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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7728242536/202001-00035 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宣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其它
名称: 市城管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1-14
索引号: 113417007728242536/202001-00035
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宣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其它
名称: 市城管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1-14
市城管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
发布时间:2020-01-14 10:34 来源:宣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了准确、及时、全面地掌握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统计范围

 

局属各科室、各部门

 

第二条 组织实施

 

局宣教科负责统计制度实施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并负责政务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汇总和报送工作。

 

第三条 统计报送内容

 

(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年内本科室在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方面所开展的工作、采取的措施等。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总数量、各类政务信息数量和重点内容介绍。政务信息公开方式。通过网站、档案查阅和其他渠道发布政务信息的情况;全年通过各种政务信息公开方式分别公布政务信息的数量。

 

(二)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情况。年度内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工作的开展情况,包括场所和网上渠道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工作制度执行情况;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情况。指当面申请、网站提交、电子邮件、传真、信函和其他形式申请公开的数量及涉及的重点领域;

 

(三)咨询和投诉情况。受理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和投诉情况及处理结果。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自身发现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所采取的具体改进措施、结果;上级行政机关日常监督考核中指出问题的改进措施、结果;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民主监督和社会评议中发现和反映问题的改进措施、结果;年度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起投诉的,说明原因及整改措施、结果。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第四条 统计报送要求

 

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统计报送周期为年报,各科室应分别在下年度1月1日前,向局宣教科报送上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然后由局宣教科统一上报至市政务公开办。

 

报送方式:各部门以纸质和电子版方式将统计数据汇总上报,联系电话:283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