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一地六县”产业合作区郎溪经开区扩区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大战略”。省委作出规划建设“一地六县”合作区的战略部署,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的战略之举,是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的务实之举,是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新发展格局的有效之举,是面向“十四五”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深化之举。
一、目前开展的相关工作
(一)积极向上汇报对接,争取对“一地六县”合作区建设支持。
一是在省自然资源厅的指导和带领下,我局于2020年12月
14日至15日、2021年3月15日至17日先后两次赴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汇报“一地六县”合作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等相关工作,争取支持;部空间规划局对“一地六县”合作区规划建设以及合作区纳入长江经济带国土空间规划表示充分的肯定和支持。二是积极主动向省自然资源厅汇报、争取支持;省自然资源厅领导先后4次赴宣城市调研“一地六县”合作区建设,对“一地六县”合作区建设提出指导意见并形成调研报告。三是抽调业务骨干赴省、市专班工作,加快推进“一地六县”合作区建设。
(二)积极对接沪苏浙,学习规划编制先进理念。
一是赴“青吴嘉”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考察学习。2020年11月12日至13日,我局赴苏州市吴江区考察学习,详细了解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及推进机制有关情况,为“一地六县”合作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提供参考。2021年3月11日,在省厅的带领下赴嘉善县考察学习示范区国土空间规划和存量土地处置工作。
二是赴溧阳、宜兴、长兴、安吉协调对接。2021年4月1日至2日,我局带领郎溪县局、广德市局以及有关规划编制单位赴溧阳、宜兴、长兴、安吉专题对接“一地六县”国土空间规划事宜,详细了解江苏、浙江相关市县对“一地六县”合作区的了解程度和相关工作开展情况;4月30日,我局又赴湖州市进行了交流对接。学习湖州市在推进“一地六县”建设中规划编制、组织机构、政策措施等方面的先进做法,并进一步强化了共识,推进了合作。
(三)超前谋划、积极开展“一地六县”合作区宣城区域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一是开展“一地六县”合作区宣城区域规划研究工作。研究成果纳入宣城市“十四五”规划,在“一地六县”合作区 “1+6+N”总体格局下,构建宣城区域“一区、两片、多组团”空间格局。“一区”即依托上海光明集团绿色发展基地(包括白茅岭农场和军天湖农场),建设综合协调中心服务区。布局上分为核心区和起步区,核心区主要是白茅岭总部,规划面积43平方公里;起步区主要是枫树岭分场,规划面积58平方公里。“两片”即郎溪片区和广德片区,其中郎溪经开区东扩区约20平方公里,广德经开区三期约30平方公里。“多组团”即依托芜宣机场空港产业园区、宣城高新区、宣城多式联运综合枢纽区等,设立30平方公里的中国(安徽)自贸区宣城联动创新区;做优宣城经开区、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和军天湖片区等,依托军天湖打造产业片区约47.5平方公里;同时依托郎溪的定埠港、十字经编产业园,广德的603基地、煤矿生态修复等打造特色鲜明的产业功能节点。
二是在规划研究基础上,我局进一步深化完善,开展了《“一地六县”合作区国土空间规划专题研究报告》编制工作。
三是按照省厅要求,2021年4月份,我局再次抽调专人赴省土勘院集中办公,在省厅的指导下,结合《“一地六县”合作区国土空间规划专题研究报告》形成了《“一地六县”(安徽片区)国土空间规划方案(初稿)》。
二、所提建议答复
(一)关于在市级层面下达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时,给予郎溪更多支持的建议答复。
省即将出台的《高质量推进苏皖合作示范区和“一地六县”长三角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产业集中合作区规划建设若干政策措施》(送审稿)明确提出,要强化要素支撑,保障建设用地供给。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优先考虑郎广片区建设需求,适度提高宣城市国土开发强度。加快批准实施宣城市、郎溪县和广德市国土空间规划。支持郎广片区按照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原则,保障项目用地计划指标。在郎广片区难以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且市域范围内调剂确有困难的省重大项目建设用地计划,支持比照省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由省统筹调剂解决。支持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合理增加混合用地供给。鼓励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所需计划指标应保尽保。支持企业利用现有工业用地,依法依规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不再增收土地价款。鼓励实行弹性土地出让年限,适当下调工业用地出让竞买保证金,合理确定工业用地出让金缴纳期限。
我局在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中,将认真落实省级国土空间规划要求,在做好“双评价”、做实“一地六县”合作区宣城区域国土空间专题研究基础上,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节约集约用地要求,统筹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充分考虑“一地六县”合作区郎溪片区发展需求,合理确定建设用地总规模。
(二)关于郎溪经开区扩区需调出永久基本农田10.3平方公里的建议答复。
我国人口多耕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维护国家粮食安全,保持社会稳定,始终是我国的一个重大问题。为此,国家专门制定《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根本目的,就是为了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以满足我国未来人口和国民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为农业生产乃至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快速发展起到保障作用。
2019年,自然资源部会同农业农村部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突出问题导向,就部分划定不实、补划不足、非法占用、查处不力等问题,进一步做出了加强和改进的规定,部署开展了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工作,组织各地依据“三调”成果,开展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检查,找准划定不实和建设占用等突出问题,梳理问题图斑,提出分类处置意见,要求以县级为单位编制调整补划方案。
下一步,在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中,统筹划定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同时,我局将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和规则,依据“三调”成果,将真正用于粮食生产的优质耕地作为永久基本农田严格保护,将不符合划定要求的非耕地和不稳定利用耕地调出去,将未划入的集中连片优质耕地和高标准农田优先补划进来,确保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减、质量提升、布局稳定。
办复类别:B类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联系人:许召成 联系电话:3010263
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