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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746753455P/202109-00082 组配分类: 新闻发布会及其他发布实录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其他 / 其它
名称: 2021年市生态环境局三季度新闻发布会发布实录(宣城市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新闻发布稿)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9-30
索引号: 11341700746753455P/202109-00082
组配分类: 新闻发布会及其他发布实录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其他 / 其它
名称: 2021年市生态环境局三季度新闻发布会发布实录(宣城市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新闻发布稿)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9-30
2021年市生态环境局三季度新闻发布会发布实录(宣城市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新闻发布稿)
发布时间:2021-09-30 15:00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位新闻媒体界的朋友:     

首先,感谢大家对宣城市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塑料在给我们日常生活带来极大方便的同时,不规范生产、使用、处置塑料,产生的污染问题也越来越严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塑料污染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切实加强全市塑料污染治理,我市积极开展各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限塑”工作取得了一定效果,“白色污染”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控制,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发布如下。

一、主要工作任务推进情况

(一)提高站位,认真组织实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固废、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将其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县域经济考核内容,同时将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纳入政府工作报告,按季度调度工作完成情况。印发《宣城市塑料污染治理2021年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将我市2021年度塑料污染治理的4大项、42小项具体任务布置到各相关部门,督促各部门认真抓好落实,按月调度工作进展。二是深化污染整治。连续开展“严、重、促”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回头看”和两轮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专项督查等整治行动。充分发挥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作用,全面排查辖区内的各类废塑料回收利用“散乱污”企业。截至目前,共排查整治废塑料加工利用“散乱污”企业1家,正在整治过程中。三是开展专项行动。在全市组织开展了塑料污染治理专项行动,督促相关部门严格按照专项行动检查的4个方面、36项具体任务开展工作,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方案,确保10月底前全部整改销号。

(二)强化宣传,营造共治氛围。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讲活动,通过各单位“两微一网”,广泛宣传塑料污染治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等工作。通过宣城在线等全市政务新媒体平台刊发《宣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大力宣传省、市关于塑料污染治理相关规定。通过开展行业培训、行业约谈等方式,鼓励引导商户不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袋和塑料餐具,采用环保型购物袋、保温袋。继续开展“邮来已久、律动未来”主题宣传活动,倡导品牌快递企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三)严格标准,加强源头治理。一是严防禁止类塑料制品。坚决执行国家“禁塑令”,严格落实我省加强塑料污染治理有关要求,明确禁限内容、实施区域和实施时限,严厉查处纳入国家明令淘汰产品目录的塑料制品制售违法行为。组织对生产和流通领域塑料购物袋、聚乙烯农用地膜等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12 批次。推动公共机构带头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二是推广可降解类替代品。结合地方实际,主动对接、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对塑料制品相关企业开展走访调研,帮助企业开展相关产品标准的制定工作,引导企业主导或参与相关塑料替代产品标准体系建设。组织制定可降解地膜试验方案,目前宣州区、绩溪县已开展试验示范推广可降解地膜,经初步统计,全市可降解地膜应用面积达368亩。鼓励电商企业、快递企业使用通过绿色认证的快递包装产品,积极引导各邮政快递企业,在采购中转袋、包装箱袋等物料时优先选择绿色产品。鼓励市场主体引进环保可降解塑料袋分发机器,目前已在城区贝林智慧农贸市场、中心市场等2个农贸市场开展试点,每日对群众限量免费发放可降解塑料袋。三是规范可使用类塑料制品。开展邮政业重金属和特定物质超标包装袋专项治理,引导企业践行绿色快递理念。对快递企业按照每周检查,半月通报、每月调度的监管模式,开展日常检查20次、专项检查1次,对发现问题的4家企业进行了约谈,并及时纠正问题。同时,我市充分发挥标准引领和绿色认证作用,鼓励企业积极参与绿色包装和塑料替代品等相关国家标准制定,指导宣城顺丰、EMS建立可循环快递包装试点。

(四)精准发力,强化监管处置。一是坚持集中规范处置。强化生活垃圾末端处置设施建设,建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3个,总处理能力1800吨/日。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行动,13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已于2019年底全部完成整治,并通过住建部整治验收。继续深入实施农膜、肥料包装废弃物、农药包装废弃物等回收行动,通过“户收集、村运输、镇处理”的模式,将废弃农膜、肥料包装废弃物、农药包装废弃物等纳入生态美超市回收范围,构建农用塑料废弃物回收管理体系。二是坚持资源循环利用。推行生活垃圾中塑料废弃物分类投放、分类转运、分类利用,将塑料制品纳入可回收物明细清单,设置专门可回收物分类收集箱。加大废塑料再生利用行业整治力度,结合“散乱污”行业清理整治工作,分类整治涉塑企业,我市现有的13家废塑料再生利用企业均已落实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等污染防治措施。三是坚持常态长效监管。组织开展聚乙烯农用地膜、塑料购物袋生产企业检查和产品质量抽查。强化农膜残留监测,全市设有地膜残留监测国控点2个、省控点10个,年度监测数据均上传至全国农业面源监测网络平台,运行情况良好。督促全市15家星级饭店全面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倡导星级饭店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

二、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市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举措、健全完善机制,营造齐抓共管工作氛围,确保将塑料污染治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执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及“禁塑令”要求,把塑料污染治理作为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完善塑料污染治理专项工作机制,分工协作、密切配合,推动全市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发动,凝聚社会共识。全方位、立体化、多渠道加大对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引导公众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参与垃圾分类,抵制过度包装。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引导行业协会、商业团体、公益组织有序开展志愿活动等,广泛凝聚共识,形成良好风尚,形成多元共治的治理体系。

三是进一步突出重点,推动全过程管控。按照“谁污染、谁负责、谁治理”原则,聚焦塑料制品生产使用的重点领域,围绕“生产、流通、消费、回收、利用、处置”等环节强化工作措施,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推动形成全生命周期的塑料污染治理体系。

四是进一步加强执法,严打违法行为。不断提高执法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切实将法制理念贯穿污染防治、监管执法、问题整改等全方面、全过程。加大对塑料制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塑料制品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处置等环节的环境监管,组织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强力推进各类问题排查整改,及时消除环境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