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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41700748921897H/202103-00006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主题分类:
名称: 《宣城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3-29
《宣城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解读
发布时间:2021-03-29 11:09 来源: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宣城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 告》(以下简称“年报”)于3月向社会公布,根据住建部公积金监管司《关于印发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披露工作要求的通知》(建司局函金〔2020〕5号)要求,年度报告全面反映了2020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财务状况、资产质量和政策调整等信息。现就《年报》具体解读如下:


一、公积金缴存

中心力克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整体经济下行困难,持续自我加压,点对点开展宣传,积极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2020年归集工作成绩斐然。

1、缴存数字线性增长

《年度报告》显示,2020年,新开户单位362 家,实缴单位4302家,净增单位221家;新开户职工1.83万人,实缴职工18.21万人,净增职工0.38万人。2020年全市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同比分别增长5.42%、2.13%。

 

2、中、低收入群体成为缴存主力军

《年度报告》显示,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1.24%,国有企业占5.20%,城镇集体企业占0.45%,外商投资企业占3.50%,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65.42%,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3.07%,灵活就业人员占0.12%,其他占1%;中、低收入占99.72%,高收入占0.28%。

   中心精细分解目标任务,多渠道、多形式、广角度不断进行政策宣传和解读,激励未建制企业依法缴存;主动与人社、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沟通交流和协调配合,设立未建制单位名册,开展针对性的催建催缴工作着力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切实加大制度公积金扩面执法力度,维护单位、职工合法权益,规范全市上市公司、劳务派遣公司的公积金缴存管理,使更多的劳动者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范围,中、低收入者成缴存职工主体, 同时,越来越多非公企业逐步认识到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优越性,主动为企业职工缴交住房公积金,既维护职工权益,又增强企业竞争力。


3、缴存额不断攀升。

《年度报告》显示,2020年缴存额27.40亿元,同比增长9.16%,取得历史最好成绩。2020年末,缴存总额232.45 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13.36%;缴存余额58.7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1.56%。


二、公积金支取

《年度报告》显示,2020年,21.31亿元,同比增长6.6%;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 77.77%,比上年减少1.87个百分点。2020年末,提取总额173.6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99%。

     提取人数按提取原因分类,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住房消费”占92.04%,提取政策以支持职工基本住房消费为主,重点突出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功能,有效降低了职工购房成本,进一步提升职工住房消费能力。

     提取金额按职工收入分类,中、低收入占98.55%,体现了住房公积金坚持向中低收入家庭倾斜,说明中、低收入群体更多地受益于公积金的提取政策,住房公积金在保障职工住有所居、积极改善职工居住条件、有效缓解职工购房压力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公积金贷款

    1、支持职工住房消费作用明显

2020年,全市共有5523个家庭(职工)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13.2亿元,直接带动本地住房销售面积63.46万平方米,拉动住房销售额44.16亿元。截至2020年末,累计帮助71180个家庭(职工)解决住房问题,累计发放贷款金额140.66亿元,同比增长10.36%。

    2、主要支持首次贷款和购买中小户型家庭

2020年发放首次公积金贷款4663笔11.32亿元;发放二次公积金贷款860笔1.89亿元。申请144平方米以下的中小户型个人住房贷款5013笔11.85亿元;年龄40岁以下申请个人住房贷款3914笔9.9亿元。以上结构性数据说明公积金制度在合理引导缴存职工(尤其是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和保障年轻职工首次申请中小户型的刚性住房消费方面作用凸显,促进了宣城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3、公积金贷款低利率优势明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0.7%,房地产贡献率15.91%,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商业住房基准利率相比较,可为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25082.64万元,户均购房成本降低4.54万元,有效缓解刚性或改善型住房需求职工的购房压力,降低职工购房成本。

四、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及效益

     1、规范资金运作,控本节支、提高效益。全市资金统一管理,统筹使用,充分发挥存量资金效用;科学测算职工贷款、支取的资金需求,根据中心的资金总量,在防范资金流动性风险的前提下,适度缩减融资规模,压缩融资成本,与银行进行协商,将一年期流贷年利率从4.35%下调至3.85%,公转商贷款年利率从4.9%、5.39%统一调整为4.05%。全年实现增值收益8334.7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04%,融资规模减少2.05亿元。

2、强化内审,保障资金安全。做好常规业务稽核,对照住建部反馈的公积金业务电子化检查结果,逐项梳理核查,限期查实整改,多角度防范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开展2020年度治理违规骗取住房公积金“回头看”工作,运用多种协查手段,严格核查住房消费行为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

3、完成期房贷款保证金整改,提高风险防控能力。积极贯彻省住建厅《关于落实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建金函〔2019〕1683号),进一步转变管理方式,增强风险意识,提高贷后管理水平,从4月1日起,中心在发放贷款的同时,逐笔将贷款金额的5%资金划入开发企业履约担保专户,同时开展保证金对账及清退工作。截止12月底,中心已清退保证金7860.65万元,涉及开发企业130家,做到保证金应退尽退。

4、加强贷后管理,防范资金风险。针对贷款户逾期的不同情况实行差别化催收,运用电话催收、短信催收、微信催收、上门催收、开发企业支持还款、法律途径等多种行之有效的措施,确保逾期贷款数量不增长、不积压。按照《商品房贷款合作协议》条款,全年开发企业支持还款53.69万元,发送律师函16封,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依法清收5起,全市回收逾期贷款474.2万元。

5、公积金保值增值,大力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2020年实现公积金增值收益8334.77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7230.19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5亿元,累计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83亿元,为宣城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稳定的资金支持。

五、公积金服务

    1、服务时效大提速,全市上下一盘棋。中心在全省率先实现市域范围内公积金支取业务的统一在线审批和支取资金“秒到账”,将公积金贷后冲还贷业务申请提前到贷款受理阶段,贷款发放成功后即可自动冲还贷;通过精减公积金业务办理要件,取消退休和账户封存证明材料,压缩业务办结时限,郎溪管理部一笔贷款从受理到放款只用了3天时间。保障春节抗疫工作的同时,加班加点开通线下全市辖区“通缴通取通还”业务,职工可在全市7个县市网点,就近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

2、线上线下双驱动,群众办事更便捷。

线下中心实行综合窗口业务一窗一次办结制,现场指导缴存单位和职工使用电脑、手机线上查询和办理公积金业务。成为全省首家非金融机构个人信用报告自助查询代理点,公积金贷款职工可自助查询个人征信,为公积金贷款职工提供更加方便、高效、快捷的“一站式”服务。

线上开通和完善微信公众号、微博、网站、自助查询终端等,向缴存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查询功能,公布各项业务政策解读及办理流程,解答相关问题;实现所有公积金业务可在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渠道线上24小时申请办理,切实做到7X24小时服务;扩展12329短信平台的服务范围,对账户资金变动、还款失败、扣款成功等业务增加短信提示功能。我市“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全年共接听电话4.84万次,其中人工服务2.99万次,发送业务告知短信61.19万条。

3、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一体化服务。中心不断升级优化“互联网+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渠道,加强网上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能力,实现“现场办”与“网上办”互补互通。积极推进相关部门数据共享应用,后台密切关注网办业务运行“日清日结”。疫情期间发出《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的通知》,号召缴存单位和职工网上办理业务。自网办业务开通以来,全市线上业务已办理65.37万笔,办结率100%。“宣城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关注突破7万人。

进驻宣城市企业“一网通办”服务平台,在省内首批实现线上企业注册与公积金账户设立并行办理。深度参与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合作,联通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开设“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服务”专栏,建立协查机制,公积金异地使用证明等业务科线上轻松办理。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落实第一批“跨省通办”服务事项,职工可异地查询公积金缴存贷款信息、打印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办理退休提取公积金手续。

中心高度重视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当年完成公积金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三级项目,向市公安局网安支队报备,并通过专家组达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