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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4684B/202109-00048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市林业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林造【2021】33号 宣城市林业局关于印发《宣城市国有林场助推乡村振兴十条措施》的通知 文号: 林造〔2021〕33号
发布日期: 2021-09-07
索引号: 11341700003244684B/202109-00048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市林业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林造【2021】33号 宣城市林业局关于印发《宣城市国有林场助推乡村振兴十条措施》的通知
文号: 林造〔2021〕33号
发布日期: 2021-09-07
林造【2021】33号 宣城市林业局关于印发《宣城市国有林场助推乡村振兴十条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7 15:50 来源:市林业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印发《宣城市国有林场助推乡村振兴十条措施》的通知

林造202133

 

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各国有林场:

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现将《宣城市国有林场助推乡村振兴十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各地遵照执行。每年12月底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上报我局。

  

宣城市林业局

202197

 

抄送:省国有林管理局,市直有关单位



宣城市国有林场助推乡村振兴十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理念,推动国有林场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促进国有林区及乡村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国有林场助推乡村振兴十条措施。

一、开展场村基层党建结对

坚持党建引领,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各国有林场与相邻村开展党组织结对共建。各林场要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推进示范党支部建设,打造乡村振兴的基层战斗堡垒。把结对共建与场村和谐社会构建结合、与区域生态保护结合、与绿色富民产业发展结合,深入开展“林区老党员慰问”“留守儿童共同关怀”“场村生态共建”“场村绿色富民产业示范共建”等活动,切实促进周边乡村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到2025年,所有林场党组织都要与周边村党组织结对,并开展系列基层共建活动。

二、增强国有林场带动能力

以安徽省示范林场为基础标准,结合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要求,积极推进现代国有林场创建工作,提高带动乡村发展能力。各县市区要依托国有林场资源,盘活四老(老办公楼、老护林房、老宿舍、老仓库)等固定资产,通过独立成立、改制运营、合作经营等方式成立国有林业发展公司。联合利用周边乡村闲置土地、林木、房屋、“老三线”厂房等,激发国有林业发展活力。要参照现代国有林场建设标准,从问题切入、向目标发力、以结果落脚,增强国有林场自身发展动力,释放改革惠民红利,不断彰显助推乡村振兴的示范效应和辐射带动作用。到2025年,各县市区实现国有林业发展有限公司全覆盖,3-5个国有林场创成现代国有林场。

三、加强林业国乡合作发展

各国有林场要针对乡村人口老龄化、资源利用弱化的实际情况,强化与周边乡村林业社会化服务联系,通过托管代管形式稳步提高国乡合作水平。国有林场要把握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契机,创新林地收益权应用,有序有效租赁、收储周边零散化、碎片化林地。要发挥林业集约经营优势,把托管经营作为推进农村社会化服务、发展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的重要方式,有效推动皖南山区林业规模化发展。要因地制宜发展林苗、林果、林药、林菌等特色产业,推动产业单节点、多环节、全程生产托管等服务模式,并与乡村经济组织开展互补性产业合作。要充分利用林场地缘优势,在林地林木资源整合、劳动力吸纳、特色产业技术推广等方面带动乡村林业增收。到2025年,每个林场都要树立1-2个国乡合作经营的社会化服务典型。

四、提高区域森林“两防”能力

建立林场与周边乡村森林防灭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联防联控机制,推进森林资源源头保护,强化网格化和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国有林场无人机、远程监控、林长制信息管理平台等技术优势和森林专业防灭火队伍优势,充分结合林场周边乡村百姓点多面散覆盖广的特点,全面提升林场周边乡村群众森林“两防”意识,帮扶重点林区乡村建立半专业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队伍,培训防灭火和林检监测技能,实现区域森林安全巡护全覆盖。2025年实现场村联防联控率达到100%,“防火码”使用全覆盖,构筑林场与乡村“空天地人一体化”森林生态防护屏障。

五、巩固拓展乡村脱贫成果

国有林场在森林经营、护林防火以及基础设施等工程实施过程中,优先吸收周边乡村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户、脱贫户、闲置劳力。鼓励乡村劳务经纪人转型,吸纳农村脱贫人口,组织成立造林抚育小队、施工小组,参与国有林场相关工程项目建设,带动当地农民就业增收,保障脱贫人口就业稳定。同时,各国有林场可以结合职业技能教育,拿出一定资金奖励和资助周边考取林业院校脱贫户学生,助力林业后备力量建设。十四五期间,各国有林场每年要将5%左右的劳务用工,定向扶持周边农村脱贫人口务工就业。

六、推进场村道路畅通建设

各地要参照长三角一体化要求,参照建制镇标准,把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等纳入本行政区域建设规划,享受与周边乡村同等政策,持续加强林区内部及周边道路畅通建设和维保力度。将林区“林业专用属性道路”“林下经济节点道路”“森林防火应急通道”等林区道路项目纳入乡村道路建设规划,做到林业专用属性道路与乡村道路一同规划、一体建设。各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建立“林长+路长”工作会办机制,将林区相关道路建设和维护纳入县乡“林长”“路长”会办工作单,加速林区道路畅通建设。到2025年,各县市区要按照四级公路标准打通国有林场与周边村组“梗阻路”“断头路”,整体带动林区基础设施通达,铺就场村生产、生活、生态“三生共赢”之路。

七、推动林业科技转化推广

国有林场要充分结合自身特有优势,在森林经营管理、造林培育、苗木育种等方面与林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全面合作,推动林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各地要与南京林业大学、安徽农业大学、亚热带林业研究所、黄山学院等合作,通过挂牌成立实践基地、开展林业项目合作研究、设立长期林业观测点、建立林业研学基地等方式,加速林业科技落地。同时通过场村共建“生态修复示范片”“高效经果林示范点”“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等活动,将成熟的林业新技术、新机械、新品种向周边乡村输出,向群众送技术、传经验、输理念,大力培育林业本土人才,为乡村“两山”建设开展示范引领,提供智力支持和技术支撑。到2025年,全市所有林场都要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建立合作关系,并实施具有实质内容的合作项目。

八、助力美丽乡村绿化建设

国有林场要立足自身优势,积极推动城乡高质量国土绿化建设。要积极推动林业苗木产业循环经营,结合义务植树尽责基地、森林研学基地、自然教育基地等建立苗木基地。林场优质水资源,优先支持临近乡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和水源涵养设施建设,兼顾区域一体化防洪排涝、森林防火、生态水景等功能建设。培植乡土珍稀树种精品苗木,优先优惠供应周边乡村绿化建设。指导乡村充分利用古树、池塘等自然景观和牌坊、古祠等人文景观,营造具有本土特色的村容村貌。结合“一村一品”“一村一景”绿化彩化要求,打造林场与周边乡村相连的景观节点,助力打造与国有林场融合发展美丽乡村示范点。到2025年,国有林场与周边乡村相连主要节点的要实现绿化美化全覆盖,推动重点村打造美丽乡村。

九、拓展森林研学教育工作

各国有林场要有效利用森林资源,开展森林研学、自然教育和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各国有林场要利用森林生态系统稳定,野生动植物资源丰富的优势,联合中小学校、企业团体等积极开展劳动实践教育和自然教育。要有效拓展林场自身或联合周边乡村民宿、宾馆,提高自然教育接待能力,切实打造广大群众、中小学生森林研学科普教育基地。有效对接有关自然教育机构,在国有林场组织开展“世界森林日”“认建认养”“爱鸟周”“碳中和”等保护绿色家园活动,宣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促进乡村绿色发展。到2025年,每个林场均要与中小学校建立森林自然研学教育关系,积极打造劳动教育实践基地。

十、探索零碳示范乡村建设

国有林场要充分发挥森林碳汇功能,联合林场周边乡村,探索建立“零碳示范乡村”。各地要根据国内碳汇政策,积极开展国有林场碳汇计量,并联合周边乡村开展生产生活碳排放测算,积极探索建立以林场为中心的森林碳汇,冲抵周边乡村碳排放的乡村低碳社会综合体,加速“低碳城市一零碳乡村一负碳森林”的“碳达峰、碳中和”社会格局实现。国有林场要联合村“两委”,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按年度统计和折算汽车耗油、做饭用柴、生活用电等碳排放量。积极动员乡村“有车一族”等村民参与“春节回家,我为汽车栽棵树”以及“减碳”为主题的义务植树尽责活动,参与村民同等享受我市“云植树”生态福利。到2025年,全市1-3个国有林场与周边乡村协同达到零碳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