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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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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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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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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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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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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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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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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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项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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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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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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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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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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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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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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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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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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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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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八条、第五十七条。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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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登记表和成立批文、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登记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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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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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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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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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参保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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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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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五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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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情况表和上年度会计报表中的“支出明细表”、上一年度12月份以及申报时期的工资发放表等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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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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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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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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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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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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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八条 ;《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84号)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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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凭证、身份证或户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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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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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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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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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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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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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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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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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五十七条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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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变更登记表附相关证明、批复及新的银行帐号等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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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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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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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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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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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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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五十七条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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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情况变更表附调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死亡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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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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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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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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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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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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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八条 ;《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84号)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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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户口本或出生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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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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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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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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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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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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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单位缴费基数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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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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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六十条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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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单位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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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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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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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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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基数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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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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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六十条、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实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皖政﹝1999﹞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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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参保单位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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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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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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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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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对象应缴医疗保险费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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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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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单位应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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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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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六十条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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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上年度决算(会计)报表中的“支出明细表”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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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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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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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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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应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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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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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六十条、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实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皖政﹝1999﹞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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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12月工资发放表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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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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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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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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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医疗保险信息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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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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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单位查询打印医疗保险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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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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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七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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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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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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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受理—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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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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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查询打印医疗保险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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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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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七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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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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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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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受理—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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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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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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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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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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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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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三十二条。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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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申请、医疗保险参保(合)凭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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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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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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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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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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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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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及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提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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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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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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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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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就医管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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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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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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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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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二十九条。
2.《关于规范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2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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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或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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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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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受理—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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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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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规定(特殊慢性)病种待遇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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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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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三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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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特殊病种门诊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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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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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受理—鉴定—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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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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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外就医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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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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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二十九条。
2.《关于规范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2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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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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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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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受理—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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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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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机构申报定点协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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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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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申报定点协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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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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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三十一条。
2.《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6〕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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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机构所需的服务范围、规模、质量、特色及收费等方面的材料;近三年卫生行政(药品监管)部门组织的满意度调查结果;是否受到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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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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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受理—评估—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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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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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药店申报定点协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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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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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三十一条。
2.《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6〕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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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机构所需的服务范围、规模、质量、特色及收费等方面的材料;近三年卫生行政(药品监管)部门组织的满意度调查结果;是否受到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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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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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受理—评估—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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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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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药机构费用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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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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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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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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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二十九条。
2.《关于印发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范本(试行)的通知》(皖医保发〔201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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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费用月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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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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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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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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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费用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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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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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医保门诊购药费用月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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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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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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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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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核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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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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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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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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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二十八条。
2.《安徽省实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皖政﹝1999﹞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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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费用发票、费用清单、出院小结加盖医院公章,涉及使用医用材料的,需提供条形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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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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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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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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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账户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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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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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实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皖政﹝1999﹞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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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卡、火化证、法定继承人身份证及转账银行账号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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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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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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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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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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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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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检查费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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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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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五十四条。
2.《安徽省职工生育保险暂行规定》(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95号)第二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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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异地转院申请表、医院发票、费用明细、出院小结、出生证、结婚证、剖宫产需加收手术记录或病案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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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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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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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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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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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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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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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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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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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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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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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异地转院申请表、医院发票、费用明细、出院小结/门诊病历、B超早孕单、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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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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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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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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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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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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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生育津贴申请表、出院小结、结婚证、出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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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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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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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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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属困难企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医疗费定额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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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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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属困难企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医疗费定额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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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印发<省属困难企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医疗保障暂行办法>的通知》(皖老字〔2003〕43号):对困难的企业和财政补助、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离休干部医疗费用,省财政给予定额补助和专项补助。
2.《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单位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皖老字〔2006〕2号):凡在岗职工年人均实际发放的工资(含奖金、福利费等)低于当地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0%的省直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可认定为困难单位。困难单位原则上一年一定。每年年初由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后主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抄送省委老干部局、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提出审核意见,经省直困难企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医疗补助资金管理小组审定后,由省财政厅按一定标准拨给定额补助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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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请材料(申请表、财务审计报告、完税证明、工资明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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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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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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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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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资金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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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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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资金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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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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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5〕65号);《困难人员救助暨困难职工帮扶工程实施办法之城乡医疗救助》(安徽省民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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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审核意见,住院医疗费用发票,费用清单,出院小结,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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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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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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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次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主要针对经办机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梳理;2.各地可根据工作实际对主项和子项按格式进行增减;3.主项类别:按公共服务、确认和给付等分别予以明确;4.办理层级:,B代表市级,C代表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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