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长辈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宣城市政府办公室> 建议提案办理>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索引号: 11341700003244967K/202008-00210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其他 / 报告
名称: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议案审议结果落实情况的报告 文号: 宣政秘〔2020〕51号
发布日期: 2020-08-21
索引号: 11341700003244967K/202008-00210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其他 / 报告
名称: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议案审议结果落实情况的报告
文号: 宣政秘〔2020〕51号
发布日期: 2020-08-21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议案审议结果落实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0-08-21 15:08 来源: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市人大常委会:   

接《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议案》审议结果报告后,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高度重视,先后作出批示,要求认真吸纳相关意见,扎实做好我市营商环境优化工作,同时将优化营商环境纳入政府年度、月度重要工作进行部署。市政府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就相关工作落实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推进。现将审议结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始终把创优“四最”营商环境作为政府重点工作来抓

今年以来,市政府高度重视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工作,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日调度会议,把研究推动企业、项目复工复产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出台了系列政策措施。同时,认真做好政策解读。2月18日,组织市经信局、市人社局、市金融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召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政策措施及复工复产情况网上新闻发布会;320日,召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企业税收政策落实情况新闻发布会,重点解读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政策措施,集中发布企业复工复产、服务企业用工、融资等需求情况及措施。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其他市级领导多次深入到企业、项目现场督查指导。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先后召开企业复工复产工作视频调度会、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座谈会、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会。35日,宣城市召开全市工业强市暨招商引资推进大会,在全省首创设立“宣城企业家日”,授予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10户企业为2019年度综合实力“十强”工业企业,对高成长性“十快”工业企业、科技创新“十佳”企业、招商引资“十新”项目分别予以授牌,进一步营造了尊重企业家的浓厚氛围,提振了企业家信心,促进了经济高质量发展。积极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在全省率先出台《宣城市深入宣传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方案》。

二、务实举措,不断优化企业投资环境、经营环境和政务服务环境

(一)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一是优化审批流程。印发《宣城市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升行政审批质效的通知》,针对全市各级各部门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要求在现有行政审批时限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精简申报材料、缩短审批时间、降低办事成本,力争实现行政审批事项承诺审批时限比2019年平均再减少1/5,最大限度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目前,涉及审批单位正在加快拟订优化流程方案。二是及时做好重点审批项目服务。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行政审批便民服务,梳理编制许可资料申报清单,统一许可审查标准。疫情防控期间,全力保障许可审查,优先完成资料审查,允许证后补办现场核查。同时,通过网上预审、纸质资料和许可文书快递送达、电话问询等方式,实现危险化学品企业在疫情期间“零跑腿”。疫情防控二级响应期间,线上办理生产许可、经营许可58件,无一家企业因许可不及时延期导致停产停业。针对宣州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2020年规划到期事项,积极聘请专家、组织开展拟投资建设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技术审查、咨询服务。三是严格规范工业地产销售。市经信局正在起草《关于加快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拟对工业地产的销售和转让作进一步界定,明确开发商自持比例不少于30%,自持年限与土地使用年限一致,非生产性经营用房开发商自持比例不少于70%,且只能供入园企业使用。工业地产项目开发建设的房屋出让对象须为工业企业,严格限制首次购房后3年内转让行为。

(二)进一步优化企业经营环境。一是全市交通基础设施不断健全。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达到430公里,全省第三;一级公路通车总里程达到458公里,全省第五;二级公路总里程809公里,全省第六;农村公路总里程达到13448公里,路面硬化比例达到96.1%。全市港区7个,22条航道里程达423公里,千吨级泊位15个,宣州综合码头一期和郎溪定埠港已开港运营。随着商合杭铁路、皖赣铁路开通运营,我市境内高铁里程达到221.5公里。宣城至合肥、黄山、铜陵、上海、杭州、南京、常州7个方向的高速、高铁航运全部建成,芜宣机场计划年内具备通航条件,与长三角地区形成全方位对接。二是不断规范和优化中介服务。印发《宣城市区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像专项整治,从企业自查、专项检查、教育培训、备案管理、投诉处理等方面规范中介机构管理。自2019121日起,在市区范围内开始全面实施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新增备案机构近30家。简化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申报,申报材料由7项减少为3项,办理时限由10个工作日压缩为7个工作日。积极开展家政服务业信用平台建设,充分整合家政企业和家政服务员信用信息资源,推动家政服务业诚信化、专业化、规范化发展。三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应用。与省信用平台常态化对接,实行市信用平台运行情况月度通报制度。截至7月底,市级平台累计归集基础信用数据3.29亿条,累计上报数据2968万条数据。严格按照国家新版“双公示”数据归集标准,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全量上传市信用平台,做到“应公开、尽公开”。1-7月,双公示信用数据49万条(其中行政许可44.5万条、行政处罚4.5万条)。积极构建信用监管机制,推广信用承诺制,制定全市信用承诺事项清单(第一批),依托部门网站和信用宣城网站,向社会公开公示。将信用承诺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事前约束机制,在多领域组织开展信用承诺,签订信用承诺书。以开展分级分类监管为抓手,加强事中环节信用监管,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开展信用信息查询,明确查询事项清单,做到“应查必查”“逢报必查”。做好诚信红黑名单发布,2020年以来累计发布两期宣城市诚信“红黑榜”,其中红榜78个,黑榜15个,市级平台累计归集红黑名单信用数据3.3万条(红榜2.5万条、黑榜0.8万条)。1-7月,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3850名,共执行涉及金融债权案件844件,执行到位金额13054.84万元。

(三)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环境。一是优化高层次人才创业环境。设立“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实现人才服务最多找一人、最多去一地、最多跑一次。印发《宣城市“宛陵优才卡”管理暂行办法》,正在开展“宛陵优才卡”申领工作,目前已有94人申报,正在受理发放中。依托宛陵科创城设立长三角人才驿站,为高层次人才、人才企业等提供引才引智、共性技术、信息交流、转型升级等综合服务。推动“宛陵优才卡”与G60科创走廊城市实行优才卡异地互认机制,积极推进长三角地区优质资源共享互补。二是发挥企业行业引导作用。以开展“四好”商会创建为抓手,着力推进工商联商协会规范化建设。20194月,宣城市建材商会、郎溪十字商会获全国“四好”商会证书,市商业协会获全省“四好”商会奖牌。成功举办2019中国铸造产业绿色发展(宣城·郎溪)高峰论坛,推动铸造产业绿色发展。会同安徽省铸造协会于72325日举办安徽省铸造协会八届四次理事扩大会暨安徽省铸造企业厂长(经理)工作会议,邀请国内铸造界资深专家作主题演讲,积极营造企业创新发展环境。印发《关于促进全市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和发展实施方案》。三是营造激励企业家氛围。通过设立“宣城企业家日”,不断营造尊重企业家、提振信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浓厚氛围。2020年起每年正月初七(即农历春节假期结束上班第一天)开始举办丰富多彩的“6+X”活动,“6”即举办一次企业家表彰大会、一次企业家主题座谈会、一次企业家先进事迹集中宣传活动、一次政策新闻发布会、一次集中走访企业家活动、一次企业家反映突出问题交办活动,“X”即举办其他系列活动。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组织企业参加“新徽商培训”、“专精特新”“一带一路”“大讲堂”等各类培训以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等大型展会13(班)次150人次,全面提升企业家能力素质和企业竞争力。

三、持续用力,努力打造省内一流、具有宣城特色的营商环境

一是继续抓好营商环境工作统筹。根据国家和省工作部署,及时制定出台《宣城市提升和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正在筹备召开全市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全市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二是完善我市营商环境指标体系。借鉴世界银行、省政府考核评价指标,结合宣城实际,依托有经验、有实力的第三方机构,加快建立和完善高标准、可操作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围绕营商环境评价体系,持续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并公开评估结果,督促各相关单位进行整改提升。三是健全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机制。按照《宣城市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牵头和配合单位及责任领导和联络员名单》,明确责任分工,实行营商环境一级指标,分管副市长、联系副秘书长牵头协调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及主要负责同志负责包保,其他配合单位联合包保。四是着力提升营商环境重点指标。加强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抽查覆盖情况、“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商贸流通行业诚信指数、监管行为共享信息覆盖度等指标调度,着力优化市场监管。加强有效商标注册量、侵权专利案件结案率、办理专利权质押比例、专利权质押平均融资金额等指标调度,着力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缩减一、二审案件、执行案件平均审理时长,和提升裁判文书上网率等指标调度,着力推动执行合同履行。加强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抵税、入库减免退抵税、误收多缴退抵税、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等指标调度,着力提升纳税便利度。加强投标保证金支持保函或担保的项目占比等指标调度,着力提升招标投标公平公正。加强皖事通使用情况、数据共享、办件量、办件覆盖率、电子证照等指标调度,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加强减费用等指标调度,着力降低企业开办成本。加强减时间、提高供地率等指标调度,着力提升财产登记便利度。加强降低材料数、环节数、耗时等指标调度,着力提升办理建筑许可效率。

四、议案提及事项办理说明

(一)关于宣城高新区化工项目环评和安全审批下放问题。根据原省安全监管局《关于贯彻实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意见》(皖安监三〔201234号)要求“各设区的市(广德、宿松县)安全监管局(以下统称市级安全监管局)指导、监督本辖区内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的实施工作,并负责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省安全监管局实施安全审查以外的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同时,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负责实施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将其负责实施的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工作,委托下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安徽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非下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故无法下放。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原环境保护部5号令)规定,“化工、造纸、电镀、印染、酿造、味精、柠檬酸、酶制剂、酵母等污染较重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省级或地级市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审批”,暂不具备将化工类项目环评审批权限下放的条件。鉴于政策门槛有硬性规定暂无法实施。

(二)关于狸桥至双坑一级公路收费站撤销问题。我市分别于2013年和2016年建成了宣狸、宣泾两条一级公路,总投资34.1亿元,其中上级补助4.88亿元,地方自筹12.42亿元,向银行贷款16.8亿元。为解决还贷问题,省政府于20163月批准同意了狸桥至双坑一级公路设站收费许可。狸双收费站全年收取通行费约3000万元,全额解缴市财政后返还给市交投公司,用于收费站运转、收费路段维修和养护、偿还贷款本息及全市交通建设等。市交投公司每年需偿还银行贷款5000万元,投入公路维护资金2000万元左右。鉴于还贷和维护资金压力较大,暂时不具备实施条件。

(三)关于工业地产项目销售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4)和省自然资源厅、住建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实施意见的通知》(皖自然资规〔20193)规定,“土地分割应符合规划要求,权属和产权关系清晰,具备独立分宗条件,涉及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和使用的,转让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有关权利义务”,同时要求“分割转让应当有利于土地开发利用,不得影响交通、消防、安全等控制性指标要求”。目前,我市对分割不改变土地用途且满足规划、消防、交通、安全等独立分宗条件的工业企业,以及在僵尸企业处置过程中确需分割的宗地,须符合上述要求才可办理分割。下一步,将督促市住建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参照成熟地区做法,研究我市规范工业用地地产发展管理办法,明确工业地产销售渠道等具体事宜。督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切实落实安徽省七部门《关于印发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实施意见的通知》(皖自然资规〔20193)要求,研究出台我市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具体实施办法,从明晰转让条件、规范分割合并、强化出租管理、完善抵押机制、落实税收政策、创新运行模式等方面提出支持工业企业发展具体措施。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