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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宣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宣城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其他 / 其他 / 其它
名称: “十四五”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合作协议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8-20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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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宣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宣城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其他 / 其他 / 其它
名称: “十四五”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合作协议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8-20
成文日期:
“十四五”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合作协议
发布时间:2021-08-20 09:43 来源:宣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宣城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十四五金融服务乡村振兴

战略合作协议

 

 

 

 

 

 

 

O二一年八月

 

 

 

 

 

 

         方:宣城市人民政府

    何淳宽

         址:宣城市鳌峰中路49号

 

 

 

 

 

 

 

 

          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人:刘加旺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成都路1888号

 

 

 

 

 

 

 

为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共安徽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共宣城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高效落实中央银行货币政策,主动适应新发展阶段和新发展格局要求,通过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培育乡村发展新动能,打造农民美好新生活,建设生态宜居新家园。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更好地为宣城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融资保障,助力宣城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宣城市人民政府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在前期合作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作协议。

 

 

 

 

 

 

 

 

 

第一章  合作原则

 

第一条  双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为总抓手,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线,落实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积极开展金融服务创新,用活用足央行货币政策工具,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加大对乡村振兴方面和“一地六县”方面的信贷投放力度,着力推动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和“一地六县”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实施。

第二条  双方充分发挥各自在资源、信息、政策和资金等方面优势,建立市场化运作的长效机制,全面深化战略合作,实现共赢发展。双方本着相互支持、相互信任的原则,加强沟通,依法依规通报有利于双方合作的各项重大政策和重要信息,对合作中发现的问题积极协商解决。

 

第二章  合作内容

 

第三条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前提下,甲方根据产业发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充分利用政策引导优势向乙方推荐符合国家产业、行业政策的涉农项目或客户。乙方在符合国家金融法律法规和本行信贷管理制度的前提下,利用自身在三农领域的产品、网点和资金优势,优化流程,创新方式,继续加大和优惠对宣城市乡村振兴领域的支持力度。力争在未来五年内,在甲方辖内提供总额不低于400亿元人民币的意向性信用额度支持,同时农业贷款、乡村产业贷款的增速要高于农业银行安徽省分行省内县域贷款的增速,全力支持宣城市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及“一地六县”发展

第四条 强化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合作。支持绿色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深入实施“156”行动计划,支持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及综合利用加工协调发展,培育一批全国领先的农产品加工联合体、农产品加工区和农产品精深加工领军企业,推动现代农业合作园区试点,建成一批农产品专业村镇。支持绿色农产品种养基地建设,支持“一县一园”全产业链创建,深化“生态宣城、绿色产品”品牌建设,围绕优质粮油、皖南特色烟叶优势,打造高效农业示范区;以山核桃、茶叶、绿色水产、畜禽等特色产品为重点,打造皖南山区现代化特色农业样板。支持农产品质量品牌体系建设,以农产品加工区“五个一批”为抓手,进一步打响宣木瓜、郎溪黄茶、广德黄金芽、宁国山核桃、泾县兰香、绩溪徽菜、旌德灵芝等农业特色品牌,培育一批享誉长三角、在全国有影响力的企业品牌、产品品牌。

第五条  深化现代农业领域合作围绕“一地六县”郎溪县、广德市打造生态型产城融合先行区、“两山”理念样板区、合作共建示范园区、绿色农产品服务功能区,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农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支持以项目制拓展农村改革试验的金融服务。双方发挥各自优势,立足现有各类e贷及持续的产品创新,围绕特色农业,全力做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一二三产业融合、绿色农业等乡村振兴重点领域支持与服务,共同推动传统农业向科技农业、绿色农业、品牌农业、质量农业转型发展。双方在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加强特色优势农业产业合作,落实支持政策,积极探索农业供应链金融、产业链金融和产业集群金融,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观光休闲农业、优质龙头企业、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等上中下游企业、市场、消费者提供信息整合、资源配置、专业咨询、信贷融资等服务,全力支持种养殖、仓储、购销、加工、冷链物流配送等全产业链发展。

第六条 加大粮食安全领域的业务合作。围绕“米袋子”等重点领域,用好用足稳产保供系列信贷产品。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中低产田改造等项目金融服务。重点支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内农田基础设施项目,提高农产品供给水平,保障辖区粮食安全。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促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水库灌溉工程以及防汛抗旱减灾项目,建设持续健康和环境友好的新农村。

第七条  加大乡村建设合作。围绕农村居住环境整治、水环境系统治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加大乡村水利、电力、“四好农村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对接力度,积极为生态环境整治和土地增减挂钩等项目提供融资支持,着力改善乡村、城镇基础环境和综合承载力,为资源要素在城乡之间相互流动奠定基础;双方共同筛选符合国家产业、行业政策的优质项目,在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重点向美丽乡村建设、生态循环农业、老旧小区改造、市场化棚改、综合类片区建设、农村垃圾、农村改厕、污水整治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第八条  加大幸福产业合作。围绕农业向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方向,积极推广绿色信贷业务,引导社会资源要素向乡村旅游、生态康养、循环农业技术、绿色种养殖业、绿色加工业等农业新产业新业态流动。围绕“皖南川藏线”自驾廊道、“一地六县”休闲农业、黄山东线徽文化及慢生活体验、红色旅游及文房四宝研学休闲、山水田园及艺术乡村休闲度假等发展板块,支持一批4A级以上旅游景区、休闲农庄、乡村酒店、特色民宿。围绕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支持医院持续提升县级疾控机构应对重大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支持省级示范高中扩大教学规模,增加教育资源供给,以旅游e贷、学校e贷、医院e贷等带动乡村幸福产业发展。

 第九条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合作。按照中央提出的“四个不摘”要求, 对扶贫领域的信贷需求,继续给予差异化支持,确保已脱贫人口不返贫和防止边缘户发生贫困。以基础农业、基础设施等项目贷款积极支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处理、清洁能源替代、村容村貌提升等项目。积极扶持已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参与度高、带动力强的特色农业、新型工业和休闲旅游项目。要充分依托已脱贫村(镇)资源禀赋和产业特色,充分发挥乙方行业优势,不断提升金融扶贫的效率和质量,合作推动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第十条  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合作。充分发挥乙方网络优势,加快复制推广农村电商平台,通过建立“营业网点+村级综合金融服务点+电商平台”三位一体的互联网金融服务网络,以惠农e贷+的方式多维度支持“数字宣城”发展战略,支持互联网服务“三农”新技术在农村金融领域应用推广,积极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为全市现代农业各类生产、仓储、流通等环节提供优质互联网金融服务。加强涉农信贷数据的积累和共享,提高涉农信贷风险的识别、监控、预警和处置水平,通过客户信息整合和筛选,支持金融机构开发标准化、线上化新产品,探索农村经营主体信用评价和金融服务路径。

第十一条  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双方共同探索路径,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农村集体资产收益权等抵押担保方式,为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和集约化管理提供资金支持,促进农村土地资产和金融资源的有机衔接,助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结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进展,做好开户、结算等基础金融服务,深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平台业务合作,在符合信贷政策前提下,加大对具有独立法人地位、集体资产清晰、现金流稳定集体经济组织的金融支持力度。

第十二条  深化普惠金融领域合作。共同加强民营、小微企业和农户金融服务工作,深入推进“金穗惠农通”工程,加强电子机具、自助设备、小微e贷、抵押e贷和个人业务在农村地区的推广应用,提升普惠金融服务水平,进一步缩短申贷获得时间,提高金融服务小微企业质效,改善农村地区金融环境。共同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村、信用户”合作,增强信用记录良好、诚实守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可获得性。

第十三条  积极开展创新合作。宣城市政府积极创造良好条件,支持农业银行安徽分行基于中长期融资进行业务拓展,强化综合服务能力。农业银行安徽分行要契合宣城市农业农村发展金融需求,推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特色农业、互联网金融、普惠金融等方面政策产品和模式的创新工作,持续满足新产业、新主体、新业态的金融需求,扩大农业农村金融覆盖,并积极争取农总行的创新试点优先在宣城推进。

第十四条  深化政府增信机制合作。宣城市政府在加强农村诚信体系和信用环境等方面的建设的基础上,积极统筹整合相关涉农资金,探索研究通过产业发展基金、政府增信基金、风险补偿基金建设、政府性农业融资担保等方式支持涉农项目建设和涉农客户经营。同时,将乙方作为重要合作银行,共同推动政府增信机制下业务发展,增加破解“三农”客户担保难问题路径。     

 

 

第三  合作机制

 

第十五条  工作促进机制。甲方发挥政府组织协调优势,有效整合各方资源,规范工商企业和金融企业业务运作,推动提高社会信用意识,积极营造良好的经济和金融运行环境。乙方将甲方作为重要的战略合作伙伴及核心客户,充分发挥雄厚的资金实力、先进的技术和遍布城乡的网点网络优势,在合作领域范围内,为甲方提供优质、高效、快捷的全方位金融和信息咨询服务,强化信贷政策、信贷规模、业务运作效率和资源配置等政策倾斜,积极推动宣城市经济社会发展。

第十六条  工作交流机制。双方同意建立联系制度,定期进行磋商,通报和研究有关项目开发、项目评审、融资管理以及金融服务等方面的问题。双方建立对口联系制度,本着务实、高效、诚信的原则,逐步落实上述业务合作内容,保证双方日常联系和业务交流的顺利进行。甲方明确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乙方指定农行宣城分行作为合作的对口联系单位。

第十七条  合作调研机制。双方共同组织调查研究、开展乡村振兴领域市场主体培训、重大项目评估等活动,合作推动新型农业主体和农业重点项目发展,持续探索政银合作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效模式。

 

第四  附则

 

第十八条  双方承诺,遵守本合作协议的各项约定。本合作协议未尽事宜,或者协议在执行期间如因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政策变化,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调整和补充。

第十九条  双方及其下属部门承诺:保守国家秘密和对方的业务秘密以及非公开信息等,不得侵害对方所享有的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

第二十条  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5年。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继续延长和续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