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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4895T/202106-00025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宣城市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宣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人大2021年度第110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6-15
索引号: 11341700003244895T/202106-00025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宣城市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宣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人大2021年度第110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6-15
宣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人大2021年度第11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6-15 15:57 来源:宣城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方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基本农田标准化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组织了专题调研,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田水利建设工作,通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加快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不断提升水土资源利用效率,稳步增强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

一、我市农田建设基本情况

我市农田建设工作以2019年市、县机构改革为节点,可分为2个阶段。2019年以前,农田建设工作有发改和农业部门实施的新增千亿斤粮食项目、财政部门实施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国土部门实施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和水利部门实施的“最后一公里”项目等,是真正的“五牛下田”,因此存在建设标准不一、项目重复实施现象。2019年机构改革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调整到农业农村部门一家实施。据统计,机构改革前我市共实施高标准农田面积175.73万亩。2019年、2020年,我市分别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8.5万亩、8.4万亩。2021年我市计划建设高标准农田13.5万亩。


二、针对建议开展的主要工作

1.关于做好高标准农田因地制宜进行系统性规划设计。根据省厅相关文件部署要求,我市项目建设综合考虑各县(市、区)建设申报需求、规划任务缺口、耕地资源禀赋等因素,同时结合耕地资源、自然条件、人口分布、农业发展等情况,重点围绕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探索创新高标准农田建设理念,切实做好项目规划。坚持在项目规划中,遵循连片开发、因地制宜、综合治理、注重节水、效益第一原则,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突出抓好耕地保护、地力提升和高效节水灌溉,加快补齐农田基础设施短板,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增强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在规划编制中,充分听取乡村干部、群众代表意见建议,科学合理规划建设任务。坚持统一标准、统一设计、统一规格、统一材料的原则,努力打造现代农业新亮点,塑造高标准农田新形象。各县市区在2020年均已启动了高标准农田“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据统计我市“十四五”期间计划新建高标准农田49.5万亩,改造提升45.5万亩。

2.关于对已建或在建的农田水利项目建设登记排查,补短补差。为全面摸清高标准农田数量、质量、分布和利用状况并全面准确上图入库,夯实高标准农田建设基础,市农业农村局积极同国土、财政、发改等部门对接,第一时间获取评估工作有关资料及新的要求,主要清理检查“十二五”以来已建成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补充完善项目信息并上图入库,综合评估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2011-2018年,我市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1个,其中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实施项目108个,财政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实施项目70个,水利部门实施项目10个,发改部门实施项目14个,高标准农田建设总面积221.4622万亩。根据评估结果,将投资标准低、建设时间长、毁损严重的纳入提质更新计划。对于2019年新建项目及时组织“回头看”,重点检查工程质量和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3.关于认真评估基本农田农水设施防洪抗灾能力,做到应建尽建。我市降雨量丰沛,雨季易形成洪涝灾害,造成农田设施毁坏和作物减产。为保障基本农田设施防洪抗灾能力,我市高标准农田排水严格按照旱作区暴雨重现期5-10年一遇,水稻区10年一遇,1-3d排至作物耐淹水深设计。

    4.关于认真落实项目建设,多渠道筹措项目资金我市积极推动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并支持和指导各县探索创新投融资模式、发行专项债等多种方式,拓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渠道。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央财政投资8951.1万元,地方资金3978.9万元,其中,财政渠道3717.5万元,基建渠道资金261.4万元;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央财政投资8444万元,地方资金4452.5万元,其中,财政渠道4117.5万元,基建渠道资金335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2021年旌德县发行地方政府一般债500万,绩溪县发行地方政府一般债200万,用于支持农田建设。

5.关于“整治栽竹种树乱象,消除农田限制抛荒”。4月份,以市政府办名义下发《宣城市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实施方案》,加强耕地规划和用途管制,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严格规范永久基本农田上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以及挖塘养鱼、非法取土等破坏其耕作层的行为,禁止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并明确了责任单位。积极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制定高标准农田管护办法,明确管护责任主体,签订管护责任书,在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中,将建后管护工作作为重要评价内容,督促和推动各县落实项目管护经费,调动受益主体管护积极性。同时,强化高标准农田社会监督,制定统一规范的公示标牌和标志,指导地方在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区设立相应标识牌,公示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年度、投资规模等。

三、下一步工作

1.创新工作思路确保农田建设有序进行充分认识农田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迪性,把农田水利作为农村基础设施的重要任务来抓,列入重点议程,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加大农田建设的考核力度,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增加考核权重,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各县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利用新闻媒体和舆论工具加强宣传,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营造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全民参与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2.创新投资方式,建立农田水利多元化投资机制积极探索政府和社会合办农田建设的新路子根据市场经济的要求,逐步建立政府、农民、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投入新机制,提高农田建设的总投入水平。一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要抢抓国家政策机遇,对上争取工程项目资金;二是积极推进农村经营组织创新,加快土地流转制度改革在这一前提下,通过国家投资的积极引导,广泛吸引民间资本和社会资金投入农田基本建设。

3、创新管理办法,落实项目监管责任。坚持“政府领导、农业农村部门牵头、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农田建设管理和协调机制,统筹协调相关部门,组织、指导和督促落实农田建设任务和工作责任。同时,对各县(市、区)正在实施的项目,实行不定期实地抽查指导,对项目实施进度缓慢、质量不达标、程序不规范的县(市、区)进行通报并加强督促整改,确保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稳步推进。

    感谢您对农田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继续给予我们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办复类别:A类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人:市农业农村局项目管理科  张志鹏

联系电话:3022239

                          

宣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