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长辈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宣城市政府办公室>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规划计划落实情况
索引号: 11341700003244967K/201911-00058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落实情况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告
名称: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政办秘〔2019〕83号
发布日期: 2019-11-04
索引号: 11341700003244967K/201911-00058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落实情况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告
名称: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政办秘〔2019〕83号
发布日期: 2019-11-04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04 10:30 来源: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宣城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1日  








宣城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十四五”(2021-2025年)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规划,也是我市实施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推动高质量发展承上启下的五年规划。为贯彻落实全省“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会议精神,高质量做好我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推动落实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按照体现战略引领、改革创新、重点突出、底线思维和可操作性的要求,注重加强规划编制技术与方法、内容与形式等方面的创新,构建市级统一规划体系,为加快建设皖苏浙省际交汇区域中心城市提供可靠的规划保障和科学的政策指引。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分工

(一)组织开展前期重大课题研究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充分吸收“十三五”期间市委、市政府一系列重大决策和研究成果,重点围绕“十四五”时期我市重大问题开展前瞻性的调查和研究,形成研究报告,为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编制提供有力支撑。(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市敬亭山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二)研究起草《宣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基本思路

在前期重大课题研究基础上,分析我市“十四五”期间面临的发展形势、发展阶段和主要问题,提出“十四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作为编制《规划纲要》的重要参考和依据。(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市敬亭山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市直各单位配合)

(三)编制《规划纲要》

《规划纲要》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对象编制的规划,主要对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战略作出阶段性部署,阐明市委、市政府一定时期内的总体安排和工作重点,对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进行总体部署,是组织和动员全市人民为共同目标而奋斗的宏伟蓝图和行动纲领。(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市敬亭山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市直各单位配合)

(四)编制专项规划

专项规划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专项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规划纲要》在某一特定领域的细化安排和具体落实,是指导特定领域发展、审批或者核准重大工程项目、安排财政支出预算、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制定相关政策的依据。(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

(五)编制县(市、区)规划和区域发展规划

围绕落实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和任务要求,各县(市、区)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前期课题研究,编制本地区《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市敬亭山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结合本区域实际发展,编制本区域“十四五”发展规划。(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市敬亭山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

三、工作进度安排

根据国家、省“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要求和全市工作任务安排,我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主要分为以下五个阶段进行:

(一)启动规划编制(2019年10月)

起草全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印发。成立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市发改委按照省、市工作要求,组织各地、各相关部门开展“十四五”发展基础、主要目标、路径举措及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政策、重大改革举措“三个重大”研究工作。

(二)开展前期重大课题和基本思路研究(2019年11月-12月)

市直各单位要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前期重大课题,提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中需要研究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力量集中调研,形成前期课题研究报告,在此基础上形成本部门“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各单位于11月10日前将确定的前期重大课题报市发改委,12月30日前将前期重大课题研究报告和“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正式件报送至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市敬亭山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于12月30日前将本地本区域“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正式件报送至市发改委。

(三)起草《规划纲要》基本思路(2020年1月-2020年4月)

通过广泛深入开展调研,起草《规划纲要》基本思路,形成《规划纲要》基本思路(初稿),广泛征求各有关方面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市委市政府审定。

(四)起草《规划纲要》(草案)和专项规划(2020年5月-12月)

1.《规划纲要》编制安排

在《规划纲要》基本思路基础上,开展实地调研和学习借鉴,起草我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初稿),征求各县(市、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两代表一委员”等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规划纲要》(草案),按程序提交市委、市政府审议。

2.专项规划、县(市、区)规划和区域规划编制安排

市直相关部门根据本领域发展,结合前期重大课题研究和“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编制本部门“十四五”专项规划,经与市发改委衔接后按程序上报市政府审批。

各县(市、区)政府、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市敬亭山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根据需要自行安排本地本区域“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进度,规划按程序审批后及时报送市发改委备案。

(五)审议和发布《规划纲要》(草案)(2021年1月)

2021年初,市“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提交市人代会审议批准后,及时做好发布宣传。2021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市“十四五”各专项规划的衔接报批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全市“十四五”规划编制的协调、衔接及日常工作。成立市“十四五”《规划纲要》起草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具体工作由市发改委承担。同时,建立联络员制度,保障信息畅通,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统筹协调

各县(市、区)政府、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市敬亭山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牵头,选配业务骨干组建“十四五”规划编制班子,并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与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联系和协调,并于11月20日前将分管负责人和联络员名单报送至市发改委(联系人:袁文祥、谢承杰,联系电话:3035069,邮箱:市发改委综合科OA邮箱或ywx115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