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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4967K/202009-00124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其他 / 其他文件
名称: 【部门主要负责人解读】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扶贫开发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德平解读《宣城市关于防范返贫确保高质量脱贫实施意见》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9-15
【部门主要负责人解读】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扶贫开发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德平解读《宣城市关于防范返贫确保高质量脱贫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0-09-15 11:04 来源: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在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要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

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刘永富在国庆70周年活动新闻中心发布会上指出,全面消除绝对贫困并不是脱贫攻坚工作的终点,只是向一个发展阶段的告别。相对于消除绝对贫困,解决相对贫困将是一件更复杂的任务,因为相对贫困和整个社会的阶层结构、收入分配体系紧密相关。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坚决落实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各项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工作要求,明确工作重点,细化落实措施,决战决胜,圆满收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补齐短板,为从消除绝对贫困转向解决相对贫困打下坚实基础。

省扶贫办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和脱贫攻坚大排查的通知》(皖扶办【2019】23号)文件,统筹部署了建立巩固脱贫防范返贫机制等重点工作。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研判和起草过程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及中央、省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市109个贫困村均已出列,贫困发生率降至0.06%,全市脱贫减贫任务已基本落实的工作实际,全市将把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确保稳定脱贫、防范返贫,全面提升脱贫攻坚质量,以及加强农村相对贫困人口帮扶作为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市扶贫局按照中央、省关于“消除绝对贫困、减缓相对贫困”的有关要求,在《全市打赢脱贫攻坚战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规划》基础上,总结近年来各县(市、区)关于建立防范返贫长效机制、开展边缘户及相对困难群众帮扶工作的经验,草拟了《宣城市关于防范返贫确保高质量脱贫实施意见》,经会议研究通过。

三、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创新举措

主要是5个方面22条措施。一是采取6条措施高质量提升基层基础。扎实开展动态管理,着力提升识别退出精准度,完善贫困预警、防范返贫、动态监测等机制。规范信息资料管理,完善数据库,确保信息数据质量。整合各部门信息资源,实现数据信息互通共享。强化基层党建引领,深入开展“一抓双促”,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干部轮训培训。全面推进双基建设,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强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设和科学配置。加大“双非”(非贫困村、非贫困户)扶持力度,在扶贫专项资金向贫困村、贫困户倾斜同时,统筹加大支持非贫困村、非贫困户力度。二是6条措施高质量推进产业发展。主要是提升项目资金绩效、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大力推动就业创业、稳步推进金融扶贫、加大电商支持力度,强化对基层服务水平。三是4条措施高质量落实“两不愁、三保障”。全面保障住房安全,精准落实健康扶贫政策,结合当前全市抗旱工作确保贫困群众饮水安全。全面推进教育扶贫,统筹各类兜底保障措施。完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抓好残疾人服务等各项社会服务体系建设全方位提升社会保障能力。四是3条措施高质量增强内生动力。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大力推进法治扶贫、做好选树典型正向激励工作。五是3条措施高质量凝聚攻坚合力。整合社会力量,优化扶贫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帮扶质量。

四、工作开展情况和保障措施

(一)着力消除疫情影响。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扎实开展“抗疫情、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五问五做一排查”帮扶活动,实现省扶贫办要求的“四个清零”目标。一是外出务工“应务尽务”。出台全市《疫情防控期间就业扶贫政策实施细则》《扶贫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等帮扶措施,深化“三业一岗”就业扶贫模式,助力贫困劳动力返岗复工和就近就地就业。全市开发扶贫公益性岗位4396个,帮扶贫困人口就业27558人。受疫情影响的460名返乡贫困人口,除11人自主发展产业外,剩余449人全部实现就业。二是农产品销售“应售尽售”。借助网络媒体平台及县区自建APP平台,为农业经营主体及贫困户发布产品直供直销信息,累计帮助扶贫产业基地、贫困户销售农产品1576.3吨、价值7145.1万元。三是复工复产“应复尽复”。市政府印发了《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11条意见》。全市225家扶贫龙头企业、29家就业扶贫车间按规定提前全部复工复产,吸纳就业7281人。四是线上教学“应学尽学”。采取送手机、送流量等方式,帮扶214名贫困家庭学生解决“线上学习”难题,实现疫情期间无一人失学辍学。

(二)着力应对洪灾影响。坚持一手抓防汛救灾,一手抓脱贫攻坚,扎实做好生产自救和救灾减灾工作,确保贫困户生活平稳、安全度汛,防止因灾致贫返贫。一是及时摸底排查。各县区组织乡镇干部、驻村工作队、村“两委”干部进村入户,针对洪涝灾害影响,逐村逐户逐人开展“全覆盖”排查,紧盯“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动态监测贫困户的生活受困、产业受阻、房屋受损等情况。截至9月中旬,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受灾2876户、6674人,分别占总贫困户数的7.9%、占总贫困人口的8.7%,涉及407个村(贫困村90个)。二是及时帮扶救助。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四项机制切实做好受灾贫困群众救助帮扶工作的通知》,市扶贫、应急管理、民政、人社、农业、住建、水利等部门加强联动,强化信息共享、排查监测和会商研判,积极做好帮扶救助工作。全市因灾实施临时救助388户、843人,发放资金47.57万元;因灾纳入低保8户、特困供养2户。组织对40名贫困户学生家庭进行慰问救助,发放慰问金、慰问品价值12650元。三是及时恢复重建。针对贫困村和贫困户受灾情况,坚持将贫困户作为优先对象,积极开展生产自救和恢复重建。加强技术动态跟踪服务,及时将农技人员下沉到基层,全力指导做好农业生产恢复,最大限度减少因灾造成的生产经营损失。截至9月中旬,已解决1708户、4296人产业受阻问题,占比95.2%;92户188人住房不安全问题已全部解决;691户、1489人饮水安全问题全部解决。积极协调保险公司,加快对新型经营主体和贫困户的核灾理赔进度,已累计赔款达4000余万元;全面恢复了供水、供电、通信、交通等基础设施,切实保障受灾贫困人口基本生活。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无人员伤亡,无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保障等方面困难,未出现因灾致贫返贫情况。

(三)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印发《关于防范返贫确保高质量脱贫的实施意见》《关于防范致贫加强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的意见》,健全动态监测预警机制,强化重点人群监测帮扶,防止因新冠疫情影响及自然灾害、家庭变故等“五类风险”。针对脱贫监测户47户91人,制定落实帮扶措施431条;纳入边缘户管理人群1597户3946人,制定落实帮扶措施5450条。统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保障水平由590元/月·人提高至640元/月·人;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由770元/月·人提高至850元/月·人。实施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开展监测排查比对,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兜底保障范围。今年以来,新纳入低保范围的已脱贫户891人、未脱贫户48人、监测户7人、边缘户88人;新纳入特困供养范围的已脱贫户469人、未脱贫户2人、监测户1人、边缘户2人,全市未出现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返贫致贫情况。

五、下一步目标和方向

一是对退出的贫困村、贫困人口,保持现有帮扶政策总体稳定,不断健全完善防范返贫机制,提升脱贫质量成色。结合脱贫攻坚“双提升”行动,紧盯“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核心指标,加强分类管理,做到因户因人施策。  

二是持续提升“双基”水平,加强农村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着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三是结合谋划“十四五”工作,接续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以消除绝对贫困为新起点,把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接力棒交接好,确保平滑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