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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4772R/202012-00124 组配分类: 制度文件
发布机构: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做好使用中央及省级专项资金城市建设项目实施管理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12-23
索引号: 11341700003244772R/202012-00124
组配分类: 制度文件
发布机构: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做好使用中央及省级专项资金城市建设项目实施管理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12-23
关于做好使用中央及省级专项资金城市建设项目实施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23 15:10 来源: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做好使用中央及省级专项资金城市建设

项目实施管理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城管执法局),广德市、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城管执法局)、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

“十三五”期间,各地积极争取中央及省级专项资金支持,组织实施了一大批支撑经济发展、增进民生福祉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城市基础设施重点项目,按照中央及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根据审计监督相关要求,现就近几年全省使用中央及省级专项资金城市建设项目实施管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全面梳理近几年来使用中央及省级专项资金支持的城市污水管网改造、黑臭水体治理、停车场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排水防涝设施建设等项目实施情况(各项专项资金文件详见附件1),根据年度任务量切块下达市县的资金应细化落实到具体项目,填写《全省使用中央及省级专项资金城市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2),于2020年12月底前反馈厅城市建设处。

二、城市绿道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请各设区市园林绿化行业主管部门参照本通知要求,组织填报《全省使用中央及省级专项资金城市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统计表》,核实项目实施情况,于2021年一季度前报厅城市建设处,厅里将适时组织抽查。

三、通过近期审计调查了解,全省仍有相当部分中央及省级专项资金滞留在市县级财政账户或项目主管部门账户上,未及时拨付项目单位或项目实施主体,请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积极会商财政部门,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将滞留在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账户的专项资金按规定拨付到位,有效发挥财政性资金的引导和示范作用。

四、今后凡有切块下达或直接下达的财政专项资金支持任务事项,各市县应在次年一季度前将细化落实的项目、补助资金分配、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等报我厅城市建设处。

联系方式:

城市建设处:许坤、余奔、胡璞  0551-62871455,62873526,62871248, ahjstcjc@126.com

 

附件:1.中央及省级专项资金下达文件目录

2.全省使用中央及省级专项资金城市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