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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41700559205170Y/202005-00102 组配分类: 部门解读
发布机构: 市铁路(机场)建管中心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文字解读】《铁路专用设备专家库管理实施细则》(国铁设备监〔2018〕53号)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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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市铁路(机场)建管中心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文字解读】《铁路专用设备专家库管理实施细则》(国铁设备监〔2018〕53号)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5-13
【文字解读】《铁路专用设备专家库管理实施细则》(国铁设备监〔2018〕53号)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5-13 10:32 来源:市铁路(机场)建管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规范铁路专用设备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充分发挥铁路专用设备专家在设备监管工作中的技术支撑作用,国家铁路局于2018年6月12日印发了《铁路专用设备专家库管理实施细则》(国铁设备监〔2018〕53号,以下简称《细则》)。为便于各有关部门、企业更好地理解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解读如下:

  《细则》制定的主要依据是《国家铁路局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国铁人〔2015〕60号),适用于铁路专用设备专家库建设、使用和管理,包括机车车辆、牵引供电、工务工程、通信信号四大类技术各个专业涉及教学、科研、设计、制造、维修、运用、检验检测、技术管理、质量管理、驾驶技术等工作领域的专家。

  《细则》明确了国家铁路局设备监督管理司具体负责铁路专用设备专家库的管理工作,主要内容包括:审定专家人选;负责专家库日常维护和管理;组织专家对铁路设备监管有关工作提供技术咨询;组织专家开展铁路专用设备相关学术交流和专题技术研讨工作;评价专家工作情况。

  同时,《细则》还进一步细化了专家入库条件,概括起来主要符合四个方面条件:一是政治合格、品行端正,能够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开展工作并提出意见;二是业务过硬、经验丰富,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影响力;三是专业对口、业绩突出,具有相应的工作经历和技术职称或专业水平;四是思维敏捷、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相关专业的技术咨询工作。专家入库的具体程序为:国家铁路局设备监督管理司发出邀请通知,单位进行推荐,被推荐个人填写《国家铁路局专家信息采集表》,由推荐单位按规定时限统一报设备监督管理司审定,经审核和公示后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