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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7728242536/202102-00035 组配分类: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发布机构: 宣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其他 / 报告
名称: 宣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2-26
宣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02-26 10:15 来源:宣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宣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20年度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0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发〔2015〕36号),围绕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和城市管理中心工作,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着力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将相关要求落实到城市管理工作各个环节。现报告如下: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突出抓好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大力推进城市治理能力和水平提高。二是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和专题学习会等,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相关会议精神。制定党组中心组年度学法计划,保证中心组年度集中学法不少于6次,总学时不低于24个小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全面依法治国专题学习。三是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局重要工作来抓,坚持靠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将法治政府建设贯穿于项目建设、城管考核、拆违控违、党建工作、队伍建设、行政审批等具体工作中。将法治政府建设与城管执法实践相结合,贯彻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的具体要求,提高城市管理执法对城市发展和和居民生活的保障功能,创建干净整洁平安有序的城市环境,实现“城市让生活更美好”。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编制《宣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双公示”工作实施方案》,完成城管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清理任务并全面公开。全面梳理并编制我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目录2大类31项,优化了业务流程,理顺了归集路径,制定了公示规范,畅通了公开渠道,实现了所有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在市直单位信用平台月度考核中保持前列。二是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创新公开方式,完善相关制度。坚持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信用宣城等平台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信息,年平均1200余条,实现了“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和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三是按照中央、省、市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方案要求,通过梳理框定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年底将完成剩余180项住建领域行政处罚权的划转,并在此基础上,重新梳理我局政府权责清单。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认真推进城市管理领域地方性立法工作。《宣城市养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被纳入2020年度政府规章制定计划。2020年5月,我局研究起草《办法(草案)》;6月初会同市司法局赴淮北市、蚌埠市开展立法调研工作。7月至8月分别以书面和会议的形式征求了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及局属各部门的意见,通过局长办公会后提交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9月,会同市司法局召开了市直相关部门立法会商会,经过反复研究、论证和修改,形成了征求意见稿,并于9月底在政府门户网站、宣城论坛等网络媒体广泛征求意见。10月21日至26日,市司法局会同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赴各县(市、区)开展立法调研,听取了养犬人代表、物业服务企业、动物诊疗机构、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居委会代表及县(市、区)直有关部门的意见。11月,根据汇总、梳理各界的反馈意见,集中对《办法》进行逐条梳理、修改完善后再次向社会征求意见。二是严格规范性文件报备。严格按上级规范性文件管理的相关规定,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中“前置审查”、“公开征求意见”、“三统一”等各项制度。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健全相关制度,严格执行定期清理和有效期制度。规范性文件报备率100%。2020年完成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10件。三是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在对承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研究的基础上,向市司法局提交《关于<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重大行政决定合法性审查进一步严格。2020年审查了5件重大行政决定。二是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坚持召开局案审会,2020年共讨论了15件行政处罚案件。三是执法案卷法制审核进一步严格。共审核行政执法案件69起,共处罚款36万余元。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持续深化城管体制改革。按照省市改革方案要求,年底将全面完成相关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工作,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确保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圆满收官2020年制定《宣城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工作衔接规范细则》,构建了衔接顺畅、合法高效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工作机制。强化法律业务的学习和培训,加快落实一线执法装备配备,持续提升执法水平。积极探索建立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完善信用修复机制。持续推动城管系统“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努力打造一支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专业化队伍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了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通过政府网站、门户网站和政务中心服务窗口等载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完善工作制度,规范文字记录,推行音像记录。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构,确定法制审核流程,修订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三是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我省启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级响应以来,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重要讲话精神,迅速制定出台一系列防控措施,对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消杀作业、市政公用设施运行、人员排查防控、企业复工复产进行全面部署安排全力保障城市供水、供气、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置等运行正常。按照审慎包容管理原则,8月出台城市管理领域统筹疫情防控助力经济发展9条措施,鼓励企业和经营者扩大生产经营活动,助力经济发展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探索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建设政务信息发布和公众互动交流新渠道。2020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3件,均依法答复。其中一件引起行政复议。二是重视热线留言办理工作,制发《宣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热线办理答复办理制度》,2020年共办理市长热线820件,政民互动152件。把窗口建设作为提高行政效能、深化政务公开的重点2020年共办理各类许可620件,其中,大型户外广告设置许可7件、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477件、市政园林类审批136件。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推行城市管理“721”工作法,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坚持严格执法与有情操作的统一,实施“柔性管理,刚性执法”,全年共说理劝诫管理对象2000多人次。推进信访问题及时属地解决,不上交扩大。2020年共办理信访件21起,接待群众来访5起,接待办理率和按时回复率均100%。二是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2020年新收行政复议申请4件,受理3件,上期结转2件,已审结5件,其中2件维持、2件驳回,经复议调解后申请人撤回申请终止1件2020年共答复行政复议2件,均被维持。三是提升行政应诉能力建设。行政应诉案件上期结转1件,2020年发生2件,均驳回诉讼请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2020年办理两件行政诉讼审判监督案件,均维持原胜诉判决。

(七)全面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推进法治培训。2020年共组织全市68名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考试人员参加全省建设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组织全市110人次(分11期)参加全省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培训班;2020年11月3日至11月5日对25名宣城市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城市管理协管人员进行执法培训;2020年12月14日至2019年12月18日在宣城市委党校举办全市城市管理人员轮训班,分为两期举办,每期时间3天,对全市375名城市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二是落实普法教育。结合全市开展“法律六进”活动,通过局党组集体学法、集中开展法治宣传学习活动,以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为学习重点,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的表率作用,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组织开展2020年“机关集中学法月”活动,70余人参加法律知识集中测试,通过率达100%。坚持开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测试,2020年参加测试的人数9人。三是开展法治宣传。印发《宣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并随文发布《全市城管系统执法普法目录》,细化“谁执法谁普法谁开展法律服务”责任清单,提高普法工作效率,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法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四是完善法律顾问队伍建设。聘请安徽师阳安顺律师事务所许志梅律师、安徽锦宣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对受理的各类行政行为提供法律咨询、同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性,通过代理行政诉讼工作,提出法律建议,直接指导后续的执法工作,提升规避法律风险的能力,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0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仍有部分工作存在一定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理论和素养有待进一步提升,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宣传水平有待增强,在日常执法工作动态宣传、城管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宣传解读等方面做得还不够充分。三是案卷制作有待进一步规范。

三、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全面贯彻落实“三项制度”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梳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完善行政执法主体清单、编制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清单、编制行政执法程序、编制行政执法服务指南、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以及公示窗口工作人员信息、公示行政执法结果、规范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使执法公示更加透明化。二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准确把握住建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试行)》的文书各项要素,结合我市城管执法特点作出适当修改,统一和规范全市执法文书。落实住建部《城市管理执法装备配备指导标准(试行)》,建立健全城市管理执法装备使用、维护、报废、更新等方面管理制度。依托办公自动化和执法办案系统建设,探索将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即时上传云存储模式,实现执法全过程同步网络管理。三是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宣城市城管执法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重新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和审核流程。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法制审核中的专业支持作用,对重大、复杂、疑难执法实务,组织法律顾问协助研究,实现处罚适宜适当、决定合法合理。

    (二)深入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城管执法协作

紧紧围绕皖苏浙省际交汇区域中心城市的定位和“两个更大”目标,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推动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机制更加科学顺畅,执法队伍建设明显加强。一是按照《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作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确定的发展目标、重点工作和实施步骤,结合《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清单》,根据我市城管执法特点,选择合适地域、合适执法事项及执法模式,有重点、有步骤地推动构建协同高效的区域执法工作格局。二是积极主动联系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协作共建市(区)级部门,开展跨省市交流协作,学习借鉴兄弟城市的先进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和城管执法队伍的建设管理能力。三是试点实施“一网统管”、“一台服务”城市治理模式,搭建共治共享交流互动平台,集中力量解决市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持续优化城市人居环境。

(三)应对城管体制改革完成后的新形势、新任务

    一是做深做实系列培训,提升城管执法法制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强化新承接的住建领域行政处罚职能相关法律法规和案例培训;强化新出台法律法规、自由裁量权标准、规范用语、工作指南的培训;强化执法文书规范、适用、归档和执法装备使用、维护、管理等方面的业务培训。二是围绕建立健全部门之间无缝衔接的监管机制,以清单、案例等形式逐项逐类界定双方职责边界,厘清源头监管、事中监管、末端执法的界限,细化明确相关工作职责。三是建立起全面而规范的执法协作制度。主要包括:举报投诉信访受理制度、案件移送抄告制度、信息与资源共享制度、协调会商制度、职责分工争议协调制度等,加强相互之间的协调配合,及时解决共同面临的问题。

    (四)创新城市管理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以创新工作机制、丰富实践载体为着力点,进一步推动城管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一是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积极与市信用办对接,重点对在城市管理领域违反法律法规、行政管理规定且情节严重,经审核认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应予以联合惩戒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等实施联合惩戒。二是完善信用修复机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一步明确信用修复的内容、原则、指标,修复流程及基本形式。鼓励失信人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三是推进城市管理信用体系示范点建设。在城市管理信用制度建设、信用评价和分级监管、联动奖惩等方面开展创新示范,切实在全局树立1到2个口碑好,信用体系度高,群众满意率高的科室、大队,发挥以点带面的示范效应,促进全市城市管理信用工作上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