并立查立改。市大气办下发4期通报交办问题30个。
(四)强化科技支撑,实现精准治污。10月份,我市采购了宣城市环境质量改善第三方咨询管控服务项目,在市区建设大气全方位立体监测系统,精准发现问题点位,及时跟踪交办,第一时间控制和消除污染源,建立了市区联动、部门协同的巡查、督办、整改、跟踪的工作机制,强化城市面源污染管控。截至目前,第三方管控服务单位巡查共发现问题773个,已全部完成整改。同时,于12月9日开展动态源清单和PM2.5来源解析培训会议,为实施科学合理的对策和措施,形成科技治霾的专业化技术服务体系奠定基础。
(五)强化工作部署,严禁秸秆焚烧。12月11日,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年内攻坚暨秸秆禁烧工作调度会后,市生态环境局立即启动了“蓝天卫士”视频监控系统,制定印发了《宣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蓝天卫士”秸秆禁烧视频监控系统专人值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2019年秋季秸秆禁烧督查工作的通知》,对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再布置。截至12月17日,全市累计共有39个乡镇(街道)召开秸秆禁烧强化部署会议,市区周边秸秆禁烧重点管控乡镇(街道)共计派出巡查人员1294人次,制定印发了三期工作专报。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鼓足干劲,严格《长三角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宣城市2019年度大气污染防治二十日强化攻坚方案》要求,深入开展攻坚行动,力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确保完成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和12月11-31日PM2.5浓度同比下降比例进入全省前列。未达到时序进度的县区要参照市里做法,制定年内工作方案,采取有效硬措施,具体来说:
(一)强化工业企业管控。一是对宣城经开区、高新区涉气工业企业开展地毯式专项执法检查,对企业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特别排放限值达标等情况开展检查,突出秋冬季夜间污染易积累的特点,抓住夜间重点时段,重点是涉煤等高污染燃料、涉挥发性有机物、涉工业窑炉、涉工业锅炉的工业企业。二是强化汽车维修行业管控。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对市区内汽车维修企业(点)开展地毯式专项执法检查。对调漆、喷漆、烤漆、烘干等产生挥发性有机物作业区域未完成密闭,或废气收集处理未完成改造的,一律停止喷涂维修工序;对废气收集和处理设施运行不规范,或运行不正常的,责令停止喷漆维修,督促整改,并依法进行查处;对无资质从事喷涂维修作业的,一律予以取缔。引导合规维修企业停止夜间喷漆作业。
(二)强化扬尘源管控。一是强化施工扬尘管控。住建、城管、交通、水利等部门要对市区建筑工地、道路工地、港口码头、水利工程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宣州区政府、宣城经开区管委会要对拆迁工地开展专项检查,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工或未落实“6个100%”要求的,停工整改,达到要求方可复工,对问题严重的予以处罚。二是强化“三车”管理。对未按规定路线行驶、非法运输、抛撒滴漏、带泥上路的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物料车依法进行处罚。三是开展裸土覆盖专项整治。宣州区政府,以及住建、城管执法、交通运输、水利、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全面开展城市裸露地面防尘覆盖和绿化覆盖综合整治,重点对土方作业区、长期闲置土地、临时渣土堆场、河道河床及主次干道两侧裸土,进行整治覆盖。四是强化道路保洁。区环卫部门要加强城区重点路段和重点时段的保洁工作,确保洒水无死角,保证洒水频次,有效降低扬尘源强。
(三)强化移动源管控。一是持续加强大货车绕行管控。公安交管部门在宣城北、宣城东、宣城西处设置货车限行管制点,全天候禁止中重型柴油货车进入城区,定人定岗,严禁中重型柴油货车进入城区,严格落实区域限行,严格控制每日外地入城柴油货车通行证数量。二是加强农用车辆管理。在重点路段、重点时段持续开展农用车辆闯禁限行区的专项执行行动,严禁农用车进入禁行区。
(四)强化餐饮、烧烤及露天焚烧管控。一是强化餐饮油烟监管。城管部门对市区内餐饮单位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围绕国控空气站点周边500米区域,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的,不及时清洗、维护的餐饮单位进行限期整改。二是强化烧烤管控。禁止露天烧烤,烧烤加工操作一律在室内进行,禁止使用煤炭等高污染燃料,加大日常巡查、检查力度,依法取缔流动烧烤摊点。三是强化露天焚烧管控。宣州区政府、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市敬亭山管委会安排人员对城区杂草、树叶、秸秆等生物质物料进行每日清理,重点部位地块责任落实到人,严防焚烧垃圾、树枝、杂草等行为。
(五)加强散煤管控。一是强化建成区燃煤设施管控。宣州区政府、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市敬亭山管委会要对辖区内散煤整治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对原使用单位进行复查,对使用散煤的立即予以收缴,杜绝散煤死灰复燃。二是严厉打击散煤非法生产点。宣州区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对禁燃区外散煤生产点单位进行检查,对无手续的非法“散乱污”生产点,一律予以取缔,从源头上控制散煤生产加工。三是依法查处禁燃区内散煤销售。市场监管部门要深挖线索,对禁燃区内散煤销售行为进行查处。
(六)紧盯秸秆禁烧。要进一步强化网格化包保监管,推广风险保证金、绩效奖励机制,确保责任到人,包保到田;要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对高速公路、国省道沿线等重点区域要开展不间断巡查,对发生焚烧火点的,第一时间处置,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和问责。要采取明确措施,加快推进秸秆还田和收储清运工作,切实减少焚烧隐患。市、县(市、区)两级督查组要继续分片包干,督促指导各地强化禁烧工作,深入各地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发现火点的,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严格秸秆禁烧责任追究的通知》(宣办电〔2017〕130号)等要求,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采取通报批评、约谈、扣减奖补资金、扣减年度考核分数等措施,对发生大面积焚烧现象和火点屡禁不止等问题严重,将按规定向纪检监察部门通报。
(七)积极开展人影作业。市气象局要积极关注气象条件,抓住一切可能的机会开展人影作业,最大程度降低外来污染的影响。
(八)开展督查检查。省大气帮扶督查组将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在秋冬季期间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交办,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抓好整改落实,市大气办将严格按照目标绩效考核办法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