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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绩溪县加快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方案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8-14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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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绩溪县加快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方案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8-14
成文日期:
绩溪县加快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08-14 15:20 来源: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绩溪县加快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6日


 

 

绩溪县加快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全面推动我县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不断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依据教育部《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前教育规律,牢牢把握学前教育正确发展方向,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健全学前教育政策保障体系,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办好县域内所有公、民办幼儿园,满足人民群众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

二、工作目标

以提高全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落实政府保障措施,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的长效机制为目标,推进学前教育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大力提升幼儿教师素质,规范办园行为,不断提升保育教育质量,促进公、民办幼儿园,城乡幼儿园协同发展,各方面指标达到安徽省督导评估要求和教育部认定标准。

三、工作措施

(一)加大投入力度。将学前教育经费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逐年提高县级财政预算支出中学前教育支出所占的比重,落实省定公办园生均财政经费标准,落实省定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和扶持政策。确保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及时、足额发放。优先落实学前教育用地指标,重点建设好城区吴家山幼儿园、上庄镇中心幼儿园、荆州乡中心幼儿园。同时,不断增加学前教育经费并向薄弱幼儿园及农村幼儿园倾斜,重点用于改善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

(二)加强幼师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幼师队伍绩效工资、奖励工资政策;逐步补充编制,使师生比达到安徽省编制标准;建立并有效实施幼儿园园长和幼儿园教师定期交流制度,不断提高城乡幼儿园结对帮扶和支教力度;选派优秀公办教师到民办幼儿园挂职,实施全县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计划,不断增强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和业务素养。

(三)落实监督责任。教育、公安、交运、住建、卫健、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对幼儿园园所、食品、卫生、校车、消防等各方面齐抓共管,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对民办幼儿园审批,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制度,完善年检制度;全面落实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对幼儿园的办园条件、班额情况、教师配备、幼儿园管理、保育教育质量进行全方位督导评估。

(四)提升保教质量。深入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指导幼儿园科学保教,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幼儿园“小学化”的教育方式、教育环境和课程内容,并将其作为幼儿园晋级一票否决项;做好“幼小”双向衔接,落实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要求,科学做好入学准备。全县幼儿园要立足实际,以推进幼儿园课程游戏化建设为抓手,落实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提高保教水平。组织开展县级一类幼儿园评定,鼓励各幼儿园积极争创市级一类园。建立省一类园与乡镇薄弱园之间的结对帮扶和发展“教学研共同体”联片教研等工作机制。实施学前教育质量监管机制,切实推动城乡幼儿园的合作、交流,进一步发挥优质幼儿园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快薄弱幼儿园的发展。

(五)全面消除无证园。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部门联动,分类整治,标本兼治,“一镇一策”的方法,稳步推进无证园治理工作。通过开展排查摸底、限期整改、依法取缔、督促检查等专项行动,坚决查处未经审批擅自举办民办幼儿园的行为,确保到2020年秋季开学全面消除无证园。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加强对学前教育事业的领导,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绩溪县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推进工作的组织、部署、督促和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健全相应领导体制和决策机制,把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作为重要职责,及时研究和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二)强化保障措施

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落实省定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加大经费投入,改善办园条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努力提升保教水平;加强政策宣传,形成良好社会氛围。

(三)严格落实奖惩

县政府把该项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各乡镇、各部门年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进行考核。同时,建立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推进工作中自查整改扎实、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 予以表彰奖励;对不按标准推进工作进程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或失职、渎职,造成重大过失,影响全县推进工作大局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强化督导检查

建立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监督问责机制和加快学前教育发展联席会议制度。教育主管部门要不断完善学前教育业务指导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机制,依法加强督导机构和督学队伍建设,适时监督、评估、检查、指导全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


 

 

绩溪县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领导组

 

  长:  刚(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徐长凤(县政府副县长)

  员:葛美云(县委编办副主任)

章基稳(县政府办主任)

汪有红(县发改委主任)

程云广(县教体局局长)

汪敬东(县公安局副局长)

  未(县财政局局长)

程晓明(县人社局局长)

胡荣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芳(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许灶强(县住建局局长)

黄望军(县卫健委主任)

胡德永(县审计局局长)

胡明利(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张正光(县政府督学)

章熙辉(县政府督学)

丁宏炎(县政府督学)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程云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正光、 章熙辉、丁宏炎同志为副主任。


 

绩溪县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领导组

成员单位职责

 


县委编办: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学前教育教师编制,积极盘活机构编制资源,做好幼儿教师编制保障工作,逐步达到国家、省级幼教编制标准。

政府办:统筹协调推进全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纳入县政府议事日程;督促各乡镇各部门落实工作职责,及时通报情况, 协调处理重大问题。

发改委:负责将学前教育发展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会同教育,财政等相关部门积极争取幼儿园建设项目资金。负责核定公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同时做好民办幼儿园收费备案工作。

教体局:具体协调落实迎评的各项准备工作,对乡镇、有关部门及各幼儿园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指导和督查,组织开展县级自评。

公安局:负责指导、协调和检查幼儿园的安全保卫工作,促进幼儿园创建“平安校园”活动开展;加强幼儿园治安管理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指导和监督幼儿园做好消防安全工作;配合幼儿园开展法治教育;协助教育部门、幼儿园开通交通安全教育,加强校车管理,确保学生安全。

财政局:负责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重点调度城区新建幼儿园,乡镇易地搬迁幼儿园建设资金;落实好幼儿园教师绩效工资政策。

人社局:负责在教师职称,岗位设置等方面向学前教育特别是农村薄弱幼儿园倾斜,支持城区幼儿园教师到农村幼儿园支教。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优先保证教育项目的建设用地,保证教育用地项目的正常审批,减免教育项目用地费用。

生态环境分局:加强校园内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污水防治与大气污染防治等监督检查和整治工作。

住建局:按照有关规定减免幼儿园基建工程的有关费用;依据国家标准,落实工程施工和工程质量监督职责。

卫健委: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防疫和保健工作指导,宣传普及疾病预防知识,指导学校落实疾病预防措施。

审计局:结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经县委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公办幼儿园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项目审计监督。

市场监管局:加强对幼儿园食品安全的指导与监管,加强对幼儿园收费工作监管,负责查处教育乱收费行为。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做好辖区内无证园整治工作,督促适龄儿童入园工作,指导监督幼儿园做好校园安全工作,指导协调有新建园舍任务的学校,按时完成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