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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502XP/202001-00173 组配分类: 本部门预算
发布机构: 宣城市财政局(宣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公民 / 其它
名称: 关于2020年宣城市市级政府预算、转移支付、举借债务和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1-22
索引号: 1134170000324502XP/202001-00173
组配分类: 本部门预算
发布机构: 宣城市财政局(宣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公民 / 其它
名称: 关于2020年宣城市市级政府预算、转移支付、举借债务和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1-22
关于2020年宣城市市级政府预算、转移支付、举借债务和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0-01-22 13:58 来源:宣城市财政局(宣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2020宣城市市级政府预算、转移支付、举借债务和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之年。我们将认真落实市委“对标沪苏浙、争当排头兵”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抢抓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新一轮重大机遇,立足新阶段,树立新理念,奋力新作为。

一、2020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及市委四届十次全会精神,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和“十三五”规划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支持打赢三大攻坚战,支持全面做好“六稳”工作,支持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工作,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提升财政服务保障水平,保持财政运行平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提供坚实财政支撑。

二、2020年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

按照“保重点、控一般、促统筹、提绩效”要求,着力提高预算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依法理财严约束。全面贯彻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认真落实人大有关决议精神,规范预算编制,严格预算执行,硬化预算约束。严控一般保重点。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更加注重结构调整,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创新方式提绩效。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进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创新财政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方式,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2020年市级财政收支预算情况

2020年市级预算按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预算编制。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

1.收入预算安排情况。2020市级财政收入预算47.7亿元,增长6.5%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计算,市本级地方可用财力为58.1亿元。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21.3亿元,省结算补助7.5亿元,省提前下达列收列支专项转移支付17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1亿元,调入资金1.2亿元。

2.支出预算安排情况。2020年,市级财政预算支出按照可用财力相应安排58.1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收入预算安排情况。2020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49.4亿元(含提前下达专项债券4亿元),其中:市直41.4亿元,市开发区8亿元。

2.支出预算安排情况。2020,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49.4亿元,其中:市直41.4亿元(含政府专项债券付息支出2.6亿元),市开发区8亿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收入预算安排情况。2020年,市级社保基金收入预算13.05 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5.63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3.64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含生育保险基金)2.62亿元,失业保险基金0.41亿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0.08亿元,工伤保险基金0.67亿元。

2.支出预算安排情况。2020年,市级社保基金支出预算 11.09 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5.45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2.93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含生育保险基金)支出2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0.22亿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出0.02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0.47亿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收入预算安排情况。2020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0.6亿元。

2.支出预算安排情况。2020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0.4亿元,调出资金0.2亿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转移支付和税收返还安排情况

1.一般性转移支付

一般性转移支付20.21亿元,主要包括体制补助1.52亿元,均衡性转移支付2.66亿元,结算补助0.23亿元,重点生态功能区0.13亿元,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0.29亿元,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0.3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0.18亿元,卫生健康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11.55亿元,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0.53亿元,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1.7亿元,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0.51亿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0.56亿元等。

一般性转移支付主要用于弥补市级部分财力性缺口和安排部分重点项目。

2.专项转移支付

专项转移支付1.33亿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0.04亿元,国防0.02,社会保障和就业0.03亿元,卫生健康0.04亿元,卫生健康0.55亿元,城乡社区0.04亿元,农林水0.13亿元,资源勘探信息等0.3亿元,商业服务业0.15亿元。

专项转移支付根据项目用途相应安排支出。

3.税收返还

税收返还2.92亿元,其中:增值税返还0.08元,消费税返还0.09亿元,所得税返还0.12亿元,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2.63亿元。税收返还主要用于弥补市级部分财力性缺口和安排部分重点项目。

(二)举借债务情况

2019年以来,着力加强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坚持修明渠、堵暗道多措并举,有效防范化解风险。

1.一般政府债务

2019年全市一般政府债务余额限额198.21亿元,其中:市级一般政府债务余额限额53.87亿元,县市区一般政府债务余额限额144.34亿元。

 2019年末全市一般政府债务余额194.51亿元,其中:一般政府债务余额52.72亿元,县市区一般政府债务余额141.79亿元。全市一般政府债务余额低于批准限额,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2.专项政府债务

2019年全市专项政府债务余额限额216.71亿元,其中:市级专项政府债务余额限额96.68亿元,县市区专项政府债务余额限额120.03亿元。

2019年末全市专项政府债务余额191.82亿元,其中:专项政府债务余额78.68亿元,县市区专项政府债务余额113.14亿元。全市专项政府债务余额低于批准限额,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三)绩效管理情况

1.2019年工作开展情况

2019市财政局按照《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皖发201911)、《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皖财绩2019434)精神以及相关工作要求科学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思路,切实找准工作着力点,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全市预算绩效管理水平稳步提升。

一是加强绩效制度建设。印发《宣城市财政局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完善局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的通知》,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促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二是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市财政局加强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预算审核,将预算评审实质性嵌入预算管理环节,审核和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在部门预算和专项资金批复中,对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做到同步下达。

三是加强绩效运行监控。按照绩效管理要求,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绩效“双监控”,发现问题要分析原因并及时纠正。建立重大政策、项目绩效跟踪机制,按照项目进度和绩效情况拨款,对存在严重问题的政策、项目暂缓或停止预算拨款,督促及时整改落实。明确各预算单位作为预算执行主体,督促各单位加快预算支出进度,避免形成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四是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按照突出重点的原则,结合预算编制要求,每年选取党委、政府重视、社会关注度高以及资金投入量大的项目,开展财政重点支出绩效评价。通过年中评估与事后评价相结合,掌握项目管理和绩效目标实现的第一手资料,及时发现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合理化建议,确保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更加合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市财政局及时整理、归纳、分析绩效评价结果,并将其作为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对绩效好的政策和项目原则上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政策和项目督促改进,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消减或取消。

六是推进绩效信息公开。在部门预算公开中,公开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数、涉及预算安排金额);对经财政部门批复的绩效目标项目,各预算部门在部门预算公开时,同步公开项目绩效目标,包括项目概述、立项依据、实施主体、实施周期、年度预算安排、绩效目标和指标等信息。公开内容已由简单的总体情况,拓展到详细的绩效目标内容。

2.2020年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禁毒项目:支持公安机关开展禁毒业务工作,补助必须的办案、业务、装备等开支,有效打击毒品犯罪,遏制毒品蔓延、毒品渗透、毒品制贩和毒品流入非法渠道,进一步巩固禁种铲毒工作成果,进一步增强全民禁毒意识。

监管运行项目:通过对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标后监督检查,及时掌握项目中标后的履约情况,对标后履约不良行为进行记录与通报,保证项目顺利进行。开展评标专家评标结果后评估,提高评标专家履职能力。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建设,实现科学有效监管。

卫生计生考试项目项目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要求,举行全国统一考试。统一卫技人员的准入标准,提供卫技人员的职务评聘依据,提高卫技人员的业务水平。

3.2020年重大政策绩效目标:

三重一创”建设。支持1个省级重大基地和5个市级重大基地建设,积极申报第三批重大工程和重大专项。对通过市级基地评估的,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受益财政配套奖励不少于100万元;对认定为省级重大工程或重大专项的项目,按照省支持资金额的2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对首次申报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20万元。对新批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科技园区一次性奖励300万元。对新批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和火炬特色产业基地、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新批复认定的省级服务业集聚区一次性奖励20万元;新批复认定的省级集聚示范园区、示范物流园区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实施乡村振兴“1号工程”,深化农村“三变”改革。市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各县市区相应配套,用于农产品加工升级、农产品品牌创建、三产融合示范、农业经营组织化提升和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支持发展茶、畜禽等特色优势产业。市财政每年拿出1000万元、各县市区财政每年拿出500万元,设立市、县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品牌宣传推介、茶叶加工厂改造建设、茶园基地建设、产业融合发展等。在市级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支持家禽产业转型升级。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电价。市担保基金切块20%用于农业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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