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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4967K/202106-00081 组配分类: 人才工作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名称: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宛陵优才卡”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6-17
索引号: 11341700003244967K/202106-00081
组配分类: 人才工作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名称: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宛陵优才卡”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6-17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宛陵优才卡”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17 14:46 来源: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社局:

  根据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宣城市“宛陵优才卡”管理暂行办法》(宣人才〔2020〕4号)规定,现就开展2021年“宛陵优才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在宣城投资、经商、就业的中国公民或境外人员(不含我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央、省属国有企业人员);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无刑事犯罪记录;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凡符合上述条件,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办理“宛陵优才卡”。

  (一)经济贡献型

  1.近三年内,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累计达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个人;

  2.近三年内,连续纳税累计达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个体经营户负责人;

  3.近三年内,连续纳税累计达1000万元人民币的企业股东(投资比例不能低于25%);

  4.市本级规模以上大型企业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推荐的高层管理人才。以上“近三年内”是指“近三个完整的纳税年度,税额以税款入库期计算”。

  (二)学术技能型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的人才;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各类专业人才;

  3.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专业人才;

  4.入选国家、省、市重点人才工程的人才,包括享受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全国技术能手,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国家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省“115”产业创新团队带头人,省“特支计划”,省高层次科创团队领军人才,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其后备人选,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军人才,江淮杰出工匠,安徽省技能大奖获得者,市“宛陵英才”,市“拔尖人才”,“宣城工匠”等;

  5.获得国家、省职业技能竞赛奖项的人才。

  二、申报材料

  (一)基本资料

  1.中国内地居民,需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需提交本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中国台湾居民,需提交本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并持有多次出入境有效签注;外国人,需提交护照,以及在有效期内的《外国人就业许可证》;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张及电子照片。

  2.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的声明(现场填报)。

  3.在宣城投资、经商、就业的证明材料,经济贡献型提供设立组织机构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学术技能型提供劳动合同。

 (二)证明材料

  1.经济贡献型:个人缴纳工资薪金纳税的和个体经营户负责人,需提供个人纳税证明;企业股东需提供公司纳税证明,缴纳两年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2.学术技能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学历鉴定机构出具的验证证明(能够在教育部“学信网”查询个人学历情况的,不需提供学历验证证明,只需提供“学信网”有效的验证码);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证书须进行查验,未能作出有效查验的,需提供职称评审表等佐证材料;高级技师的,需提供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的,需提供国家发明专利证书;入选国家、省、市重点人才工程的入选者,需提交入选证书或证明文件;获得国家、省职业技能竞赛奖项的,需提交获奖证书或证明文件。

 三、申报方式

  采取属地管理、分级申报审核方式,市直单位直接向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综合窗口)提交申报材料;县(市、区)申报人员向县(市、区)高层次人才分窗口提交申报材料,并由县(市、区)委组织部、人社局共同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审核把关后,统一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申报材料集中受理时间为7月20日-30日(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市委组织部 胡太明 联系方式:3023857

  市人社局:冯新年 联系方式:3010256

中共宣城市委组织部 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