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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7728242536/202109-00061 组配分类: 专项工作
发布机构: 宣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知
名称: 宣城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务公开“互学互评”专项活动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9-24
索引号: 113417007728242536/202109-00061
组配分类: 专项工作
发布机构: 宣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知
名称: 宣城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务公开“互学互评”专项活动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9-24
宣城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务公开“互学互评”专项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4 10:39 来源:宣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市直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切实提高政策发布解读工作质量,加强政务公开窗口建设,不断提升全市政务公开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政务公开“互学互评”专项活动。

一、活动时间

9月26日—10月31日。

二、参加活动单位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市直有关单位:市发改委、市教体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林业局、市医保局、市机关事务局、市金融监管局、市人防办、市信访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数据资源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公管局、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市地震局、市招商合作中心、市供销社、市残联。

三、互学互评内容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机关职能、机构设置等法定主动公开信息规范发布,做到信息公开要素齐全、内容准确、更新及时。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在法定时限内依法答复申请人信息及依申请公开答复被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策解读回应情况。重大政策发布解读质量、解读形式、“双招双引”、政策咨询服务等。

(四)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省、市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省、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落实情况等。

(五)问题整改情况。国办2020年度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反馈整改、省政务公开季度测评反馈问题整改、市政务公开月度测评反馈问题整改以及国务院督查组反馈有关政府信息公开问题整改情况。

四、活动安排

(一)自查自评。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对照5个方面内容开展自查自评,形成自评报告,于9月30日前通过OA邮件报送市政务公开办。

(二)互学互评。市政务公开办、市政府政务新媒体中心牵头,各县(市、区)政务公开办、市直有关单位参与,组成8个互学互评小组,每组3人(各县市区政务公开办分别抽调2人,市政务公开办、市政府新媒体中心及8个市直单位分别抽调1人),进行混合编组,于10月中旬开展互学互评活动。

五、互学互评方式

(一)线上巡查。巡查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及信息发布情况。

(二)查阅资料。通过线下查阅文件、工作台账等相关资料,了解5个方面内容落实情况。

(三)实地走访。在7个县市区随机抽查至少1个乡镇1个村,了解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四)内容反馈。各组互学互评结束后,对发现问题进行现场反馈交流。形成书面报告,含特色亮点和问题清单,于10月底前报市政务公开办。

六、有关要求

(一)强化责任担当。各活动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自评和互评工作。互学互评小组要认真负责,对发现的特色亮点和存在问题如实反馈,确保“互学互评”活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协调配合。各县(市、区)政务公开办负责做好与互学互评组的联络对接和保障工作。

(三)强化工作纪律。各互学互评组要严格遵守八项规定等各项纪律规定,坚决防止增加基层负担。

(四)强化结果运用。对互评中发现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供其他单位学习借鉴。存在的问题以清单形式反馈,并纳入年度政务公开考核。



宣城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