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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41700686863395A/202101-00006 组配分类: 新闻发布会及其他发布实录
发布机构: 宣城市招商合作服务中心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市招商合作中心2020年新闻发布会实录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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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宣城市招商合作服务中心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市招商合作中心2020年新闻发布会实录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1-04
市招商合作中心2020年新闻发布会实录
发布时间:2021-01-04 09:15 来源:宣城市招商合作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通报2020年全市招商引资情况

2020年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

招商合作中心

2020年12月

今年以来,市招商合作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招商引资工作造成的冲击,发扬进取精神,勇于攻坚克难,不断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新动能。

一、2020年工作开展情况

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完成情况。1-11月,全市新建10亿元以上省外投资项目23个,较去年同期增加6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53.3%;亿元以上项目到位长三角资金678.7亿元,同比增长16.4%,高于目标任务1.4个百分点。

承担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任务完成情况。全市新建亿元以上省外投资项目451个,新建项目数居全省第1位,同比增长17.1%;实际到位省外资金915.8亿元,同比增长6.2%,到位总量居全省第6位,增幅居全省第15位。预计全年新建亿元以上项目480个,到位省外资金970亿元。

1.早谋划快启动,确保招商引资“不断链”。第一时间动员部署。认真落实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工作要求,第一时间召开全市工业强市暨招商引资推进大会,明确将推进工业发展和招商引资作为降低疫情影响、实现全年目标的战略之举,切实把疫情防控成效转化为发展先机;印发《2020年全市招商引资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优化思路举措。及时调整招商方式开展“不见面”洽谈、“屏对屏”考察、“线连线”签约,广德“云招商”、“启梦郎溪”网上推介、绩溪“云端洽谈室”等特色活动成效显著,元大精密机械、麦格威池新能源等项目15个线上签约,总投资33.9亿元,实现招商力度不减、热度不降、进度不松、战果不断

2.强基础拓渠道,实现精准招商“再提升”。做优项目策划。制定《2020年招商引资项目策划方案》,围绕科技创新、补链延链、园区配套、综合保税等类别,谋划重点招商引资项目127个,绘制精准招商“路线图”。推进上下联动。创建“宣招天下”全市智慧招商系统,完善项目管理、客商管理、情报管理等7个信息管理库,整合县市区招商资源,从信息端入手推进市县一体化招商。强化宣传推介。借助世界制造业大会、全球少年书画艺术大会总决赛、进博会等平台,开展招商推介活动;成功举办宣城(昆山)招商推介会,瞄准沪苏浙重点城市,突出宣传“生态福地、兴业宝地”主题,提升宣城知名度和影响力,共发布“投资宣城”公众号信息34条。拓展招商渠道。加强与昆山台协会等商会组织、中产网等专业招商机构合作,开展市场化招商。出台《宣城市招商引资引荐人奖励暂行办法》,充分调动各类社会力量参与我市招商引资工作,激发全民招商热情。

3.重调度优服务,保障项目落地“快推进”。加大调度力度。坚持“周调度、月分析、季观摩、年考核”工作机制,将招商引资纳入政府经济工作调度范围,压实招商主体责任;印发招商简报59期,对重大项目线索、签约项目推进等情况常态化开展线上实时调度。开展“百日攻坚”。聚焦“六稳”“六保”,围绕提高招商项目签约率、开工率、竣工率和投产率,冲刺三季度,加快形成一批新的经济增长点。“百日攻坚”以来,全市谋划储备招商项目120个,摸排有效项目线索207条,新签约、新开工、新竣工投产亿元以上项目分别为159个、103个、131个。持续优化服务。加大“四送一服”工作力度,落实走访招商引资企业制度,共走访企业100余家,协调解决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方面实际困难,全力帮助企业纾难解困,推动项目加快落地见效。

4.建机制严考核,突出项目招引“风向标”。坚持领导带头。将招商引资作为“一把手工程”,严格实行“无会周”制度,1-11月,市直各招商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外出招商254次。改进决策机制。出台《市本级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评审暂行办法》,规范项目事前评估、论证及评审流程,提升重大招商项目决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完善项目线索研判工作流程,召开线索研判会3次,研判确定有效项目线索116条。严格督查考核。增加亿元以上项目到位长三角资金增幅和新建10亿元以上项目考核指标,深耕长三角,促进招大引强对重点指标按季度进行过程考核,促进均衡发展将市直相关单位作为平行主体实行分类考核,力求考真考实考细。开展招商引资和工业投资项目督查调研,坚持每季度开展招商引资项目现场核查,实地查看项目323个,核查率超过50%,对宣城经开区项目实现了核查全覆盖。

二、2021年工作要点

2021年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按照“对标沪苏浙、争当排头兵”的总要求,压实招商责任,建强招商队伍,优化招引方式,提升招商能力,大力推进精准招商、产业招商、以商招商,切实提高招商质量和效益,为交出“两个更大”宣城高分答卷提供招商力量全年力争新建亿元以上省外投资项目490个,到位省外资金1000亿元。到位长三角资金增长10%。新建10亿元以上项目20个。

(一)压实平台载体责任,强化板块招商。突出招商引资中各县市区主力与各园区主体”地位,集中精力抓各县市区、各产业园区有承接平台的板块招商促进项目、产业和资源高效配置,避免恶性竞争

(二)发挥基金引导作用,助力资本招商。落实《宣城市支持投资(基金)类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围绕主导产业招引基金,建立“一个产业,一个基金,一套专班”推进机制切实发挥基金引导作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深化产业政策研究,推进精准招商。借助工信部赛迪研究院等专业机构,深化市域产业研究,编制“十四五”招商规划,做优招商策划,细化招商方案,对招商方向、路径进行导引,夯实精准招商基础。

(四)聚焦产业集聚发展,推行产业链招商。落实《宣城市实施产业链链长制工作方案》,聚焦汽车零部件等十大特色产业,围绕未来产业链的重要环节、新兴产业链的薄弱环节和传统优势产业链的核心环节,重点招引一批产业链标杆性企业和靶向优质企业,加快推进宣城产业向中高端迈进。

(五)持续拓展引资渠道,深化市场化招商。加强与上海安徽商会中产网等组织机构合作,逐步推进市场化招商。借助世界制造业大会等平台,常态化开展招商推介活动,形成特色招商品牌。广泛宣传《宣城市招商引资引荐人奖励暂行办法》,激发全民招商热情。

 现场问答

一、现在都在说长三角一体化,今年我市在紧抓长三角一体化这个机遇做了哪些工作?

(一)强化宣传推介。利用长三角区域各项论坛活动和商协会,宣传投资环境,推介优质招商项目,举办多次招商推介活动。借助世界制造业大会、全球少年书画艺术大会总决赛、进博会等平台,开展招商推介活动;与昆山市台协联合举办2020年昆山台协慢速垒球“宣城杯”邀请赛暨宣城(昆山)招商推介会,提升城市知晓度,扩展了“一地六县”长三角产业合作发展的交流平台

   (二)搭建合作平台长三角多个工业园区建立合作关系。目前全市9个省级以上开发区均与沪苏浙园区签订了共建协议,苏皖合作示范区、松江宣城产业园等合作园区进展顺利。宣城萧山产业园已吸引落户羽绒企业25家,其中21家建成投产,截止11月底实现产值20亿元。

二、基金业是现代金融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据悉我市正式出台了《宣城市支持投资(基金)类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可以详细介绍一下吗?

随着宣城经济快速发展,中小企业迅速崛起,投资创业活跃,资金需求旺盛。然而,我市股权基金优惠政策空白,未能有效激发社会资本参与股权投资,且对于现有股权投资基金缺乏规范引导,因而出台《宣城市支持投资(基金)类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此政策共计四个部分,分别为:

第一部分明确政策适用范围及条件。投资基金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金额)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首期到位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基金管理机构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首期到位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第二部分从落户奖补、投资奖励、税收贡献奖励退出奖励、招引项目奖励、人才保障、业务支持等七个方面明确优惠政策的内容。

1.基金管理机构落户宣城实现第一笔收益起五年内每年按其所管理基金实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2‰的金额,结合当年对本地财政贡献,给予一定奖励,累计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2.基金管理机构投资宣城境内非上市企业满2年,按投资金额的1%给予奖励,累计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3.基金管理机构前五年在本市缴纳税收的地方留存部分,100%给予奖励;在宣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税地方留存部分100%给予奖励,总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4.在我市解禁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且在本市形成地方财政贡献的投资(基金)类企业股东,按形成地方财政贡献部分的100%给予奖励。

第三部分明确兑现财政。总体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由项目受益财政负担,并明确七项优惠政策具体承担部门。

第四部分规定了解释权及实施日期。

三、刚才有提到我市今年对《宣城市招商引资引荐人奖励办法》进行了修订,出台了《宣城市招商引资引荐人奖励暂行办法》,请问有哪些改变?普通市民也想招商,该如何提供线索?

《宣城市招商引资引荐人奖励暂行办法》对原奖励办法中的奖励对象、申报及奖励方式、审批流程、奖励资金的安排及发放等方面内容进行了修改,使新修订的奖励办法更完善、更具操作性。

(一)明确奖励对象:引荐人是指在第一时间提供有效招商引资信息,在项目对接、洽谈、落地过程中起实质性促成作用,并成功引招商引资项目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设定奖励申请时限:申报时间为项目竣工之日起1年内,引荐人所获奖励金额,以申报日时已形成固定资产投资额,按规定奖励比例计算。每个项目只奖励一次,其后因项目变化使得可获奖励金额增加的,不再给予奖励。项目投资合同约定分期建设的,引荐人可申请分期兑现引荐奖,也可于期末一次性申请兑现(但申请时间不得超首期投产后2年)

(三)简化审核程序:项目由落户地招商部门牵头组织审核。接到申请后,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的,项目落户地招商部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项目落户区(开发区)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报相关政府审批后,将引荐人及引荐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

简化发放程序:奖金由受益财政承担。项目落户(开发区)招商部门自公示结束且无异议5个工作日内通知引荐人领取奖励金并将通知情况及时反馈财政部门。项目落户区(开发区)财政部门收到招商部门反馈情况3个工作日内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引荐奖励资金发放引荐人。

强化监督管理对采取各种不正当手段骗取、冒领招商引资引荐人奖金的单位或个人,将予以追回资金并依法处罚,追究当事人及有关部门责任;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如果广大市民如有投资线索,可以直接到宝城路299号市招商合作中心现场反映;也可以拨打中心招商热线17805631111或固定电话0563-2626912、2626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