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按照《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7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综合监管”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机制,人工影响天气现代化水平和精细化服务能力稳步提升,形成组织完善、服务精细、保障有力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系。
二、重点任务
我市地处南北气候过渡带,降水分布不均,季节性差异大,主汛期过后往往会出现伏秋旱,冬、春季干旱也较易发生。抗旱、大气污染防治、森林防火、经济作物山核桃等对人工影响天气有较大需求。
(一)服务农业生产
加大重要农事时节、宁国经济作物山核桃主产区的抗旱作业力度,强化动态监测和区域联防,减轻灾害损失,保障粮食安全和经济作物增收。
(二)服务生态保护与修复
针对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需求,因地制宜开展常态化人工增雨作业,发挥其在水源涵养、水土保持、植被恢复、水库增蓄水、空气质量改善等方面的作用。
(三)服务森林防火
我市森林覆盖率高,高温、干旱等气象灾害易对森林安全造成威胁。与林业部门联动,密切关注森林火险等级状态,根据需求开展人工增雨作业,保障森林安全。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领导,及时审定本地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综合管理体系。
(二)加强能力建设
继续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基础能力建设,按进度完成地面固定作业点标准化建设任务,稳步推进全市作业装备自动化、智能化升级工作。
(三)完善安全监管
气象、公安、应急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完善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机制,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切实加大投入
各级政府应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重点支持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运行、作业保障。
2021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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