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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MB1728327G/202106-00021 组配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市医疗保障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安徽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医疗保障积极支持中医药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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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市医疗保障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安徽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医疗保障积极支持中医药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6-25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安徽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医疗保障积极支持中医药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6-25 15:17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日,安徽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安徽省医疗保障积极支持中医药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皖医保发〔2021〕5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通知》的起草背景和依据

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政府高度重视中医药产业发展,先后出台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发〔2019〕43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1〕3号)及《安徽省中医药条例》、《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具体举措>的通知》(皖发〔2020〕11号)等一系列文件鼓励和支持中医药产业发展2020年,省政府有关负责同志明确批示要求,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等部门要研究制定支持我省中医药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二、《通知》的起草过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支持中医药产业发展相关要求,省医保局在学习借鉴江苏、山东等有关省份政策文件的基础上,结合安徽省实际起草了《安徽省医疗保障积极支持中医药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初稿),并将中央及我省鼓励中医药相关政策规定体现其中。为确保措施更加符合我省实际,更具可行性,《通知》先后三次征求局各处室、单位意见,两次征求各市医保局意见,三次征求省中医药管理局意见,并报请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司审示,国家提出了指导意见,综合各方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送审稿》,于6月8日经省医保局2021年第10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三、《通知》的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分5个方面16条措施。

第一方面,支持中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一是积极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专科医院、中医门诊部、中医诊所纳入医保定点范围。二是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药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三是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四是按照规定,将符合条件的开展“互联网+”中医医疗服务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第二方面,支持中医药服务项目纳入医保范围。一是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饮片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二是支持在医疗机构中推广中医治未病技术和方法,规范设立中医治未病服务项目。三是经相关部门批准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的医保中医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常见病、慢性病“互联网+”中医复诊服务并开具处方发生诊察费和药品费,可以按照统筹地区医保规定支付。四是在重大疫情中,对于国家卫生健康部门诊疗方案中的中成药、中药饮片、中医诊疗项目等,不在基本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的,按照国家及《安徽省重大疫情综合医疗保障应急预案(试行)》相关规定,可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第三方面,推进中医药服务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一是支持将中医优势明显、治疗路径清晰、治疗费用明确的中医病种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二是在DRG及DIP支付方式改革中,使用医保中医诊断编码,遴选一批中医优势病种探索按病种付费,与对应的西医病种同病同效同价。三是支持将符合条件的中医适宜技术纳入基层医疗机构日间病床收治病种结算。四是支持以县级中医院为牵头单位的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

第四方面,推动中医药服务价格改革。一是落实中医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政策,做好与长三角地区中医医疗服务价格的合理衔接。二是加快新增中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立项审核。三是支持医疗机构按规定炮制使用的中药饮片、中药制剂实行自主定价。

第五方面,支持中医药参与医疗保障。一是鼓励全省医保部门与中医药相关科研机构开展医疗保障与中医药发展课题研究。二是各地医保部门组建专家库时,应有一定比例的中医药专家。三是邀请中医药主管部门和中医药专家参与制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政策、药物政策。

四、《通知》的特色亮点

1. 根据《安徽省中医药条例》规定,规定了“支持在医疗机构中推广中医治未病技术和方法,规范设立中医治未病服务项目”。

2. 结合长三角医保一体化发展的背景,规定了“做好与长三角地区中医医疗服务价格的合理衔接”。

3. 根据《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具体举措>的通知》规定“探索开展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集中带量采购”。

    4. 为加强政策研究,发挥第三方专业优势,规定了“鼓励全省医保部门与中医药相关科研机构开展医疗保障与中医药发展课题研究,强化成果运用,提高制定政策前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