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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4967K/202107-00075 组配分类: 中长期发展规划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宣城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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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中长期发展规划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宣城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7-25
宣城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
发布时间:2021-07-25 10:10 来源: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宣城市

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宣城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已经2021年6月29日市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6月30日

 

 

 

宣城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

 

(2018-2030年)

 

 

 

○二一年六月

 

 

   

 

第一章    …………………………………………………………………………5

第一节    …………………………………………………………………………5

第二节  编制依………………………………………………………………………6

第一条 有关法律法………………………………………………………………6

第二条 有关政策文件及规划成果…………………………………………………7

第三条 规范性文件…………………………………………………………………7

第三节  目标任务………………………………………………………………………7

第一条 规划期限……………………………………………………………………8

第二条 规划目标……………………………………………………………………8

第三条 重点任务……………………………………………………………………8

第四节  基本原则………………………………………………………………………9

第五节  规划范围……………………………………………………………………10

第二章  养殖水域滩涂利用评价……………………………………………………10

第六节  水域滩涂承载力分析………………………………………………………10

第一条 水域滩涂资源状况……………………………………………………10

第二条 自然气候条件……………………………………………………………15

第三条 水生生物资源状况………………………………………………………16

第四条 水域环境状况……………………………………………………………17

第七节  水域滩涂承载力评价………………………………………………………18

第八节  水产养殖前景预测 …………………………………………………………20

第九节  养殖水域滩涂开发总体思路………………………………………………21

第三章  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划……………………………………………………21第十节  功能区划概述………………………………………………………………21

第十一节  禁止养殖区………………………………………………………………22第十二节  限制养殖区 ………………………………………………………………23

第十三节  养殖区 ……………………………………………………………………25

第四章  保障措施……………………………………………………………………26

第十四节  加强组织领导……………………………………………………………26

第十五节  强化监督检查……………………………………………………………26

第十六节  完善生态保护……………………………………………………………26

第十七节  其他保障措施……………………………………………………………27

第五章      ……………………………………………………………………28

第十八节  关于规划效力……………………………………………………………28

附件:宣城市水域滩涂功能区划表……………………………………………………29


第一章     

第一节  前言

宣城市位于皖东南,紧邻长三角,是安徽东向门户,与江苏、浙江接壤。辖区内河网交织,长江下游2条一级支流水阳江、青弋江由南向北穿境而过,境内有南漪湖、青龙湖(港口湾水库)、太平湖(部分)东、中、西依次分布,宣城地处江南,雨水充沛,山川秀丽,生态环境优越。丰富的水面资源、多样的地形地貌,形成了宣城市天然的渔业资源优势,为实施渔业品牌战略、延伸渔业产业链打下坚实基础。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需加快构筑尊崇自然、绿色发展的生态体系和经济体系,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目前全市渔业正处在转方式、调结构、实施创新发展的关键时期,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绿色生态渔业是宣城市渔业发展的必由之路。渔业发展与水环境改善息息相关,引领宣城市渔业绿色可持续发展、以渔治水是本规划的出发点与归宿。

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是渔业管理的基本制度,是水产养殖业发展的布局依据,是推进渔业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为加速推进宣城市渔业转型升级,引领质量效益型发展模式,特依据相关法规文件、宣城市相关规划成果以及农业部《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等资料制定本规划。以期合理布局宣城市水产养殖生产,科学划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保护水域滩涂生态环境,设定发展底线,稳定基本养殖面积,保障渔民合法权益,促进宣城市渔业绿色健康发展。

第二节  编制依据

第一条  有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8.《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10.《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11.《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12.《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14.《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15.《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

16. 农业部令2011年 第1号《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

17. 农业部《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

18.《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

19.《安徽省湖泊管理保护条例》;

20.《安徽省湿地保护条例》;

21.《安徽省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

22.《安徽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方案》

第二条 有关政策文件及规划成果

2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

24.《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

25.《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渔业转方式调结构的指导意见》(农渔发〔2016〕1号);

26.安徽省农业农村厅等10厅局《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

27.《宣城市水功能区划》;

28.《宣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29.《宣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

30.《宣城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

第三条  规范性文件

    31.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

第三节  目标任务

第一条  规划期限

2018-2030年

第二条  规划目标

合理布局宣城市水产养殖生产,保护水域滩涂生态环境,设定发展底线,保护基本农田,稳定基本水产养殖面积,保障渔民合法权益。进一步推进宣城市渔业转型升级,以生产优质生态产品为导向,引领构筑渔业绿色发展方式,质量效益型发展之路,建立与全市养殖水域滩涂承载力相匹配的发展保护良性机制。

第三条  重点任务

近期(2018-2022年),加强水域滩涂养殖管理

加强水域滩涂养殖管理,清除禁养区养殖设施;加强水域滩涂养殖证发证工作宣传,建立协调机制,督促各县市区建立健全养殖水域滩涂使用权办证制度;完善全民所有养殖水域滩涂使用审批制度,加快推进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工作;根据各县市区规划布局,依法开展集体所有养殖水域滩涂养殖权发证工作;督促各县市区加快完成养殖区和限制养殖区已养殖水域滩涂登记发证工作;开展常态化环保督查、法规宣传,保护经营者合法利益,保护生态环境。

中期(2023-2025年),加快渔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依托省内、外水产科研院所和高校的智力资源,对辖区内渔业从业人员进行常态化技术培训、指导,引领发展绿色生态渔业和高效设施渔业,探索建立与宣城市水域滩涂承载力相匹配的新型渔业模式,引领宣城市渔业转型发展,推进现代渔业发展,提高渔业经济、社会及生态效益。

远期(2026-2030年),建立现代渔业发展新机制

探索建立水域滩涂使用权招、拍、挂制度,加快发展现代渔业,推进渔业信息化建设,建立水域滩涂资源有效保护机制,渔业利用、城乡发展与湖泊水库及湿地生态系统保护步入良性循环,成为宣城市宜居宜业城乡发展的生态支撑。

第四节  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宣城市水域滩涂承载力评价结果和水产养殖产业发展需求,形成全市养殖水域滩涂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总体思路,根据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大纲的具体要求,合理布局水产养殖生产,制定本区域养殖水域滩涂使用管理的具体措施,科学编制规划。

——坚持生态优先、底线约束的原则。要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科学开展水域滩涂利用评价,保护水域滩涂生态环境,明确区域经济发展方向,合理安排产业发展空间。要将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等重要生态保护红线或公共安全“红线”、“黄线”区域作为禁止或限制养殖区,设定发展底线。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不能进行大规模养殖生产。

——坚持合理布局、转调结合的原则。稳定淡水池塘养殖,调减湖泊水库网箱围栏养殖,发展生态养殖,支持设施养殖向工厂化循环水方向发展,规范发展稻渔综合种养和低洼滩涂地养殖,不得破坏基本农田,实现养殖水域滩涂的整体规划、合理储备、有序利用、协调发展。

——坚持总体协调、横向衔接的原则。规划编制要与宣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同时与市城建、交通、港航、旅游、环保、林业、水利等其他相关专项规划相衔接,避免交叉和矛盾,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第五节  规划范围

宣城市辖区内已经进行水产养殖开发利用和目前尚未开发但适于水产养殖开发利用的所有(全民、集体)水域和滩涂。

第二章  养殖水域滩涂利用评价

第六节  水域滩涂承载力分析

第一条 水域滩涂资源状况

1.地理位置

宣城市位于安徽省东南部。地跨北纬29°57’~31°19’、东经117°58’~119°40’。东临浙江省长兴县、安吉县、临安区,南倚黄山市,西和西北与池州市芜湖市毗邻,北和东北与马鞍山市及江苏省高淳区溧阳市宜兴市接壤。

最东端在广德市新杭镇桃园村与长兴县交界处,最西端在泾县桃花潭镇菥荻村与青阳县黄山区交界处,最南端在绩溪县临溪镇莲金山与歙县交界处,最北端在宣州区水阳镇李村与当涂县、高淳区交界处。

境域东西长161.5公里,南北宽150公里,总面积12340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8.9%,居全省各市第五位,其中:山地面积1967.77平方公里,占15.9%;岗丘8202.33平方公里,占66.5%;平原1912.29平方公里,占15.5%;湖泊257.61平方公里,占2.1%。

所辖县市区中,宣州区面积2620.75平方公里,郎溪县面积1104.75平方公里,广德市面积2115.95平方公里,宁国市面积2437.5平方公里,泾县面积2023.75平方公里,绩溪县面积1116.37平方公里,旌德县面积904.36平方公里。

2.地形地貌

宣城市辖境在地质分区上位于扬子准地台地区。地层属扬子地层 区下扬子分区,各时代地层发育比较完整。受地质构造控制,地势南高北低,地貌复杂多样,大致可分为山地、丘陵、盆(谷)地、岗地、平原五大类型。南部山地、丘陵和盆谷交错,海拔高程一般200—1000米以上;中部丘陵、岗冲起伏,高程一般15~100米;北部除一部分破碎的丘陵外,绝大部分为广袤的平原和星罗棋布的河湖港汊,圩区一般高程为7—12米。南部和东南部山区属天目山山脉,西南部山区属黄山山脉,西部山区属九华山山脉。海拔1000米以上的山峰有60多座,最高的清凉峰1787.4米,位于绩溪县与歙县及浙江临安县交界处。最低点位于宣州区水阳镇金宝圩心,海拔仅5米。

宣城市地处东南丘陵与长江中下游平原的过渡地带,地势东南高西北低。海拔高度南部中山区一般为800~1800 米,低山区500~800 米,中部丘陵区一般为50~500 米,北部平原区一般在50 米以下。境内有黄山、天目山、九华山三大山脉。

天目山自西南向东北延伸,从绩溪县东部延伸经宁国市南部进入广德、郎溪两县。黄山山脉自南向北由绩溪、旌德边界经宁国市西部、泾县东部进入宣州区和郎溪县南部。

九华山山脉在境内只分布在泾县西部和宣州区西南部的部分低山地带。

3.水文

境内较大湖泊有南漪湖、青龙湖及太平湖、固城湖的一部分,总面积约239平方公里。

天然湖泊有南漪湖及固城湖的一部分,总面积200多平方公里。南漪湖位于宣州和郎溪交界处,又名“南湖”,面积约189平方公里。是皖南最大天然淡水湖泊,皖东南重要的水产品供应基地。固城湖位于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和本市宣州区之间的天然湖泊,水域面积81平方公里,宣州境内15平方公里。

青龙湖位于宁国市,是水阳江上游港口湾水库,面积32.8平方公里。

太平湖位于泾县桃花潭镇东面,南依黄山,北邻九华山,是青弋江上游陈村水库,水域面积88平方公里,为安徽省最大的人工湖,泾县境内2平方公里。

地表水:宣城雨量充沛,地表水资源丰富。宣城市平均年径流量92.03亿立方米,人均拥有水资源和耕地亩均拥有水资源均高于安徽省平均水平。但分布不均,南部多于北部。

其中绩溪、旌德两县平均年径流量分别为10.3亿立方米和9.08亿立方米。由于地势高,水利设施不足,径流资源得不到充分利用,绝大部分流失,以致冬、夏两季常感用水紧张。遇到干旱年份,山区更易受灾。

地下水:宣城地下水主要受区域构造、含水地层岩石性质等因素控制,以下降泉为主,大部沿断裂破碎带分布,埋藏较深,开发利用较少,已知有12处地下水分布带。

绩溪县境地下水蕴藏总量约2.45亿立方米,其中钱塘江流域占2/3以上,每年补给水量为10-15万立方米/平方公里。地表泉水约有百处,深山、隘谷、岭径路旁多有出露。水量虽小,但四时不竭。

旌德县境地下水主要为基岩裂隙水、孔隙裂隙水和碳酸盐岩的裂隙溶岩水,资源较为贫乏。

水能:宣城雨量充沛,河溪纵横,河床比降大,水能资源丰富,宣城市水能蕴藏量53万千瓦以上。

其中绩溪县蕴藏量7.5万千瓦,可开发量2.26万千瓦,主要在新安江水系;

旌德县蕴藏量6.03万千瓦,可开发量1.05万千瓦,主要在青弋江水系。两县已开发利用的水力资源尚不及可开发量的20%。

4.水系水情

境内河流属长江流域和钱塘江流域。长江流域有青弋江、水阳江和太湖三大水系,钱塘江流域有新安江和天目溪两大水系。绩溪县有36%的流域面积属于长江流域,64%的流域面积属于钱塘江流域。青弋江干流在宣城市内长96千米,流域面积3429平方公里,年均径流量26.38 亿立方米,主要支流有徽水河、琴溪河、寒亭河等。

水阳江干流在宣城市内长110千米,流域面积7522 平方公里,主要支流有郎川河、华阳河、东津河等。

水阳江年最大降水量为1931.7 毫米,位于上游西津河的合庄站,年最小降水量为1145.9 毫米,位于下游南漪湖南姥嘴站。

太湖水系的河流有胥河和梅渚河,主要分布在宁国市东部和郎溪县北部,太湖流域(境内)面积为240 平方公里。

新安江水系的河流有扬之河、登源河、大源河,分布在绩溪县,新安江流域(境内)面积为640 平方公里。天目溪水系的河流有永来河和毛坦河。

地表水资源总量达93.16 亿立方米。地下水量大,是安徽省地下水较为丰富的地区之一。

宣城市地下水埋藏较深,开采利用较少,实际开采量不足0.4 亿立方米。过境水量约为35 亿立方米,主要是陈村水库的下泄水量,也是青弋江陈村灌区的主要水源。

境内水能蕴藏量53 万千瓦,其中可利用35.3 万千瓦。城市取用水水源主要来自河流地表水(水库),取地下水水量很少。

大气降水是全市河川径流的主要补给来源,全市多年平均径流量113.07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占有量3254立方米。

第二条 自然气候条件

宣城市气候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类型,具有以下显著特点:季风明显,四季分明,宣城地处中纬度地带,是季风气候最为明显的区域之一。由于受海陆热力性质差异的影响,夏季盛行来自海洋的偏南风,冬季盛行来自内陆的偏北风。夏季受热带海洋气团控制,天气高温多雨,冬季受欧亚大陆气团控制,天气寒冷少雨,雨量在年内分配很不均匀。

一年中夏季最长,约121天,5月21日至9月18日,平均气温>22℃;冬季次之,约102天,11月27日至次年3月8日,平均气温<1O℃;春季较短,约73天,3月9日至5月20日,平均气温介于10~22℃之间;秋季最短,约69天,9月19日至11月26日,平均气温介于10~22℃之间。春暖、夏热、秋爽、冬寒,四季分明。光温同步,雨热同季,日照与温度的年内变化趋向一致,降水集中在暖热季节。

气候湿润,雨量充沛,气候变化温和。干燥度在0.68~0.90之间,即可能蒸发量小于实际降水量,属湿润气候区。雨量丰沛,年降水量在1200~1500毫米之间,气候湿润温和,无霜期长达8个月。

梅雨显著,夏雨集中,梅雨是宣城的一种重要天气现象。每年约在6月中旬入梅,7月上旬出梅,梅雨日数25天左右。平均梅雨量200~350毫米,一般约占全年雨量的四分之一。夏雨集中是季风气候的特征之一,一般夏季降水500~600毫米,占全年降水量的40%左右。

宣城市四季分明、气候温和、年温差大、雨量适中、日照充足、无霜期长、偏东风多,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多年平均气温16.0℃,1月平均气温3.3℃,极端最低气温-16.0℃;7月平均气温28.0℃,极端最高气温41.5℃。平均气温年较差24.7℃, 最大日较差26.9℃。按平均气温划分,宣城四季分别如下:春季3月16日—5月25日,夏季5月26日—9月20日,秋季9月21日—11月20日,冬季11月21日—3月15日。生长期年平均234天,无霜期年平均228天,最长达242天,最短为224 天。年平均日照时数1784.1小时。0℃以上持续期355天。

年平均降雨日数为146天,最多达179天,最少为104天。年平均降水量1429.6毫米,地理分布呈南多北少,山区多,平原少的特点。极端年最大雨量2308.2毫米,极端年最少雨量695.0毫米。降雨集中在每年5月至10月,6月最多。

第三条 水生生物资源状况

1. 浮游植物资源

根据上海海洋大学陈立婧等调查结果,马山埠节制闸建成后,共采集到藻类6门、112属、215种,未发现隐藻门;优势藻种为不定微囊藻、铜绿微囊藻、水华微囊藻、湖泊鞘丝藻和微小平裂藻、点状平裂藻和小空星藻,藻细胞密度平均值为119×104 ind/L,现存生物产量为2.60mg/L。

2. 浮游动物资源

根据上海海洋大学陈立婧等调查结果,南漪湖浮游动物共89种,其中原生动物23属34种,占总种数的38.20%;轮虫23属37种,占总种数的41.57%;枝角类11属15种,占总种数的16.85%;桡足类3种,占3.37%。优势种因季节而异,主要有累枝虫、螺形龟甲轮虫、针簇多枝轮虫、象鼻溞、剑水蚤。夏季枝角类繁盛,浮游动物生物量最高达2.4521mg/ L;春季原生动物大量出现,浮游动物生物密度最高达6.07×103 ind./ L。

3. 底栖生物资源

南漪湖现有大型底栖动物39种,隶属于3门28属。软体动物的现存量占绝对优势,其优势种为河蚬、梨形环棱螺、铜锈环棱螺和长角涵螺;南漪湖西部物种数、物种多样性、现存量均较东部高。建闸蓄水后,随水深增加,大型底栖动物的现存量呈明显下降的趋势。西南漪湖底栖生物的年平均密度和年平均生物量分别为172.9 ind./ m2257.1 g/ m2;东南漪湖底栖生物的年平均密度和年平均生物量分别为52.9 ind./ m2114.1g/ m2

第四条 水域环境状况

根据宣城市环境监测中心提供的数据,2015年—2019年对南漪湖的监测结果:

pH中性,6.54—8.83,东西湖无明显差异;溶解氧,5.37mg/L ~ 14 mg/L,平均9.04mg/L;透明度17cm~155cm;总氮0.14 mg/L ~4.41mg/L,平均1.8 mg/L;总磷0.02 mg/L ~0.23 mg/L,平均0.06 mg/L。南漪湖水体叶绿素a浓度呈现明显的季节变化,全湖的变化范围为2~58μg/L,平均值为28μg/L;其最小值(2μg/L)出现在8月,最大值(58μg/L)在4月。监测结果显示,南漪湖水质总体呈中度富营养化,符合渔业用水标准(GB 11607-89)。

中小型水库大多用于粗放养殖,以放养鲢鳙滤食性鱼类为主,鱼类密度适中,水域环境总体较好。

宣州区、郎溪县是著名的虾蟹之乡,池塘河沟主要用于养殖虾蟹。通过人工种草移螺,营造清新水环境;养殖密度适中,饵料投入量较低。池塘河沟水域环境总体较好。

第七节  水域滩涂承载力评价

1. 湖泊承载力评价

南漪湖浮游植物初级生产力为4394 kg/hm2,浮游植物优势种为不定微囊藻、铜绿微囊藻、水华微囊藻、湖泊鞘丝藻和微小平裂藻、点状平裂藻和小空星藻,多属蓝藻门,不易于鱼类转化吸收,平均利用率取30%,饵料系数取40,其鱼产潜力为32.96 kg/hm2;浮游动物初级生产力为3822 kg/hm2,浮游动物平均利用率取50%,饵料系数为10,其鱼产潜力为191.1 kg/hm2;寡毛类、摇蚊类底栖动物及外源输入有机质形成的初级生产力为1717.5 kg/hm2,鲤、鲫、鲴等底层鱼类利用率取40%,饵料系数取6,其鱼产潜力为114.5 kg/hm2;螺蚌软体动物初级生产力为7424 kg/hm2,鲤、青鱼等对螺蚌软体动物利用率取25%,饵料系数取50,其鱼产潜力为37.12 kg/hm2

南漪湖总面积189平方公里,鲢鳙等上层鱼类总承载力为479.48万公斤,鲤、鲫等底层鱼类总承载力为324.47万公斤,南漪湖总承载力为803.94万公斤。

2. 水库承载力评价

宣城市中小型水库承载力评价,参照省内同纬度地区青龙湾、万佛湖、花亭湖、太平湖等水库进行估算。

游植物初级生产力为6435 kg/hm2,浮游植物优势种为甲藻、克洛脆杆藻和颗粒直链藻极狭变种,易于鱼类转化吸收,平均利用率取35%,饵料系数取40,其鱼产潜力为56.31kg/hm2;浮游动物初级生产力为4590 kg/hm2,浮游动物平均利用率取50%,饵料系数为10,其鱼产潜力为229.5 kg/hm2;寡毛类、摇蚊类底栖动物及外源有机质输入形成的初级生产力为1185 kg/hm2,鲤、鲫、鲴等底层鱼类利用率取40%,饵料系数取6,其鱼产潜力为79 kg/hm2

全市水库水域面积5036公顷,鲢鳙等上层鱼类总承载力为144.26万公斤,鲤、鲫、鲴等底层鱼类总承载力约为37.87万公斤。

3. 池塘承载力评价

根据宣城市池塘养殖鱼虾蟹多年平均投入强度、管理水平及产量推算,池塘河沟养殖鱼虾蟹平均基础鱼产力为1350 kg/hm2,通过标准化、设施化改建及合理配养,其渔业承载力有望进一步提升。

第八节  水产养殖前景预测

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长江十年禁渔的大背景下,消费者对养殖类水产食品的需求增强,同时对水产食品消费的营养健康要求越来越高,消费者不再是简单地追求廉价的商品,而更加需要的是质量安全、品质优良的产品,以及精神文化层面的休闲观光产品。国际层面,水产品属于我国优势出口产品,近年来国际贸易中绿色壁垒制约了我国渔业外向型发展。积极适应优质健康水产食品及休闲产品需求导向,发展绿色生态观光渔业已成为我国渔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方向。

总体而言,宣城市渔业产业在整个价值链中主要集中于养殖和初加工等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都较低的劳动、资源密集型环节。渔业产业在发展模式上还没有摆脱依靠生产规模扩张和大量消耗自然资源为主的粗放型经营方式。针对当前渔业产业链水平偏低、结构不合理、科技支撑体系薄弱的现状,宣城市渔业产业升级拓展的要求更加紧迫,调结构、转方式,进一步优化渔业产业结构,促进渔业价值链的提升,成为宣城市渔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宣城市毗邻长三角,以鱼米之乡享誉省内外,发展绿色生态渔业具有独特优势,优质水产品更具吸引力。为此,可依托南漪湖优质水资源,着力发展湖泊生态观光渔业、池塘特色渔业和稻田复合渔业,利用绿色营销手段和电子商务平台,创建宣城市渔业地理品牌,走三产融合发展之路。

第九节  养殖水域滩涂开发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生态优先、绿色高效、三产协调发展”总方针,积极适应社会需求和生态环保需求,以水域滩涂承载力为基础,科学匹配,合理布局,使渔业生态效应最大化、经济社会效益最佳化。以稳定水产品安全供给和改善渔民民生为首要任务,加速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科学转变渔业绿色发展方式,优化渔业结构和区域布局,提高养殖水域滩涂利用率,有效保护养殖水域滩涂生态环境,加强养殖水域滩涂管理,促进宣城市水产养殖业的绿色健康发展。

第三章  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划

第十节  功能区划概述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规划成果,以及宣城市养殖水域滩涂资源现状和利用取向,将全市养殖水域滩涂划设为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3大功能区。

全市饮用水源地(含备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保护区、其他自然保护地核心区、生态保育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全市开放性河流主河道及支流行洪区、堤防安全区、港口作业区、码头、航道范围内水域滩涂等,应设为禁止养殖区;

全市饮用水源地(含备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一般控制区和外围保护地带、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验区等生态功能区、森林公园、水利风景区、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省级以上重要湿地、景观生态区、生态空间区域及城镇空间区域内水域滩涂等(除核心区、生态保育区等以外的区域),应设为限制养殖区;

全市禁养区、限养区以外宜渔水域滩涂,可设为养殖区。

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应符合国家“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要求。

禁止养殖区和限制养殖区应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方案、调整方案相衔接,实行动态管理。

第十一节  禁止养殖区

1. 类型

1)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含备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具有饮用水水源地功能的小型水库和单一供水功能的湖泊、水库多年平均水位对应高程线以下水域;

2)自然保护区核心保护区、其他自然保护地核心区、生态保育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

3)河道行洪区、堤防安全保护区、航道、港口、渡口;

4)水环境国控断面;

5)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水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

2. 范围

详见附件:禁止养殖区。

3. 管理措施

1)禁止用于生产经营性水产养殖;

2)禁止非法引入外来物种;

3)已建养殖设施和固定捕捞设施应限期拆除;

4)禁止新建及改扩建养殖项目;

5)重要湖泊、河流等水域加强渔业资源环境动态监测,建立重点水域渔业资源环境基础信息数据库;

6)重要湖泊、河流天然水域加强水生生物增殖保护,保护鱼类等水生生物资源及其栖息环境。

第十二节  限制养殖区

1. 类型

1)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含备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

2)自然保护区一般控制区和外围保护地带、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验区;

3)其他自然保护地核心区、生态保育区等以外区域、省级以上重要湿地;

4)景观生态区;

5)生态控制区;

6)城镇规划空间;

7)重点湖泊水库;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养殖区。

2. 范围

详见附件:限制养殖区。

 3. 管理措施

1)应取得《水域滩涂养殖证》后方可进行养殖;

2)禁止投饵施肥养殖,以滤食性为主的螺、蚌、鲢、鳙鱼增殖放流为主,通过螺、蚌、鲢鳙鱼对藻类的防控以及对N、P等的移除功能,达到净化水质、维护良好生境的作用;

3)湖泊河流天然水域实施禁渔期制度,禁渔期内禁止非法捕捞;

4)养殖不得造成污染。限制养殖区内的水产养殖,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限期搬迁或关停;

5)对湖泊河流天然水域实施渔业资源环境动态监测,监测水生生物资源环境状况及变动趋势,适时建立重点水域渔业资源环境基础信息数据库;

6)在湖泊河流天然水域按规范实施增殖放流,恢复天然鱼类资源,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和水生态系统稳定性;

7)因地制宜发展休闲观光渔业,大型休闲观光项目需办理环境评价、用地许可等前置审批手续;

8)加强公共天然水域渔政监管,提高渔政管理信息化、自动化水平,保护两栖类、鸟类、水生植物等野生水生动植物种质资源及其栖息地。

第十三节  养殖区

1. 类型

1)池塘养殖区;

2)其他养殖区。

2. 范围

详见附件:养殖区。

1)池塘养殖区

全市禁养区、限养区范围以外现有宜渔池塘等类型水域。

2)其他养殖区

全市圩区宜渔河沟及禁、限养区以外的水库等。

  3. 管理措施

1)完善全民所有养殖水域滩涂使用审批,推进集体所有养殖水域滩涂承包经营权的确权工作,规范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工作;

 2)公共开放水域禁止施用化肥、粪肥等污染方式养殖;

 3)禁止施用违禁药物;

 4)应持有《水域滩涂养殖证》养殖;

 5)养殖尾水须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不能对环境造成污染;

6)发展循环设施渔业模式,推广渔业物联网、智能精准投饵、疫病远程诊断等现代渔业技术,推广生物调水、生态沟渠、人工湿地等环保技术;

7)养殖密度控制在合理范围,单位养殖容量不宜高于全市养殖池塘平均承载力;

8)养殖区内新建大型渔业项目,其环境评价为前置审批事项;

9)鼓励创建渔业品牌、实施产品产地质量认证,走质量效益型发展路线。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十四节  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成立由分管农业领导牵头的规划实施领导小组,发改、农业、林业、水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科技等部门参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于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日常工作,对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事项保持密切沟通协调,合力推进规划实施。

第十五节  强化监督检查

完善养殖水域滩涂使用审批制度,落实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进一步完善各项渔业管理制度,科学利用水域从事渔业生产加强渔政执法管理,切实维护养殖生产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养殖生产执法管理,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促进渔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第十六节  完善生态保护

加强水域滩涂资源保护和生态修复,防止工农业废水、生活污水直接输入,尤其防止重金属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染。根据水体承载力,引领发展绿色生态渔业和高效设施渔业,推广生物调水、生态沟渠、人工湿地等环保技术。严格养殖投入品管理,实施养殖用药白名单制度,禁止施用违禁药物。加强养殖污染防控,开展养殖排放监测,加强养殖尾水治理,养殖尾水需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推广绿色健康养殖新模式、新技术,实现渔业绿色可持续健康发展。

第十七节  其他保障措施

加强宣传教育。对养殖生产者、经营者进行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增强质量意识,依法规范生产和经营行为,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充分发挥宣传舆论的导向作用,普及水产品食用营养知识和安全知识,正确引导水产品健康消费,努力扩大消费需求。强化基层推广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组建水产技术推广专家服务组,发挥骨干人才和专家服务组的领军人才作用。

培育产业能手。培养一批各养殖品种、养殖模式带头人,发挥产业带头人引领作用,推动技术革新、模式创新,增加渔业绿色发展新动能,带动渔业产业高质量快速发展,促进乡村振兴。

组建渔业专家组。负责全市水产技术方案制定、增殖放流效果评估、生态修复方案论证、水环境监测数据分析评价及先进技术引进推广等工作,为规划实施提供长期技术保障。

加强渔政管理。加强渔政队伍和渔政装备建设。建设一支作风正、业务精、素质高的渔政专业执法队伍,完善渔政管理长效机制。加强渔政信息化建设,提升执法能力。抓好长江禁渔工作,坚决打赢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渔攻坚战、持久战。

引进专业人才,增强服务能力。大力引进水产养殖、病害测报、环境检测、疫病防控等方面专业人才,建立一支技术业务精湛的专业服务队伍,提高水产养殖技术指导、疫病防控水平和管理能力,为养殖区提供渔药使用、养殖技术指导等服务。引进水产养殖新技术、新模式,推广新型养殖设施、优良品种及养殖技术,促进产业升级。积极开展水产苗种检疫、病害诊治、水质监控等工作,增强服务能力,保障渔业健康发展。开展无公害健康养殖,提高水产品质量,为消费者提供无公害、绿色等放心的水产品。

加大政府扶持,提升产业发展。在稳定现有各项投入的基础上,适度倾斜,逐步建立稳定的渔业投入增长机制,在基础设施、环境修复、质量标准、新技术新品种推广以及养殖生产者的技术培训等方面给予持续支持。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制定激励政策,鼓励和吸引工商资本、民间资金投资水产养殖业。

第五章      

第十八节  关于规划效力

    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一经批准,即具有约束效力,必须严格执行。

 

    附件:宣城市水域滩涂功能区划表

附件

宣城市水域滩涂功能区划表

一    级

二           级

代码

名称

代码

名     称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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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

 

养殖区

 

 

 

 

 

 

 

 

 

 

 

 

 

 

 

 

 

 

 

 

 

 

 

 

禁止

 

养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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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一、 宣州区

1、全区饮用水源地(含备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

2、自然保护区核心保护区:安徽扬子鳄国家级保护区核心保护区,具体范围以相关核准文件为准;

3、其他自然保护地核心区、生态保育区。

4、全区开放性河流河道及行洪区、堤防安全区:水阳江干流及各支流、青弋江干流及各支流、双桥河、西大河、油榨河、裘公河及南漪湖出湖河道。

    5、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水体。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从事水产养殖区域。

 

二、 郎溪县

1、饮用水水源地(含备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龙须湖、天子门水库红旗水库、岗丰水库高草湖水库、梅水库、一里村水库、郎源水库、独山水库、梅红水库、杨村水库、永宁湖、荡南湖。

2、自然保护区核心保护区:安徽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保护区

3、其他自然保护地核心区、生态保育区。

4、全县开放性河流河道及行洪区、堤防安全区:老郎川河、新郎川河、钟桥河、定埠胥河、飞里河、长溪河等河道。

    5、水环境国控断面:郎溪县辖区内有2个国控断面,分别为南漪湖东湖湖心断面和梅溧河殷桥断面。

    6、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水体。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从事水产养殖区域。

 

三、 广德市

1、饮用水水源地(含备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

2、自然保护区核心保护区:安徽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广德泰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保护区。

3、其他自然保护地核心区、生态保育区。

4、全市开放性河流河道及行洪区、堤防安全区。

5、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水体。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从事水产养殖区域。

 

四、 宁国市

1、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含港口湾水库及其他备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水域

2、自然保护区核心保护区:宁国板桥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

3、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光倒刺鲃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核心保护区

3、其他自然保护地核心区、生态保育区。

4、全市开放性河流河道及行洪区、堤防安全区:包括东津河、中津河、西津河及水阳江上游主河道及支流

5、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水体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

 

五、 泾县

1、全县饮用水水源地(含备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

2、自然保护区核心保护区: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保护区。

3、其他自然保护地核心区、生态保育区。

4、全县开放性河流河道及行洪区、堤防安全区:青弋江、

1

禁止

 

养殖区

1-1

青弋江灌区干渠、徽水河、汀溪河、孤峰河、漕溪河、合溪河濂溪河、榔桥河、乌溪河、幕溪河、渣溪河、中村河、秦坑河。

5、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水体。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从事水产养殖区域。

 

六、 旌德县

1、全县饮用水源地(含备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

2、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徽水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核心保护区。

3、其他自然保护地核心区、生态保育区。

4、全县开放性河流河道行洪区、堤防安全保护区。

5、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水体。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从事水产养殖区域。

 

七、  绩溪县

1、饮用水水源地(含备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

2、自然保护区核心保护区:清凉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保护区。

3、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登源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核心保护区。

4、其他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

5、全县开放性河流河道及行洪区、堤防安全区:登源河、扬之河、大源河、金沙河、戈溪河、徽水河。

6、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水体。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从事水产养殖区域。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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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

 

养殖区

 

 

 

 

 

 

 

 

 

 

 

 

 

 

 

 

 

 

 

 

 

 

 

 

 

限制

 

养殖区

 

 

 

 

 

 

 

 

 

 

 

 

 

 

 

 

 

 

 

限制

 

养殖区

 

 

 

 

 

 

 

 

 

 

 

 

 

 

 

2-1

 

 

 

 

 

 

 

 

 

 

 

 

 

 

 

 

 

 

 

 

 

 

 

 

 

 

 

2-1

 

 

 

 

 

 

 

 

 

 

 

 

 

 

 

 

 

 

 

 

 

2-1

 

 

 

一、 宣州区

1、饮用水源地(含备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

 2、自然保护区一般控制区和外围保护地带:安徽扬子鳄国家级保护区一般控制区,具体范围以相关核准文件为准。

3、其他自然保护地(除核心区和生态保育区)。

4、南漪湖宣州区境内水域滩涂湿地。

5、水阳镇恢城沟、龙溪沟等较大沟垾:堤坝或常水位岸线以内。

6、全区中小型水库常年水位线以内水域滩涂。

7、城镇规划空间区域内水域滩涂。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养殖区。

 

二、郎溪县

1、饮用水水源(含备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龙须湖水库、天子门水库红旗水库、岗丰水库水库、一里村水库、郎源水库、高草湖水库、独山水库、梅红水库、杨村水库、永宁湖、荡南湖等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

2、其他自然保护地(除核心区和生态保育区)。

3、城镇规划空间内水域滩涂:郎溪县县城城关、乡镇集镇、中心村;文教科研和医疗区;县经济开发区及各乡镇工业园区规划区。

4、南漪湖郎溪县境内水域滩涂湿地。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养殖区。

 

三、广德市

1、饮用水水源(含备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

2、其他自然保护地(除核心区和生态保育区)。

 

3、城镇规划空间内水域滩涂。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养殖区.

 

四、宁国市

1、饮用水水源地(含港口湾水库及其他备用水源)二级保护区

2、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验区:光倒刺鲃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验区;

3、其他自然保护地(除核心区和生态保育区)。

4、城镇规划空间内水域滩涂。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养殖区。

 

五、泾县

1、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备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

2、扬子鳄保护区外全县小(一)、小(二)型水库。

3、其他自然保护地(除核心区和生态保育区)。

4、城镇规划空间内水域滩涂。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养殖区.

 

六、旌德县

1、饮用水水源地(含备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白沙水库上游集水区、丁家山水库上游集水区。

2、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验区:徽水河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验区。

3、其他自然保护地(除核心区和生态保育区)。

4、城镇规划空间内水域滩涂。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养殖区。

 

七、绩溪县

1、饮用水水源地(含备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

2、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验区:登源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验区。

3、其他自然保护地(除核心区和生态保育区)。

4、城镇规划空间内水域滩涂。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养殖区。

3

养殖区

3-1

一、池塘养殖区

全市禁养区、限养区范围以外现有宜渔池塘等类型水域。

二、其他养殖区

全市圩区宜渔河沟及禁、限养区以外的水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