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长辈版|
  • 无障碍浏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市信访局> 财政资金> 年度财政预算及“三公”经费情况> 部门决算
索引号: 11341700MB0333710K/201809-00001 组配分类: 部门决算
发布机构: 市信访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宣城市信访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文号:
发布日期: 2018-09-25
索引号: 11341700MB0333710K/201809-00001
组配分类: 部门决算
发布机构: 市信访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宣城市信访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文号:
发布日期: 2018-09-25
宣城市信访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8-09-25 13:05 来源:宣城市信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宣城市信访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宣城市信访局2017年部门决算

 

 

 

 

 

 

 

 

 

 

2018年9月

目录

第一部分  宣城市信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宣城市信访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宣城市信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宣城市信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群众工作暨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有关群众工作暨信访工作的意见和方案。
    (二)负责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国内群众和境外人士向市委、市政府、市领导、市信访局提出的信访事项;办理申请市政府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
    (三)负责畅通信访渠道,征集意见建议,分析社情民意;负责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推动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四)负责开展调查研究,综合分析信访信息,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群众工作暨信访工作经验,提出完善有关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履行“三项建议”(改进工作建议、完善政策解决问题建议、给予行政处分建议)职权。
    (五)承办上级信访部门和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向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转、交办信访事项并负责催办、督办;对全局性信访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六)负责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和人事分离、人户分离、人事户分离的重要信访事项;协调处理群众进京去省来市的信访;配合处置越级访、集体上访、异常上访和其他突发性信访事件;负责市本级联合接访工作。
    (七)组织实施全市信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指导全市信访业务工作;组织业务培训;检查协调各地、各部门信访工作和开展对外交流。
    (八)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全市信访基层基础工作;负责信访法规宣传,组织调研,探索新时期群众工作和信访工作新思路。
    (九)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含上级交办)重点信访事项(信访积案)依法化解工作;组织实施诉访分离、依法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2017年度纳入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即:市信访局本级(含市群众来访联合接待服务中心),与预算保持一致。
    详细情况见下表:

1.jpg

    第二部分  宣城市信访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

201809271709162810_FBGy2ZXe.jpg201809271709162811_TRWCd3gu.jpg201809271709172812_bE7UJUOI.jpg201809271709172813_PMszw7X9.jpg201809271709172814_FDzk8Ip5.jpg201809271709172815_7R9LribA.jpg201809271709182816_NfRjqvx4.jpg201809271709182817_lf72ij37.jpg201809271709182818_a0BhqKQ6.jpg201809271709182819_Se2VMiMY.jpg201809271710202823_wHDkBmgd.jpg

   

    第三部分  宣城市信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709.69万元,支出总计709.69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83.71万元,增长13.37%;支出总计增加83.71万元,增长13.37%,主要原因:一是基本工资调整后基本支出需求增加,收入随之增加;二是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在建设“阳光信访、法治信访、责任信访”等方面经费投入。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收入合计709.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9.69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支出合计709.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3.67万元,占54.06%;项目支出326.02万元,占45.9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09.69万元,支出总计709.69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增加137.97万元,增长24.13%。主要原因:一是基本工资调整后基本支出需求增加,收入随之增加;二是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在建设“阳光信访、法治信访、责任信访”等方面经费投入。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09.69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8.51万元,增加24.25%。主要原因:一是基本工资调整后基本支出需求增加,收入随之增加;二是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在建设“阳光信访、法治信访、责任信访”等方面经费投入。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2017年度决算661.56万元,比2016年增加139.35万元,增加26.68%,主要原因:一是基本工资调整后基本支出需求增加,收入随之增加;二是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在建设“阳光信访、法治信访、责任信访”等方面经费投入。其中“行政运行”决算661.5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0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7年度决算40.73万元,比2016年增加0.96万元,增长2.41%,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调整后退休费增加。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决算40.7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离退休人员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决算0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3.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2.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6.38万元、津贴补贴60.50万元,奖金111.5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70万元、职工职业年金1.74万元、退休费25.98万元、抚恤金14.76万元、住房公积金27.24万元、提租补贴4.7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88万元;公用经费51.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35万元、水费0.25万元、电费1.67万元、邮电费0.93万元、物业管理费1.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1.69万元、维修(护)费1.15万元、会议费2.69万元、培训费1.27万元、公务接待费12.49万元、工会经费3.53万元、福利费3.8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9万元、其他交通费12.4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32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我局2017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宣城市信访局机关运行经费383.6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转,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度宣城市信访局无政府采购支出。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宣城市信访局共有车辆1辆(归下属二级机构市群众来访联合接待服务中心管理使用)。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市信访局按照指向明确、合理可行的原则,对4个项目支出编制了绩效目标,涉及财政资金326.02万元。全年共组织对4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资金326.02万元。评价结果显示,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