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提请审议的《宣城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草案)》已经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次审议,为了增强立法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提高立法质量,现将上述法规草案文本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修改意见请于2020年7月24日前以书面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宣城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宣城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
(草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规划编制
第三章 保护利用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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