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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4764Y/202010-00033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其他 / 其它
名称: 【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宣城市绿色工厂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10-22
【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宣城市绿色工厂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20-10-22 15:31 来源: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制定背景

制造业是国民经济的主体,制造业的强弱决定着一个国家的国际地位。国际金融危机后,世界各国围绕制造业开展了新一轮的激烈竞争,以绿色化、智能化制造为标志的新工业革命将制造业带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绿色制造是一种综合考虑环境影响和资源效率的现代制造模式,其目标是使产品从设计、生产、包装、运输、使用到报废后的回收和处理的整个产品生命周期中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最小,资源利用效率最高。开展绿色制造、建立绿色制造评价体系是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推动工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重要抓手。企业是绿色制造的实施主体,是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关键环节。开展绿色工厂建设评价,引导企业向绿色发展转型升级,对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二、制定依据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安徽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和《安徽省绿色工厂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市工业企业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三、主要内容

明确了申请绿色工厂评价企业具备的基本条件:申请宣城市绿色工厂评价的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一)本市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设立,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二)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水平基础和经济效益,在全市同行业中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三)企业高度重视绿色发展,设置绿色工厂管理机构,负责有关绿色发展的制度建设、培训教育、实施、考核及奖励工作,并建立目标责任制。(四)企业制定了绿色工厂建设中长期规划、量化的年度目标和实施方案,并能确保对绿色工厂创建项目的资金和资源投入。(五)企业有较高的质量、职业健康、环保、安全生产和能源管理水平。通过GB/T 19001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GB/T 28001要求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 24001要求的环境管理体系等第三方认证;满足GB/T 23331要求的能源管理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或开展了能源审计。(六)企业符合产品设计生态化、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等条件的要求,相关绩效指标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七)企业近三年(含成立不足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环境、质量事故,未被列入失信企业、法人代表黑名单。和绿色工厂评价的程序:安徽省绿色工厂评价和管理的具体程序为:1、市级绿色工厂创建由企业自愿向当地经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县市区或市经开区经信部门审核同意后纳入当地培育创建计划。企业按照市级绿色工厂的相关标准要求完善自身条件开展绿色工厂创建工作。2、在符合申报条件,满足《绿色工厂基本要求评价表》、《绿色工厂评价指标表》必选指标的前提下,创建企业可自行或委托相关机构编制《宣城市绿色工厂综合评价报告》。报告编制要按照绿色工厂评价指标要求,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开展现场评价,并确保评价报告中材料、数据、证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3、原则上综合评价结果符合一般要求且指标得分大于80分的创建企业,可向当地县市区或市经开区经信部门提出申请,县市区或市经开区经信部门审核后按照要求择优向宣城市经信局推荐申报。各县市区或市经开区经信部门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一步严格推荐申报标准要求,引导企业不断提升绿色化水平。4、宣城市经信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根据需要组织开展必要的现场核实。经审查,符合市级绿色工厂条件的企业名单在宣城市经信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宣城市经信局发文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