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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5409E/202109-00003 组配分类: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发布机构: 市人民银行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市人行打好金融组合拳 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9-22
市人行打好金融组合拳 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发布时间:2021-09-22 15:05 来源:市人民银行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市人行整合金融资源,加大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服务组织等经营主体支持力度,至2021年7月末,宣城市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余额433.87亿元,同比增长32%,有力促进了当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和壮大。7月末,该市拥有各类农业园区(基地)350家,市级龙头企业465家,登记在册家庭农场9945个,农民合作社3646家。

    

央行资金精准“撬动”

为发挥央行资金定向支持作用,市人行每年从支农再贷款限额中拿出一定比例,用于定向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支农再贷款与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产品对接,定向支持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21年7月末,宣城市支农再贷款余额12.5亿元,同比增长148.6%。其中,今年以来发放7.27亿元,支持了1358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

“郎溪县家庭农场发展模式作为全国家庭农场发展五种模式之一,在市人行窗口指导下,郎溪县家庭农场金融服务也走在全省前列,郎溪农商行很早以前就开展了‘直管直贷’试点,2021年以来郎溪农商行借用支农再贷款1.7亿元,对接了751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其中:家庭农场462户,贷款余额10449万元。对家庭农场贷款在通过利率定价测算后,给予比同等贷款利率下浮10%的优惠。”郎溪农商行负责人向记者介绍。

    

信贷产品“量身”定制

受农业生产周期长、自身经营规模小、缺乏有效抵押物和信息不对称等条件的约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存在“融资难”的问题。为缓解这一难题,市人行引导和鼓励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创新力度,打造符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特点的信贷产品和服务。

“郎溪农商行根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生产、销售周期确定贷款期限,如购置大型农机具的期限1-3年,农田水利、蔬菜大棚等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回收期较长种植业、养殖业的期限可放宽到3-5年。”郎溪农商行负责人告诉记者。

据了解,宣城辖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不同类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需求特点开发了20余种信贷产品,如新华村镇银行开办了满足农业龙头企业生产经营需求的“惠农特色贷”、专门针对有一定种养规模家庭农场的“家庭农场贷款”以及针对暂未达到家庭农场规模的“农场培育贷”等;邮储银行宣城市分行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成员、农村产业带头人及其带动农户等推出了乡村振兴卡,经营2年以上的持卡人可享受10万元限额的纯信用贷款。

 

党建引来金融“活水”

泾县作为安徽省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试点县域,以党建为引领全面开展信用村建设,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信用村建设优势,把党建成果转化为信用村建设成果。

“泾县农商行在辖内各支行推广‘党建引领整村授信’业务,通过入村宣传、入户调查、集中签约等方式,主动送贷入户。至7月末,推广行政村73个,授信户数2975户,授信金额13156万元。同时,为发挥基层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出‘党员模范贷’等产品。至7月末,该类产品贷款余额1177万元,支持了70名基层党员带头致富。”泾县农商行负责人向记者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