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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MB19812771/202107-00034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其它
名称: 宣城市“十四五”公共资源交易事业发展规划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7-09
宣城市“十四五”公共资源交易事业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2021-07-09 14:21 来源: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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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十三五公共资源交易事业发展回顾 1

(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效能显著提升 2

(二)聚焦业务发展,提升各类项目交易质量 3

(三)优化平台功能,系统建设取得突破 5

二、公共资源交易事业发展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 6

(一)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带来新机遇 6

(二)新一轮信息科技革命为公共资源交易拓展新空间 7

三)智慧城市建设为公共资源交易发展提供新动能 7

(四)国内经济大循环格局对要素市场化配置提出新要求 7

三、十四五时期公共资源交易事业发展指导思想和重点任务 8

(一)指导思想 8

(二)重点任务 8

四、以信息化建设为依托,全面增强服务供给能力提升监管水平 10

(一)提高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开放度 10

(二)增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载能力 11

(三)持续推进公共源交易区域一体化 11

(四)构建智慧化云交易平台 13

(五)提升交易市场服务质量 16

(六)创新交易监管机制体制 19

五、全面坚持党的领导,推动形成公共资源交易新局面 22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共资源交易事业发展的领导 22

(二)培养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公共资源交易人才队伍 23

(三)坚持法治思维,健全落实机制 23


一、十三五 公共资源交易事业发展回顾 

“十三五”期间是市县一体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组建期、发展期。面对平台整合过程中各种利益亟需理清、制度规则亟待完善、信息化平台亟需建设、人才队伍亟需强化的局面,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锚定“省市共建、市县一体”目标,重党建、建制度、搭平台、拓领域、优服务、强队伍,公共资源交易各项工作取得可喜成绩。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进一步深化。

2016年以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认真贯彻省市各项部署,全力做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据统计,2016年至今共完成市本级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3185宗,成交总额310.16亿元,增收节支48.57亿元。其中,工程建设项目1669宗,控制价187.36亿元,中标价155.76亿元,节约资金31.61亿元,节约率为16.87%。完成政府采购项目1002个,成交金额10.7795亿元,预算金额12.2475亿元,节约资金1.47亿元,节约率11.99%。完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挂牌出让150宗,总起始价126.06亿元,总成交价141.23亿元,增值15.18亿元,增值率12.04%;产权交易362个标的,总起始价1.90亿元,总成交价2.17亿元,增值2708.01万元。完成矿业权出让项目2宗,成交金额2210万元,起始价1840万元,增值370万元,增值率20.11%。

(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效能显著提升

1、完成平台整合。自2016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顺利完成平台整合工作,市县两级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土地出让、产权交易等四大类项目已全部进入统一平台进行交易。经市编办正式行文,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为市中心的分支机构,“六统一联”的市县一体化基本实现。

2、主动服务重点工程。为保障城市大建设重点工程建设,中心制定《政府投资重点项目进场交易“绿色通道”实施办法》。“绿色通道”开通以来,超前、延时服务、优先办理水阳江大道闭合段北段工程、阳德路道路建设工程、陵阳路二期(宣杭铁路-青弋江大道)道路建设工程、火车站东广场及龙川路改扩建一体化PPP项目等多宗重点、民生工程。PPP项目采购实现零质疑、零投诉。

3、推行标准化服务。一是建立健全交易制度,认真组织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国土出让、产权转让项目交易服务流程优化再造,制定《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服务清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服务标准》和各类《服务指南》。二是规范服务流程,统一规范、优化了全市交易项目从“业务咨询”开始,到“档案查询”全交易过程12个环节服务流程及内容。三是精细服务岗位,将职责服务标准精细明确到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国土出让、产权交易四大类交易所涉12个服务环节,15个服务岗位上。四是便利服务供给,对四大类交易项目12个服务环节,为招标人、投标人、代理机构明确了服务指南,并在交易服务网、服务大厅公示,方便交易主体下载、领取阅览。五是减轻企业负担,实现“投标只跑一次”,重新梳理了网员入库标准和流程,取消了网员库现场审核,对申报、审核流程进行了简化修改,取消所有收费项目,真正实现企业投标“零门槛、不收费”。

4、打造指尖上的交易服务平台。一是开通交易平台手机“标桥”APP,提供项目公示公告、保证金查询和投标报名、交易文件下载、在线阅览等功能服务。二是开发应用微信公众号,对接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方便各方主体通过手机微信端进入平台,进行在线咨询、查阅信息和掌握交易动态。三是搭建平台系统运维微信群,实时分类咨询解决系统出现的问题,保障系统稳健有序运行。四是开展线上满意度调查,系统随交易项目适时向投标人发起信息公开、交易环境、服务方式、系统运行等方面服务满意度调查问卷评价,征询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二)聚焦业务发展,提升各类项目交易质量

1、规范政府采购代理。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高效代理。梳理了政府采购各项制度,出台了政府采购代理协议,明确了与采购人的权责关系。制定了以采购计划受理为起点,档案资料归档为终点的政府采购操作规程和服务标准。二是以“互联网+政府采购”为指引,经过多次商讨、座谈,研究制定了全市统一货物、服务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5套全流程电子采购标准文本。

2、配合探索农村产权交易。积极配合国土及农、林、水行业部门制定我市矿业权、农村产权交易制度、交易规则。为开展矿业权、农村产权类项目进场交易建设电子交易子系统,通过“线上”交易系统服务,“线下”人员标准化服务,确保了各类产权交易项目的有序开展。

3、推进“网上商城”建设。市交易中心会同市财政局多次赴外地学习,研究谋划宣城市“网上商城”建设方案并经市政府批准,深入与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合作共建网上商城——“徽采宣城商城”。在全市范围内多次公开招标征集供应商,完成采购人、供应商培训和CA锁办理工作。截至目前,全市成交订单30268个,交易额30114万元。市直成交订单3280个,交易额4149.63万元。

4、加强合同公开和档案归档管理。合同公开和档案归档工作是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考核重要内容,为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合同公开及档案归档的时效性和规范性,规范招标代理行为,提高代理质量,不影响年底平台考核,市交易中心定期开展市本级工程建设项目合同公开和档案归档检查,并将结果通报市公管局。

(三)优化平台功能,系统建设取得突破

1、在全省率先开发运用电子档案系统。该系统的开发运用实现了档案资料自动归集、一键归档、电子存档,在线查询等功能,根本解决以往纸质建档耗时费力,档案归档不及时、档案缺失等问题,提高档案管理工作质量和效率,缓解海量档案库存、管理压力,方便了项目交易各方主体,使档案更“绿色”环保。在省公管办的推荐下,申报2019年度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创新成果,参加国家信息中心举办的创新成果观摩交流活动,受到与会代表的一致好评。

2、全面推行不见面开标。市交易中心从优化论证方案、布置数据接口、模拟项目交易、设法落实资金、依法招标采购等方面,建成宣城市不见面开标系统。为全面推行不见面开标,一是引入电信商务直播系统,开通“天翼云”直播间,对限额以下、纸质投标的项目进行开标现场直播。不见面开标系统和“天翼云”直播间平行并用,在全省率先实现了进场交易项目不见面开标的全覆盖。二是率先启用移动端CA。在全省率先将CA证书虚拟化、融入手机客户端,并应用于“不见面开标系统”,有效摆脱电子招投标对计算机的依赖,投标人可随时随地用手机参与开标,无须亲临现场,真正实现了“指尖交易”。三是开展不见面开标应用培训。市交易中心通过线上直播培训、发布录播培训课件、制作各操作环节帮助视频等多种方式,为投标人提供多渠道在线学习课程,保障广大投标人准确掌握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流程和方法,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的运用打下坚实基础。四是强化对各县市区交易中心的业务指导。市交易中心主要领导和业务骨干多次赴各县市区交易中心调研,对其信息化建设、不见面开标、电子档案和电子保函等工作进行专项指导。

3、推动搭建综合型电子保函服务平台。积极推动搭建综合型电子保函服务平台,兼容对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等多种形式的电子保函,为市场主体提供安全、高效、便捷、智能的绿色融资服务,为中小企业释放资金压力、平稳渡过疫情困难提供有效助力,同时也有助于实现市场资源配置效益最大化。

十三五期间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但随着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5G等先进技术的发展以及国家、省出台的相关政策,特别是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19]41号),对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提出了更深层次的要求。我市公共资源交易亟需从电子化向智能化、智慧化提升迈进。

二、公共资源交易事业发展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

(一)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带来新机遇

长三角地区是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发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在区域一体化和新一轮要素市场化配置的背景下,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一体化,不仅是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全国统一要素市场的题中之义。宣城市抓紧融入长三角城市群,全力推动长三角地区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推动与长三角城市的紧密合作,通过线上线下协同助推区域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一体化。

(二)新一轮信息科技革命为公共资源交易拓展新空间

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5G等新技术不断涌现,深刻改变了生产生活方式,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能。数字技术的运用,对提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监管、服务水平提出新要求,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优化整合、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和发挥数据汇聚优势拓展了新空间。

(三)智慧城市建设为公共资源交易发展提供新动能

公共资源交易将积极融入智慧城市的建设,由智慧城市为交易的发展进行赋能,提供数据及技术能力支持,依托于智慧城市技术平台,可使公共资源交易由电子化向智能化转变。以及利用智慧城市数据服务,对公共资源交易数据进行深度挖掘与多维剖析,准确掌握经济发展规律,预判发展方向,为宣城市经济发展决策提供理论依据与数据支撑。

(四)国内经济大循环格局对要素市场化配置提出新要求

宣城市积极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畅通国内经济大循环,必须破除要素自由流动的壁垒和障碍,降低要素使用和流通成本,提高要素配置效率。这就要求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加快建设高标准市场经济体系,打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个环节,疏通供给和需求、金融和实体经济的传导机制,形成生产主体与国内市场良性互动,提高国内经济大循环的效率。公共资源交易市场需加快公共资源配置效率。

三、十四五 时期公共资源交易事业发展指导思想和重点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关于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拓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功能,创新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方式,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制度体系更加完备、监管机制更加健全、交易效率显著提高、市场主体满意度持续提升等主要目标任务,为加快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重点任务

一是推动改革创新,持续打造高标准市场体系。按照国家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市场体系总体要求,持续深化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健全完善市场运行机制,支持各类所有制企业参与交易平台建设,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治理,促进公共资源有序流动。

二是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提升资源配置效率。聚焦公共资源交易短板弱项,深入开展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提升行动,完善全市规范性文件“目录管理、动态调整”长效机制,破除妨碍统一市场建设的各种壁垒,及时研究制定新纳入平台交易项目的管理制度,进一步简化优化办事流程,促进各类公共资源公平交易、高效利用。

三是深化整合共享,持续拓展平台功能。持续完善电子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功能,有序推动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林权等全民所有自然资源,农村集体产权等资产股权,排污权等环境权,以及特许经营权纳入平台进行交易进一步规范平台运行管理,健全信息披露制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四是创新监管方式,持续规范交易市场秩序。深化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市县两级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相对集中处罚权行使,持续净化市场环境。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失信行为认定、失信联合惩戒、信用修复等机制,广泛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快形成智慧监管、信用监管、协同监管互为补充、相得益彰监管机制,提升监管针对性、及时性、科学性。推动先进数字技术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上的运用,探索破解围标、串标、借用资质投标等违法行为。

四、全面增强服务供给数字化能力,提升监管现代化水平

“十四五”时期,以改革促发展、促创新、促转型升级的要求更加紧迫,“放管服” 改革将全面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进入攻坚时期。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深化改革仍需要在整合共享、阳光交易、高效公平等方面持续发力,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强化资源整合和监管,加大新技术的应用和开发,深入挖掘交易数据金矿,打造“省内一流”、“国内先进”、“三至五年持续领先”的宣城市“智慧”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一)提高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开放度

提升交易平台要素汇聚力。完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功能,整合搭建市场主体库信息及CA数字证书互认桥梁,逐步实现省市县以及长三角主要城市信息互联互通,依法推广电子证照、统一身份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应用,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投资项目监管平台、公共信用平台、行政执法平台深度融合,实现数据互联共享。

创新公共资源交易平合功能。进一步深化金融服务平台功能,推动金融机构为公共资源交易招标、采购等市场主体提供低成本、高效率、多渠道、全链条金融服务,助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创新监督管理功能,通过信息公开和数据智能分析,为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提供支撑,构建要素价格公示体系,促进要素价格市场决定、流动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

(二)增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载能力

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全覆盖。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公共资源交易范围由4大板块拓展到“4+N”板块。依据国家及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指引,优化和调整进场交易目录内容和范围,持续推动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林权等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农村集体产权等资产股权,排污权、用能权等环境权,以及特许经营权纳入平台进行交易。

扩展土地要素市场配置化范围。继续完善土地使用权出让交易规范,探索拓展土地要素市场配置化的范围,建立市域内建设用地交易机制。探索建立补充耕地指标跨区域交易机制,满足土地要素市场配置新要求。

培育技术和数据要素市场。探索建立技术要素和数据要素交易平台,通过统一规则、统一标准,实现技术成果转化的全流程电子化公开交易,为完善和创新监管工作提供支持,依托大数据综合利用平台,培育大数据交易市场,依法合规开展数据交易。

(三)持续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区域一体化

充分利用城市群协调发展的机遇,实现与长三角主要城市在专家资源、信用资源、市场主体资源的共享共用,扩大区域一体化覆盖面。

宣城市作为“长三角区域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合作联盟“首届轮值主席,积极探索区块链与公共资源交易的融合点与创新点,发挥区块链在促进数据共享、优化业务流程、降低运营成本、提升协同效率、建设可信体系等方面的作用,解决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跨区域信息不共享、交易过程存证安全隐患、交易数据查证难、风险控制难等问题,推动形成互联共享、利企便民的公共资源交易秩序。

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合作机制。积极推动长三角区域公共资源交易合作,通过统一的平台,有序运行、服务、监管公共资源,建立合作组织、完善合作机制。

构建区域共享共建机制。推进市场主体、数字证书、交易信息等在长三角区域共享互认,推动建设长三角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加大推进远程异地评标,主动与长三角地区对接,实现更大区域的专家资源共享和远程异地评标,实现重点建设项目、及时复杂项目评标评审专家的共用共享。在专家资源共享利用技术层面及相关制度建设上,推动长三角区域的有效互通。

实施区域融合的开放战略。加速区域融合,打破地域限制,探索建设长三角区域公共资源交易合作平台,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多元化的开放合作格局。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市场高质量发展,促进项目、资金、技术、人员更大范围流通,加强市场、规则、标准方面的软联通,强化合作机制建设。

(四)构建智慧化云交易平台

根据国家整合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系统资源和全省互联互通要求,围绕“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的理念,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等进行升级改造,使其向着数字化、智能化、移动化方向发展,加大与业内技术领先单位的联合创新,积极推动各项新技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场景应用。通过大数据手段为各类市场交易主体提供数据服务,推动交易更加高效化、透明化。

1、构建公共资源交易智慧云平台

“互联网+”时代为公共资源交易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新机遇,利用互联网技术打造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智慧云平台。建立大数据智库,从在线交易、评价监督等方面做好智慧交易系统升级。加快完善交易线上线下结合、平台互联互通、中标人与管理部门互动功能,为交易市场高效安全运行提供保障。

整合电子交易系统。打通政府电子交易系统和市场主体建设的电子交易系统之间的壁垒,更新电子交易系统市场规范,为对接市场主体依法建设的电子交易系统提供支撑,实现招标人自主选择电子交易系统并成功运行招标项目。

完善电子服务系统。不断完善数字证书互认,数据采集分析,数据资源共享等功能,实现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电子化全覆盖”、“自助化全天候”、“网络化全过程”,让服务对象操作更便捷高效。

扩展电子监管系统。用信息技术管控公共资源交易的全流程,为招投标各方主体和行业监管部门提供全面的信息化服务和电子监督。以信息化手段提升公共资源交易的规范化水平。运用海量的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开展大数据分析应用探索,形成大数据智能化服务监管新格局。建立交易行为关联度大数据分析模型,还原和捕捉招标人、投标企业、代理机构等市场交易主体违规风险。

2、构建交易应用新场景

强化创新驱动,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公共资源交易的支撑引领作用,积极探索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5G等新技术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应用。

深化"区块链+公共资源交易”应用研究。加快区块链技术在公共资源交易层面的创新应用,实现数据跨领城共享共用,实现数据共享、交易存证、身份认证,有效解决公共资源交易区域信息不共享、交易过程存证安全隐患、CA数字证书不兼容互认、中小企业融资难等问题。

加快多元化的新技术场景应用。运用5G技术开展远程异地评标、实时监控、“互联网+联动联办”监管新模式等,运用人工智能辅助评标,规范专家行为,提升评标效率和客观公正性。构建数字见证机制,利用信息技术实现交易全过程自动见证,实现交易公开透明。

开发公共资源交易的掌上服务。建设移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线下服务与线上服务有机结合,实现掌上办理交易业务、随时随地参与不见面开标,提升办事效率和便捷度,增强服务对象的“获得感”。

3、创新数据利用新模式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据资源共享。加快推行数据规范,全面应用交易标识码、项目代码、信用代码,确保数据推送完整、及时、准确。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数据双向共享功能,在市场主体信息共享、交易数据统计汇总、信用信息应用、异常交易预警等方面为各地、各行业提供数据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相关部门共享交易数据,完善管理体制、监督机制、安全防控体系等,实现数据赋能,为智能化评标、智慧化监管、业务领域拓展、服务功能提升提供保障。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据空间的增值开发。完善市场主体信息库,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大数据统计、分析利用先进技术优化数据存储,在保障数据安全基础上,进一步激活海量存储数据。结合BIM技术推广智能化评标,逐步实现智慧评标、探索人工智能辅助专家评标。智慧化监管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为载体,搭建大数据分析系统,对海量数据进行采集、整理、分析和加工,探索 “AI”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实时监控评标现场,智能预警,实现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大数据分析研判,并提供数据服务。

公共资源交易数据的决策支持。利用大数据挖掘分析和数据可视化技术建设决策支持系统,开发公共资源交易大数据分析系统,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宏观调控数据体系,发布指标数据,形成大数据分析报告。

4、保障交易信息安全

加强信息安全制度建设。根据国家信息安全标准和安全法的要求加快构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安全防护体系,保障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安全和数据安全。完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运维一体化平台,强化安全防护技术手段,实现基于大数据、云计算技术的统一网络安全防护,对各类网络攻击威胁和安全事件及时发现、有效处置。

落实安全预警及整改工作。定期梳理排查安全预警和安全提示,整改安全隐患,对服务器资源占用情况定期监测,提高密码强度,防止被暴力破解,进一步筑牢网络安全屏障,提高网络攻击防范水平,加强信息安全防范意识。

(五)提升交易市场服务质量

统一全市交易制度规则,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努力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多措并举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效能,建设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大市场。

1、规范市场规则

分类完善统一规则。按照分类统一的原则,持续完善招标投标、自然资源资产转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制度规范。建立和完善涵盖交易组织、交易流程、交易行为、专家管理、投诉举报处理等内容的公共资源交易规则体系。

完善各类电子交易系统数据标准化。完善各类电子交易系统数据规范、服务系统技术规范和交易系统对接规范,优化电子化交易规则、流程、招标(采购)文件范本、技术规范和服务规范,修订完善建筑、交通、水利等分行业统一的信用管理办法及评价标准。建立大数据标准体系,研究制定有关大数据的基础标准、技术标准、应用标准和管理标准等。加快建立政府信息采集、存储、公开、共享、使用、质量保障和安全管理的技术标准。建立健全信息安全标准,完善系统运营维护制度、网络病毒防范制度及保密制度等,切实保护信息安全。

鼓励研发标准化基础应用软件。按照规范架构、统一标准、分散开发、组件集成的原则,鼓励研发推广数据交互接口、分析处理、存储发布、安全控制等标准化基础应用软件和专业工具软件,以及技术组件库,满足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开发、维护和对接交互需求。

2、提高交易效率

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新格局,稳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电子化、法治化、规范化,打造公共资源交易流程优、效率高、服务好的营商环境。

精简事项,优化交易服务。落实“放管服”改革相关要求,系统梳理公共资源交易规则及服务流程,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精简管理服务事项,无法律法规依据的事项和环节一律取消,对于能够采用告知承诺制和事中事后监管解决的事项,一律取消前置审批或审核环节,对可以依托平台系统在线完成的服务事项,不得强制要求线下办理。

放宽市场准入,降低交易成本。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理取消各类限制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认定,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跨区域合作,推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以依法平等进入。积极开展项目交易流程、示范文本标准化建设,优化交易软件系统。整合平台资源,提供线上线下服务咨询办事窗口,实现交易主体登记等事项“一站式办理”。

利用互联网技术,提高交易效率。推行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全市、长三角区域范围内无障碍互认,压缩交易时间。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逐步形成市场主体共建、共管、共享平台的良性发展格局。推广网上竞价、不见面开标和异地远程评标等组织方法,采取多项积极措施,降低交易成本、压缩交易周期、提高交易效率,逐步实现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和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全程电子化交易率达到100%。

3、实现交易透明化

信息公开标准编制。完善本地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并实行动态调整。搭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公开体系结构,编制涵盖公共资源交易全领域、全流程的信息公开系列标准,完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在招投标管理、信用评价、监督管理、专家管理和考核评价五大方面的标准规范。

全流程信息主动公开。对进入平台交易的项目实行全流程公开,整合、开放、共享交易信息资源,通过大数据运行和管理,实现跨部门协同共享;通过门户网站、APP、微信公众号同步实时公布,并主动对接国家、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数据互联共享和信息多网融合。

可视化体验式公开。借助可视化手段,对所有交易项目的关键节点设置链状进程提示,从交易登记到竣工验收,各节点信息系统智能识别、自动备案并直接推送公开,以不同颜色实时展现进度,交易详细数据点击可查,实现交易“全程留痕”“可溯可查”。

(六)创新交易监管机制体制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强交易信用监管、加强交易技术创新,改革和理顺交易监管体制,整合监管职能,提高政府监管权威,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机会平等、权利平等、规则平等、公平有序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

1、健全信用监管机制

建立以诚信为核心的监管体系,形成法律约束、行政监督、行业规范、社会诚信约束与诚信自律有机结合的监管格局。

强化市场主体库信息归集机制。应用全省统一市场主体库,强化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公开和运用,把市场主体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信用信息归集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形成全景多维画像。建立跨部门信息交换机制,依托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推动政府及相关部门及时、有效地交换共享信息,作为实施监管的重要依据。

构建信用约束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制定市场主体准入前信用承诺制度,推动实现跨部门信用联合惩戒,加大对失信惩治力度。推行“商务+技术信用”综合评标体系,将信用评价结果设置为评审指标,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建立信用修复机制,鼓励重塑信用。研究起草公共资源交易失信联合惩戒备忘录,强化信用约束,规范市场行为。

2、加强智慧监管应用

充分运用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增强大数据运用能力、实现“互联网+”背景下的监管创新,降低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效率,增强市场监管的智慧化、精准化水平。

充分发挥大数据的综合利用。编制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清单目录,归集公共资源交易数据资源,建立数据模型,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的监测分析、预测预警。

人工智能场景应用实现在线全程监管。依托监管平台和平台电子系统及时在线下达指令,实时监控评标现场,实现市场主体、中介机构和交易过程信息全面记录、实时交互,确保交易记录来源可溯、去向可查、监督留痕、责任可究。

3、创新协同监管格局

规范市场主体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管,落实招标人主体权力和主体责任。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进场交易的管理,强化对市场主体的服务,合理引导招标人用好招标主权。引导市场主体参与平台服务供给,加强业务培训以规范市场行为。

强化部门联动。建立行业监管部门和综合监管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推动跨行业、跨区域执法协作,形成促进行业发展和统一市场协同发展的格局。完善不同层级部门之间执法联动机制,科学划分不同层级的执法权限,增强纵向联动执法合力。

构建协同监管机制。优化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对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实施有效监管,形成现场综合监管、行业监管、智慧监管、信用监管、社会监督的协同监管格局。完善交易风险防控机制。推行模块化管理模式,划分项目交易受理、交易文件见证管理、开标评标管理、交易运行保障四个模块,分工负责,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全面梳理交易风险点,制定风险防控手册和内部控制管理。

五、全面坚持党的领导,推动形成公共资源交易新局面

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以党的政治 建设为统领,提高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质量,培养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公共资源交易人才后备军,为公共资源交易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推动形成公共资源交易事业新局面。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共资源交易事业发展的全面领导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转化为具体实践。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总结和学习运用中国共产党一百年的宝贵经验,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筑牢理想信念、增强干事本领、提升品行作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干部队伍能力,提高党的组织建设质量。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培育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提炼中心文化价值,打造中心特色文化品牌。聚焦党风廉政建设,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完善监督体系,推进科技防腐,运用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加强对廉政风险点的分析研判,推动公共资源阳光交易。

(二)培养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公共资源交易人才队伍

认真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强化人才培养激励机制,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特别是青年干部政治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科学决策能力、改革攻坚能力、应急处突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抓落实能力。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培养一批在政采、工程、数据信息、法律法规等领域的公共资源交易领军人才。鼓励中心干部独立承担创新项目,开展专项课题研究,深入基层一线、重大斗争一线加强锻炼。强化与各地交流机制,促进全市公共资源人才素质整体提升。寻求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建立合作关系,探索建立人才合作机制。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积极为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推动形成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浓厚氛围。

三)坚持法治思维,健全落实机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完善依法决策机制,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党员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各部门健全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加强规划跟踪问效、督促检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现。

目 录

一、十三五公共资源交易事业发展回顾 1

(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效能显著提升 2

(二)聚焦业务发展,提升各类项目交易质量 3

(三)优化平台功能,系统建设取得突破 5

二、公共资源交易事业发展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 6

(一)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带来新机遇 6

(二)新一轮信息科技革命为公共资源交易拓展新空间 7

三)智慧城市建设为公共资源交易发展提供新动能 7

(四)国内经济大循环格局对要素市场化配置提出新要求 7

三、十四五时期公共资源交易事业发展指导思想和重点任务 8

(一)指导思想 8

(二)重点任务 8

四、以信息化建设为依托,全面增强服务供给能力提升监管水平 10

(一)提高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开放度 10

(二)增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载能力 11

(三)持续推进公共源交易区域一体化 11

(四)构建智慧化云交易平台 13

(五)提升交易市场服务质量 16

(六)创新交易监管机制体制 19

五、全面坚持党的领导,推动形成公共资源交易新局面 22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共资源交易事业发展的领导 22

(二)培养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公共资源交易人才队伍 23

(三)坚持法治思维,健全落实机制 23


一、十三五 公共资源交易事业发展回顾 

“十三五”期间是市县一体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组建期、发展期。面对平台整合过程中各种利益亟需理清、制度规则亟待完善、信息化平台亟需建设、人才队伍亟需强化的局面,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锚定“省市共建、市县一体”目标,重党建、建制度、搭平台、拓领域、优服务、强队伍,公共资源交易各项工作取得可喜成绩。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进一步深化。

2016年以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认真贯彻省市各项部署,全力做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据统计,2016年至今共完成市本级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3185宗,成交总额310.16亿元,增收节支48.57亿元。其中,工程建设项目1669宗,控制价187.36亿元,中标价155.76亿元,节约资金31.61亿元,节约率为16.87%。完成政府采购项目1002个,成交金额10.7795亿元,预算金额12.2475亿元,节约资金1.47亿元,节约率11.99%。完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挂牌出让150宗,总起始价126.06亿元,总成交价141.23亿元,增值15.18亿元,增值率12.04%;产权交易362个标的,总起始价1.90亿元,总成交价2.17亿元,增值2708.01万元。完成矿业权出让项目2宗,成交金额2210万元,起始价1840万元,增值370万元,增值率20.11%。

(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效能显著提升

1、完成平台整合。自2016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顺利完成平台整合工作,市县两级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土地出让、产权交易等四大类项目已全部进入统一平台进行交易。经市编办正式行文,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为市中心的分支机构,“六统一联”的市县一体化基本实现。

2、主动服务重点工程。为保障城市大建设重点工程建设,中心制定《政府投资重点项目进场交易“绿色通道”实施办法》。“绿色通道”开通以来,超前、延时服务、优先办理水阳江大道闭合段北段工程、阳德路道路建设工程、陵阳路二期(宣杭铁路-青弋江大道)道路建设工程、火车站东广场及龙川路改扩建一体化PPP项目等多宗重点、民生工程。PPP项目采购实现零质疑、零投诉。

3、推行标准化服务。一是建立健全交易制度,认真组织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国土出让、产权转让项目交易服务流程优化再造,制定《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服务清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服务标准》和各类《服务指南》。二是规范服务流程,统一规范、优化了全市交易项目从“业务咨询”开始,到“档案查询”全交易过程12个环节服务流程及内容。三是精细服务岗位,将职责服务标准精细明确到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国土出让、产权交易四大类交易所涉12个服务环节,15个服务岗位上。四是便利服务供给,对四大类交易项目12个服务环节,为招标人、投标人、代理机构明确了服务指南,并在交易服务网、服务大厅公示,方便交易主体下载、领取阅览。五是减轻企业负担,实现“投标只跑一次”,重新梳理了网员入库标准和流程,取消了网员库现场审核,对申报、审核流程进行了简化修改,取消所有收费项目,真正实现企业投标“零门槛、不收费”。

4、打造指尖上的交易服务平台。一是开通交易平台手机“标桥”APP,提供项目公示公告、保证金查询和投标报名、交易文件下载、在线阅览等功能服务。二是开发应用微信公众号,对接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方便各方主体通过手机微信端进入平台,进行在线咨询、查阅信息和掌握交易动态。三是搭建平台系统运维微信群,实时分类咨询解决系统出现的问题,保障系统稳健有序运行。四是开展线上满意度调查,系统随交易项目适时向投标人发起信息公开、交易环境、服务方式、系统运行等方面服务满意度调查问卷评价,征询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二)聚焦业务发展,提升各类项目交易质量

1、规范政府采购代理。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高效代理。梳理了政府采购各项制度,出台了政府采购代理协议,明确了与采购人的权责关系。制定了以采购计划受理为起点,档案资料归档为终点的政府采购操作规程和服务标准。二是以“互联网+政府采购”为指引,经过多次商讨、座谈,研究制定了全市统一货物、服务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5套全流程电子采购标准文本。

2、配合探索农村产权交易。积极配合国土及农、林、水行业部门制定我市矿业权、农村产权交易制度、交易规则。为开展矿业权、农村产权类项目进场交易建设电子交易子系统,通过“线上”交易系统服务,“线下”人员标准化服务,确保了各类产权交易项目的有序开展。

3、推进“网上商城”建设。市交易中心会同市财政局多次赴外地学习,研究谋划宣城市“网上商城”建设方案并经市政府批准,深入与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合作共建网上商城——“徽采宣城商城”。在全市范围内多次公开招标征集供应商,完成采购人、供应商培训和CA锁办理工作。截至目前,全市成交订单30268个,交易额30114万元。市直成交订单3280个,交易额4149.63万元。

4、加强合同公开和档案归档管理。合同公开和档案归档工作是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考核重要内容,为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合同公开及档案归档的时效性和规范性,规范招标代理行为,提高代理质量,不影响年底平台考核,市交易中心定期开展市本级工程建设项目合同公开和档案归档检查,并将结果通报市公管局。

(三)优化平台功能,系统建设取得突破

1、在全省率先开发运用电子档案系统。该系统的开发运用实现了档案资料自动归集、一键归档、电子存档,在线查询等功能,根本解决以往纸质建档耗时费力,档案归档不及时、档案缺失等问题,提高档案管理工作质量和效率,缓解海量档案库存、管理压力,方便了项目交易各方主体,使档案更“绿色”环保。在省公管办的推荐下,申报2019年度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创新成果,参加国家信息中心举办的创新成果观摩交流活动,受到与会代表的一致好评。

2、全面推行不见面开标。市交易中心从优化论证方案、布置数据接口、模拟项目交易、设法落实资金、依法招标采购等方面,建成宣城市不见面开标系统。为全面推行不见面开标,一是引入电信商务直播系统,开通“天翼云”直播间,对限额以下、纸质投标的项目进行开标现场直播。不见面开标系统和“天翼云”直播间平行并用,在全省率先实现了进场交易项目不见面开标的全覆盖。二是率先启用移动端CA。在全省率先将CA证书虚拟化、融入手机客户端,并应用于“不见面开标系统”,有效摆脱电子招投标对计算机的依赖,投标人可随时随地用手机参与开标,无须亲临现场,真正实现了“指尖交易”。三是开展不见面开标应用培训。市交易中心通过线上直播培训、发布录播培训课件、制作各操作环节帮助视频等多种方式,为投标人提供多渠道在线学习课程,保障广大投标人准确掌握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流程和方法,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的运用打下坚实基础。四是强化对各县市区交易中心的业务指导。市交易中心主要领导和业务骨干多次赴各县市区交易中心调研,对其信息化建设、不见面开标、电子档案和电子保函等工作进行专项指导。

3、推动搭建综合型电子保函服务平台。积极推动搭建综合型电子保函服务平台,兼容对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等多种形式的电子保函,为市场主体提供安全、高效、便捷、智能的绿色融资服务,为中小企业释放资金压力、平稳渡过疫情困难提供有效助力,同时也有助于实现市场资源配置效益最大化。

十三五期间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但随着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5G等先进技术的发展以及国家、省出台的相关政策,特别是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19]41号),对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提出了更深层次的要求。我市公共资源交易亟需从电子化向智能化、智慧化提升迈进。

二、公共资源交易事业发展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

(一)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带来新机遇

长三角地区是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发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在区域一体化和新一轮要素市场化配置的背景下,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一体化,不仅是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全国统一要素市场的题中之义。宣城市抓紧融入长三角城市群,全力推动长三角地区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推动与长三角城市的紧密合作,通过线上线下协同助推区域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一体化。

(二)新一轮信息科技革命为公共资源交易拓展新空间

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5G等新技术不断涌现,深刻改变了生产生活方式,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能。数字技术的运用,对提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监管、服务水平提出新要求,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优化整合、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和发挥数据汇聚优势拓展了新空间。

(三)智慧城市建设为公共资源交易发展提供新动能

公共资源交易将积极融入智慧城市的建设,由智慧城市为交易的发展进行赋能,提供数据及技术能力支持,依托于智慧城市技术平台,可使公共资源交易由电子化向智能化转变。以及利用智慧城市数据服务,对公共资源交易数据进行深度挖掘与多维剖析,准确掌握经济发展规律,预判发展方向,为宣城市经济发展决策提供理论依据与数据支撑。

(四)国内经济大循环格局对要素市场化配置提出新要求

宣城市积极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畅通国内经济大循环,必须破除要素自由流动的壁垒和障碍,降低要素使用和流通成本,提高要素配置效率。这就要求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加快建设高标准市场经济体系,打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个环节,疏通供给和需求、金融和实体经济的传导机制,形成生产主体与国内市场良性互动,提高国内经济大循环的效率。公共资源交易市场需加快公共资源配置效率。

三、十四五 时期公共资源交易事业发展指导思想和重点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关于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拓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功能,创新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方式,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制度体系更加完备、监管机制更加健全、交易效率显著提高、市场主体满意度持续提升等主要目标任务,为加快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重点任务

一是推动改革创新,持续打造高标准市场体系。按照国家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市场体系总体要求,持续深化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健全完善市场运行机制,支持各类所有制企业参与交易平台建设,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治理,促进公共资源有序流动。

二是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提升资源配置效率。聚焦公共资源交易短板弱项,深入开展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提升行动,完善全市规范性文件“目录管理、动态调整”长效机制,破除妨碍统一市场建设的各种壁垒,及时研究制定新纳入平台交易项目的管理制度,进一步简化优化办事流程,促进各类公共资源公平交易、高效利用。

三是深化整合共享,持续拓展平台功能。持续完善电子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功能,有序推动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林权等全民所有自然资源,农村集体产权等资产股权,排污权等环境权,以及特许经营权纳入平台进行交易进一步规范平台运行管理,健全信息披露制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四是创新监管方式,持续规范交易市场秩序。深化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市县两级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相对集中处罚权行使,持续净化市场环境。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失信行为认定、失信联合惩戒、信用修复等机制,广泛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快形成智慧监管、信用监管、协同监管互为补充、相得益彰监管机制,提升监管针对性、及时性、科学性。推动先进数字技术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上的运用,探索破解围标、串标、借用资质投标等违法行为。

四、全面增强服务供给数字化能力,提升监管现代化水平

“十四五”时期,以改革促发展、促创新、促转型升级的要求更加紧迫,“放管服” 改革将全面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进入攻坚时期。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深化改革仍需要在整合共享、阳光交易、高效公平等方面持续发力,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强化资源整合和监管,加大新技术的应用和开发,深入挖掘交易数据金矿,打造“省内一流”、“国内先进”、“三至五年持续领先”的宣城市“智慧”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一)提高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开放度

提升交易平台要素汇聚力。完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功能,整合搭建市场主体库信息及CA数字证书互认桥梁,逐步实现省市县以及长三角主要城市信息互联互通,依法推广电子证照、统一身份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应用,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投资项目监管平台、公共信用平台、行政执法平台深度融合,实现数据互联共享。

创新公共资源交易平合功能。进一步深化金融服务平台功能,推动金融机构为公共资源交易招标、采购等市场主体提供低成本、高效率、多渠道、全链条金融服务,助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创新监督管理功能,通过信息公开和数据智能分析,为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提供支撑,构建要素价格公示体系,促进要素价格市场决定、流动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

(二)增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载能力

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全覆盖。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公共资源交易范围由4大板块拓展到“4+N”板块。依据国家及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指引,优化和调整进场交易目录内容和范围,持续推动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林权等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农村集体产权等资产股权,排污权、用能权等环境权,以及特许经营权纳入平台进行交易。

扩展土地要素市场配置化范围。继续完善土地使用权出让交易规范,探索拓展土地要素市场配置化的范围,建立市域内建设用地交易机制。探索建立补充耕地指标跨区域交易机制,满足土地要素市场配置新要求。

培育技术和数据要素市场。探索建立技术要素和数据要素交易平台,通过统一规则、统一标准,实现技术成果转化的全流程电子化公开交易,为完善和创新监管工作提供支持,依托大数据综合利用平台,培育大数据交易市场,依法合规开展数据交易。

(三)持续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区域一体化

充分利用城市群协调发展的机遇,实现与长三角主要城市在专家资源、信用资源、市场主体资源的共享共用,扩大区域一体化覆盖面。

宣城市作为“长三角区域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合作联盟“首届轮值主席,积极探索区块链与公共资源交易的融合点与创新点,发挥区块链在促进数据共享、优化业务流程、降低运营成本、提升协同效率、建设可信体系等方面的作用,解决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跨区域信息不共享、交易过程存证安全隐患、交易数据查证难、风险控制难等问题,推动形成互联共享、利企便民的公共资源交易秩序。

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合作机制。积极推动长三角区域公共资源交易合作,通过统一的平台,有序运行、服务、监管公共资源,建立合作组织、完善合作机制。

构建区域共享共建机制。推进市场主体、数字证书、交易信息等在长三角区域共享互认,推动建设长三角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加大推进远程异地评标,主动与长三角地区对接,实现更大区域的专家资源共享和远程异地评标,实现重点建设项目、及时复杂项目评标评审专家的共用共享。在专家资源共享利用技术层面及相关制度建设上,推动长三角区域的有效互通。

实施区域融合的开放战略。加速区域融合,打破地域限制,探索建设长三角区域公共资源交易合作平台,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多元化的开放合作格局。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市场高质量发展,促进项目、资金、技术、人员更大范围流通,加强市场、规则、标准方面的软联通,强化合作机制建设。

(四)构建智慧化云交易平台

根据国家整合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系统资源和全省互联互通要求,围绕“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的理念,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等进行升级改造,使其向着数字化、智能化、移动化方向发展,加大与业内技术领先单位的联合创新,积极推动各项新技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场景应用。通过大数据手段为各类市场交易主体提供数据服务,推动交易更加高效化、透明化。

1、构建公共资源交易智慧云平台

“互联网+”时代为公共资源交易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新机遇,利用互联网技术打造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智慧云平台。建立大数据智库,从在线交易、评价监督等方面做好智慧交易系统升级。加快完善交易线上线下结合、平台互联互通、中标人与管理部门互动功能,为交易市场高效安全运行提供保障。

整合电子交易系统。打通政府电子交易系统和市场主体建设的电子交易系统之间的壁垒,更新电子交易系统市场规范,为对接市场主体依法建设的电子交易系统提供支撑,实现招标人自主选择电子交易系统并成功运行招标项目。

完善电子服务系统。不断完善数字证书互认,数据采集分析,数据资源共享等功能,实现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电子化全覆盖”、“自助化全天候”、“网络化全过程”,让服务对象操作更便捷高效。

扩展电子监管系统。用信息技术管控公共资源交易的全流程,为招投标各方主体和行业监管部门提供全面的信息化服务和电子监督。以信息化手段提升公共资源交易的规范化水平。运用海量的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开展大数据分析应用探索,形成大数据智能化服务监管新格局。建立交易行为关联度大数据分析模型,还原和捕捉招标人、投标企业、代理机构等市场交易主体违规风险。

2、构建交易应用新场景

强化创新驱动,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公共资源交易的支撑引领作用,积极探索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5G等新技术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应用。

深化"区块链+公共资源交易”应用研究。加快区块链技术在公共资源交易层面的创新应用,实现数据跨领城共享共用,实现数据共享、交易存证、身份认证,有效解决公共资源交易区域信息不共享、交易过程存证安全隐患、CA数字证书不兼容互认、中小企业融资难等问题。

加快多元化的新技术场景应用。运用5G技术开展远程异地评标、实时监控、“互联网+联动联办”监管新模式等,运用人工智能辅助评标,规范专家行为,提升评标效率和客观公正性。构建数字见证机制,利用信息技术实现交易全过程自动见证,实现交易公开透明。

开发公共资源交易的掌上服务。建设移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线下服务与线上服务有机结合,实现掌上办理交易业务、随时随地参与不见面开标,提升办事效率和便捷度,增强服务对象的“获得感”。

3、创新数据利用新模式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据资源共享。加快推行数据规范,全面应用交易标识码、项目代码、信用代码,确保数据推送完整、及时、准确。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数据双向共享功能,在市场主体信息共享、交易数据统计汇总、信用信息应用、异常交易预警等方面为各地、各行业提供数据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相关部门共享交易数据,完善管理体制、监督机制、安全防控体系等,实现数据赋能,为智能化评标、智慧化监管、业务领域拓展、服务功能提升提供保障。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据空间的增值开发。完善市场主体信息库,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大数据统计、分析利用先进技术优化数据存储,在保障数据安全基础上,进一步激活海量存储数据。结合BIM技术推广智能化评标,逐步实现智慧评标、探索人工智能辅助专家评标。智慧化监管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为载体,搭建大数据分析系统,对海量数据进行采集、整理、分析和加工,探索 “AI”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实时监控评标现场,智能预警,实现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大数据分析研判,并提供数据服务。

公共资源交易数据的决策支持。利用大数据挖掘分析和数据可视化技术建设决策支持系统,开发公共资源交易大数据分析系统,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宏观调控数据体系,发布指标数据,形成大数据分析报告。

4、保障交易信息安全

加强信息安全制度建设。根据国家信息安全标准和安全法的要求加快构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安全防护体系,保障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安全和数据安全。完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运维一体化平台,强化安全防护技术手段,实现基于大数据、云计算技术的统一网络安全防护,对各类网络攻击威胁和安全事件及时发现、有效处置。

落实安全预警及整改工作。定期梳理排查安全预警和安全提示,整改安全隐患,对服务器资源占用情况定期监测,提高密码强度,防止被暴力破解,进一步筑牢网络安全屏障,提高网络攻击防范水平,加强信息安全防范意识。

(五)提升交易市场服务质量

统一全市交易制度规则,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努力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多措并举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效能,建设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大市场。

1、规范市场规则

分类完善统一规则。按照分类统一的原则,持续完善招标投标、自然资源资产转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制度规范。建立和完善涵盖交易组织、交易流程、交易行为、专家管理、投诉举报处理等内容的公共资源交易规则体系。

完善各类电子交易系统数据标准化。完善各类电子交易系统数据规范、服务系统技术规范和交易系统对接规范,优化电子化交易规则、流程、招标(采购)文件范本、技术规范和服务规范,修订完善建筑、交通、水利等分行业统一的信用管理办法及评价标准。建立大数据标准体系,研究制定有关大数据的基础标准、技术标准、应用标准和管理标准等。加快建立政府信息采集、存储、公开、共享、使用、质量保障和安全管理的技术标准。建立健全信息安全标准,完善系统运营维护制度、网络病毒防范制度及保密制度等,切实保护信息安全。

鼓励研发标准化基础应用软件。按照规范架构、统一标准、分散开发、组件集成的原则,鼓励研发推广数据交互接口、分析处理、存储发布、安全控制等标准化基础应用软件和专业工具软件,以及技术组件库,满足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开发、维护和对接交互需求。

2、提高交易效率

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新格局,稳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电子化、法治化、规范化,打造公共资源交易流程优、效率高、服务好的营商环境。

精简事项,优化交易服务。落实“放管服”改革相关要求,系统梳理公共资源交易规则及服务流程,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精简管理服务事项,无法律法规依据的事项和环节一律取消,对于能够采用告知承诺制和事中事后监管解决的事项,一律取消前置审批或审核环节,对可以依托平台系统在线完成的服务事项,不得强制要求线下办理。

放宽市场准入,降低交易成本。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理取消各类限制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认定,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跨区域合作,推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以依法平等进入。积极开展项目交易流程、示范文本标准化建设,优化交易软件系统。整合平台资源,提供线上线下服务咨询办事窗口,实现交易主体登记等事项“一站式办理”。

利用互联网技术,提高交易效率。推行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全市、长三角区域范围内无障碍互认,压缩交易时间。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逐步形成市场主体共建、共管、共享平台的良性发展格局。推广网上竞价、不见面开标和异地远程评标等组织方法,采取多项积极措施,降低交易成本、压缩交易周期、提高交易效率,逐步实现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和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全程电子化交易率达到100%。

3、实现交易透明化

信息公开标准编制。完善本地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并实行动态调整。搭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公开体系结构,编制涵盖公共资源交易全领域、全流程的信息公开系列标准,完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在招投标管理、信用评价、监督管理、专家管理和考核评价五大方面的标准规范。

全流程信息主动公开。对进入平台交易的项目实行全流程公开,整合、开放、共享交易信息资源,通过大数据运行和管理,实现跨部门协同共享;通过门户网站、APP、微信公众号同步实时公布,并主动对接国家、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数据互联共享和信息多网融合。

可视化体验式公开。借助可视化手段,对所有交易项目的关键节点设置链状进程提示,从交易登记到竣工验收,各节点信息系统智能识别、自动备案并直接推送公开,以不同颜色实时展现进度,交易详细数据点击可查,实现交易“全程留痕”“可溯可查”。

(六)创新交易监管机制体制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强交易信用监管、加强交易技术创新,改革和理顺交易监管体制,整合监管职能,提高政府监管权威,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机会平等、权利平等、规则平等、公平有序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

1、健全信用监管机制

建立以诚信为核心的监管体系,形成法律约束、行政监督、行业规范、社会诚信约束与诚信自律有机结合的监管格局。

强化市场主体库信息归集机制。应用全省统一市场主体库,强化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公开和运用,把市场主体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信用信息归集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形成全景多维画像。建立跨部门信息交换机制,依托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推动政府及相关部门及时、有效地交换共享信息,作为实施监管的重要依据。

构建信用约束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制定市场主体准入前信用承诺制度,推动实现跨部门信用联合惩戒,加大对失信惩治力度。推行“商务+技术信用”综合评标体系,将信用评价结果设置为评审指标,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建立信用修复机制,鼓励重塑信用。研究起草公共资源交易失信联合惩戒备忘录,强化信用约束,规范市场行为。

2、加强智慧监管应用

充分运用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增强大数据运用能力、实现“互联网+”背景下的监管创新,降低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效率,增强市场监管的智慧化、精准化水平。

充分发挥大数据的综合利用。编制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清单目录,归集公共资源交易数据资源,建立数据模型,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的监测分析、预测预警。

人工智能场景应用实现在线全程监管。依托监管平台和平台电子系统及时在线下达指令,实时监控评标现场,实现市场主体、中介机构和交易过程信息全面记录、实时交互,确保交易记录来源可溯、去向可查、监督留痕、责任可究。

3、创新协同监管格局

规范市场主体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管,落实招标人主体权力和主体责任。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进场交易的管理,强化对市场主体的服务,合理引导招标人用好招标主权。引导市场主体参与平台服务供给,加强业务培训以规范市场行为。

强化部门联动。建立行业监管部门和综合监管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推动跨行业、跨区域执法协作,形成促进行业发展和统一市场协同发展的格局。完善不同层级部门之间执法联动机制,科学划分不同层级的执法权限,增强纵向联动执法合力。

构建协同监管机制。优化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对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实施有效监管,形成现场综合监管、行业监管、智慧监管、信用监管、社会监督的协同监管格局。完善交易风险防控机制。推行模块化管理模式,划分项目交易受理、交易文件见证管理、开标评标管理、交易运行保障四个模块,分工负责,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全面梳理交易风险点,制定风险防控手册和内部控制管理。

五、全面坚持党的领导,推动形成公共资源交易新局面

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以党的政治 建设为统领,提高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质量,培养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公共资源交易人才后备军,为公共资源交易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推动形成公共资源交易事业新局面。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共资源交易事业发展的全面领导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转化为具体实践。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总结和学习运用中国共产党一百年的宝贵经验,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筑牢理想信念、增强干事本领、提升品行作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干部队伍能力,提高党的组织建设质量。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培育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提炼中心文化价值,打造中心特色文化品牌。聚焦党风廉政建设,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完善监督体系,推进科技防腐,运用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加强对廉政风险点的分析研判,推动公共资源阳光交易。

(二)培养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公共资源交易人才队伍

认真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强化人才培养激励机制,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特别是青年干部政治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科学决策能力、改革攻坚能力、应急处突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抓落实能力。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培养一批在政采、工程、数据信息、法律法规等领域的公共资源交易领军人才。鼓励中心干部独立承担创新项目,开展专项课题研究,深入基层一线、重大斗争一线加强锻炼。强化与各地交流机制,促进全市公共资源人才素质整体提升。寻求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建立合作关系,探索建立人才合作机制。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积极为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推动形成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浓厚氛围。

三)坚持法治思维,健全落实机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完善依法决策机制,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党员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各部门健全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加强规划跟踪问效、督促检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