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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4967K/202108-00141 组配分类: 专项规划
发布机构: 宣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宣城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其他 / 其他 / 其它
名称: 【十四五专项规划】宣城市“十四五”金融业发展规划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8-27
【十四五专项规划】宣城市“十四五”金融业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2021-08-27 10:13 来源:宣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宣城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做好金融工作,推进全市金融事业科学发展,根据《宣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安徽省“十四五”金融业发展规划》,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宣城市金融发展取得的成就

十三五期间,宣城市金融业保持快速健康发展,金融业规模效益稳步增长结构体系逐步健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持续增强,金融创新不断涌现。

(一)金融总体规模

十三五期间,宣城市金融业规模不断扩大。宣城市金融业增加值由十二五时期末的32.6亿元增长至202089.2亿元,年均增长23.65%。宣城市金融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显著提升,十二五末金融业增加值在GDP中所占比重为3.36%,到2020年已增加至5.55%2020年末,宣城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2189.93亿元,本外币贷款余额1762.14亿元,较十二五末均显著增加。

(二)银行业发展情况

十三五期间,宣城市信贷业务总量持续增加,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不断增强。“十二五”末,短期贷款余额323.5亿元,中长期贷款余额533.2亿元;2020年末,短期贷款余额增至593.9亿元,中长期贷款余额增至1167.4亿元。“十三五”期间,宣城市金融机构贷款加权平均利率持续下降,2020年末,小微企业加权平均利率5.21%,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三)保险发展情况

“十三五”期间,宣城市保险业快速发展,2020年末保费收入59.5亿元,赔款和给付支出15.4亿元;保险深度3.7%,保险密度2224.35/人,相较于“十二五”末均大幅提高。

(四)资本市场建设情况

“十三五”期间,宣城市持续组织实施企业上市(挂牌)翱翔计划,加大直接融资宣传力度,开展资本市场知识专题培训,举办企业上市论坛和政府投融资研修班,增强政府、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能力。通过定向指导、政策支持、精准帮扶、兑现奖励等手段,加强企业上市融资的培育和辅导。依托G60科创走廊建设机遇,建立G60科创走廊九城市多层次资本市场工作联系机制,学习沪苏浙先进发展理念和成功经验。2020年末,宣城市形成了8家A股上市、3家上市辅导备案、17新三板挂牌95省股交中心挂牌的多层次企业上市挂牌体系。

(五)普惠金融发展情况

“十三五”期间,宣城市认真落实中央和省普惠金融奖补政策,积极申报、争取、兑现中央和省级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PPP示范项目以奖代补、财政金融发展等普惠金融奖补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安徽省首家乡镇银行抵押贷款便民服务点、安徽省首个非金融机构个人信用报告代理查询点在宣城揭牌启用;在全省率先实现金融知识进课程。支持引导辖区内各银行加强信贷产品和贷款方式的创新:徽商银行宣城分行、皖南农村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宣城分行推出了循环贷保贷通联保贷等一系列减轻企业负担的新产品;宁国农村合作银行率先开办专利权、商标权质押贷款业务;郎溪农村合作银行创新家庭农场专项贷款新产品;建设银行宣城分行推出信贷工厂,批量办理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皖南农村商业银行在全市范围内推广绿之源林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住宅房抵押贷款、金龙易贷富农卡、96669贷款直通车,大大增加了农户、中小企业获得资金支持的便利性。

(六)金融改革创新情况

 十三五期间,宣城市深入推进金融改革,创新成果不断涌现。积极推进合作金融发展,落实政银担合作业务“4321”风险分担机制;加强银税互动,推进税融通业务。积极推进国家级宣州区农房抵押贷款试点,有序推动农村住房财产权交易流转平台等配套机制建设;支持信贷抵押物和金融产品创新,鼓励信贷采用弱抵押物;在全省首创出口退税贷,为外向型企业提供万元信贷支持;积极推广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信用增信贷款(担保),充分挖掘企业信用品牌金融价值。2020年末,宣城市融资担保机构在保余额122.96亿元,融资担保放大倍数4.07倍;新增新型政银担贷款70.01亿元,新增税融通贷款30.87亿元。

(七)地方金融体系建设

“十三五”期间,宣城市地方金融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开展农商行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和股东股权管理情况调査,推动辖区内农商行规范公司治理,优化股权结构,强化股权管理。督促辖区内村镇银行严格有限持牌经营,坚持服务社区、支农支小。推进农村基础金融服务村村通工程,开通行政许可绿色通道,支持辖区内村镇银行下沉服务重心,推动村镇银行乡镇网点延伸,加强对县域及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实现全辖753个行政村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强化银行业发展质量,加强股东管理,完善公司治理,指导法人机构开展股权管理摸底调查及股东行为排查,督促规范股东履职行为,督促修订完善股权质押管理办法,加强全面股权管理。

(八)金融生态建设情况

十三五期间,宣城市以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为抓手,建立起良好的金融生态。在全省率先建立银行业协会与市法院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构建银行债权案件立案、审理、执行绿色通道,开展银行债权集中清理百日攻坚活动,提高银行债权处置效率。拓展EAST系统应用深度广度,强化组织领导、定期组织培训和业务交流、强化数据质量管理。严抓非现场监管数据质量,督促落实数据质量责任制、关键指标承诺制和异常变动报告三项制度运用四单制度,定期通报银行机构数据差错情况。研究制定《农村商业银行银行间交叉审计业务合作实施细则》,着力推进监审联动,充分运用银行交叉审计结果,实现资源共享,并通过指定银行内审+监管检查评估等新型检查方式,提高整体检查效能。发挥债权人委员会功能,建立重大事项联络沟通协调报告机制。建立不良贷款常态化考核机制,督促法人机构积极开展不良贷款风险防控工作,加强贷后跟踪检査,化解不良贷款。发挥市处非领导小组作用,开展互联网金融、非法集资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金融活动。加大金融法律法规、政策知识宣传,引导投资者理性投资。持续开展互联网金融、各类交易场所、非法集资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涉嫌非法集资专项排査、涉众型经济领域信访维稳问题摸排调研、企业集资风险排査化解等活动,建立工作台账,采取约谈劝导、函告提示等方式防范化解风险。

)绿色科技金融情况

“十三五”期间,宣城市大力推进绿色金融与科技金融发展。研究出台《宣城银监分局关于推进绿色金融工作的通知》《宣城市银行业绿色金融创新试点工作方案》,推进绿色金融改革试点。实施绿色金融试点推广工程,宁国农商行建立绿色金融事业部制。

二、宣城市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

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金融服务功能有待完善。小贷公司存在收入来源和融资渠道单一、盈利能力不强,扶持政策缺乏、发展后劲不足,贷款客户级次较低、风险控制手段有限,前景不明朗,缺乏长期经营战略等困难。融资性担保公司普遍存在注册资本规模偏小、缺少企业应急转贷专项资金、未设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等多重压力。

金融机构亟待规范。近年来,众多金融机构在各级县市区成立,这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正规金融机构的不足,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国家和地方政府在管理民间金融信贷方面的法律并不健全,民间融资本身规范性欠缺,存在一定风险隐患。

农村消费性金融需求难以满足。农村金融在产品和服务上是以传统的存、贷、汇业务为主导,信贷产品除了农户小额信用、小额存单质押贷款和少量的农户联保贷款,其余是担保抵押贷款,而农民本身拥有的可担保抵押物数量、种类很少,特别是农户在住房、就医、求学等方面的消费性需求难以得到满足。同时农村里基于现代金融服务的ATM机、商户POS机等基础设施缺乏,农民不能享受到农村金融改革和金融发展的成果。

宣城市金融业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一)宣城市金融业发展面临的机遇

宏观政策调整为宣城市金融业发展带来的机遇宣城市金融发展的战略机遇和比较优势,首先是国家宏观政策给宣城发展带来的有利条件。国家在稳增长、控物价、调结构、惠民生的总体政策框架下,将继续保持经济基本面的稳定与健康,同时更加注重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在对市场经济进行宏观调控时,突出分类指导,有扶有控,政策导向有利于宣城发展。国家财政支出和信贷资金,将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创新、节能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性服务业、企业技术改造等领域的支持力度,促进经济转型发展和创新发展。同时,国家将进一步加大对“三农”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大幅增加对以皖南、皖西为代表的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加快推进平原、湖区、山区及丘陵地带的农田水利建设,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国家将继续进一步加大民生工程投入,对教育、医疗卫生、就业、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的投入力度,这些无疑为宣城市金融业发展创造了优势和条件。

尽管当前国内国际经济形势比较复杂,但宣城市仍可处于逆势上扬的发展期。经过多年的经济建设和总量积累,宣城市已经进入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加速推进阶段,特别是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的加速推进,已极大地带动了投资和消费需求,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动力。当前,我国区域经济发展出现了新的态势,表现为东部放缓、西部加快、中部提速。东部沿海地区的发展风气较早,但由于要素成本上升、资源环境约束越来越强,目前已进入转型调整期。比较之下,中部地区可以更好地利用后发优势,充分发挥增长潜力,全面加快发展,赶超东部。随着中部崛起战略的深入实施,国家更加重视引导资本注入中西部地区,作为中部省份的安徽在全国增长格局中的地位日益重要。宣城市在安徽省中又居中靠东,区位条件良好,综合承载能力较强,金融与产业、科技等都具有承东启西的优势,劳动力、土地、能源等要素资源丰富,具有承接产业转移的巨大优势,为金融业的进一步发展准备了有利条件。

长三角一体化为宣城市金融业发展带来的机遇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将加速金融资源流动。合杭高铁开通运营,宣绩高铁加快推进,芜宣机场建成通航;芜黄高速宣城段全面施工,宣泾高速、宁国至安吉高速开工建设,水阳江船闸通航运营。同时,苏浙境内的扬绩高速公路溧阳段和宁宣杭高速公路高淳段、临安段3条省际断头路开工建设,宣城市将织密通连长三角的高速公路网。随着一批联通长三角互联互通项目的相继建成,宣城市承东启西、联南接北的区位优势将进一步凸显。产业协同发展将产生规模巨大的融资需求。抓住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机遇,宣城市加速承接沪苏浙产业转移。与南京都市圈城市签署共建宁淮宣生态经济带等10个框架协议,成为杭州都市圈观察员城市;2020年新建省外投资项目数居全省第1位,80%以上来自沪苏浙;截至20209月,宣城市与杭州市萧山区合作共建的新塘羽绒产业园一期园区落户羽绒及相关企业23家,未来产值预计超过100亿元。紧抓G60科创走廊建设机遇,宣城市积极参与产业联盟建设,牵头成立G60科创走廊新能源产业联盟,目前已有80多家新能源企业加入,成为区域内新能源产业合作交流的重要平台。国家级宁国经开区被授予长三角G60科创走廊产业合作示范园区,依托该合作园区将深度参与科创走廊产业发展分工协作。

(二)宣城市金融业发展面临的挑战

外部经济环境复杂严峻2020年,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风险挑战明显增多的背景下,宣城市主要经济指标保持在合理区间,发展质效进一步提升。2021年,宣城市经济发展面临的内外部环境依然复杂严峻,周期性、结构性矛盾仍有不少亟待解决。从国际看,地缘政治冲突加剧、中美贸易摩擦不确定性犹存、金融风险不断累积,全球经济企稳的基础仍不牢固,且后期政策支持空间不断收缩,经济再次下行后复苏的难度加大。从国内看,结构性、体制性、周期性问题交织,三期叠加影响持续深化。对于宣城市而言,经济下行压力仍在加大,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增多,财政收支平衡难度较大,创新动能不足,源头创新向产业创新延伸转化机制还不健全,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等领域仍存在不少短板。

产业基础发展相对薄弱。新结构金融学认为,金融结构内生于产业结构,金融结构安排应以能够满足产业结构融资需求、风险特征与技术结构为适宜,当产业结构以低风险产业为主时,银行导向型的金融结构更有利于产业增长;当产业结构以高风险产业为主时,市场导向型的金融结构是更优选择。同时,产业结构又由特定发展阶段的要素禀赋及其结构所决定。比如,合肥、芜湖市作为皖江城市带的双核城市,近年来经济规模和产业竞争力均在全省处于领先水平,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较快,人力资源配置较好,为金融业的相对充分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条件。马鞍山、铜陵等市工业较发达,区位优势明显,银行贷款规模大,上市公司相对较多。而宣城市的工业基础相对薄弱,经济发展相对较慢,导致金融资源外流。

金融基础设施发展失衡。近年来,全市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和便利性大大提高,特别是金融机构小微企业信贷、民生信贷、涉农信贷等指标整体呈较快增长趋势,农业保险覆盖面持续扩大。但与城市相比,农村金融服务基础设施仍然落后,尤其是从账户拥有量、银行卡人均持卡量、数字支付笔数、保险密度等指标来看,城市地区明显高于农村地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还存在不少不足和问题,这也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业人口占比较多地区的金融水平发展。

六、宣城市金融业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宣城市金融发展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皖苏浙省际交汇区域中心城市的建设目标,经过十四五时期的努力,推动金融产业聚集化、信息化、国际化格局向纵深发展,构筑与建设省际交汇区域中心城市相适应的现代金融产业支撑体系。建立健全金融业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做大做强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科技金融、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全面建成立足安徽、服务长三角城地区、辐射全国、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省际金融中心。

宣城市金融业的发展目标

十四五时期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为基础,对十四五时期宣城市金融业发展制定如下具体发展目标:

金融业贡献率进一步提高。全市金融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1.5%左右,2025年金融业增加值达160亿元左右,占全市生产总值和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分别达到7%16%左右。

信贷投放规模进一步扩大。2025年末,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达到3000亿元,年均增长7.9%左右;贷款余额达到2500亿元,年均增长8.4%左右。“十四五”末年度力争新增税融通信贷融资额45亿元,新增新型政银担信贷融资额100亿元。

直接融资比重显著提升。2025年末,全市在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数量力争达到15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企业数量力争达到30家,在省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企业数量力争达到300家。全市直接融资额年均增长9%以上,20202025年直接融资净额力争累计达到1000亿元。

保险业保障能力不断提升。2025年,基本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求相适应的现代保险服务业,力争保险深度达到5%,保险密度达到3000/人。

金融市场体系逐步健全完善金融体系建设,在市场体系方面,完善各市场的功能;在组织体系上,完善市场主体和自律组织之间相辅相成的合作关系。引进各类金融机构,打造地方金融骨干企业,壮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发展地方交易市场平台

金融生态环境持续优化加快推动信用信息共建共享,构建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优化社会信用环境,扩大信用贷款发放规模。建立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跨部门协同监管与联合惩戒力度。加大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切实保障金融消费者的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信息安全权等基本权利。提升金融中介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动互联网金融消费保护工作,优化互联网金融消费环境。

金融支持作用逐步增强引导金融业回归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本源,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着力发展普惠金融、绿色金融、金融科技等特色金融业态,促进区域金融的包容性发展、可持续发展、高水平发展。

1 “十四五”期间宣城市金融业发展的主要目标

指标

2020

2025年目标

金融业增加值(亿元)

89.2

150

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5.55

7

金融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

12.98

16

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亿元)

2189.93

3000

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亿元)

1762.14

2500

新增税融通贷款(亿元)

30.87

45

新增新型政银担贷款额(亿元)

70.01

100

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数量(家)

8

15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企业数量(家)

17

30

省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企业数量(家)

95

300

直接融资规模

95.04

200

保险深度(%

3.7

5

保险密度(元/人)

2224.35

3500

七、宣城市金融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近年来,宣城市金融工作牢牢把握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根本方向,不断完善思路举措,着力推动金融改革发展,总体保持了平稳健康发展良好态势,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科学把握形势,在发展大局中深化金融工作重要性认识。目前而言,宣城市的金融体制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是整体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发展质量和效益不够高、内生增长动力不足、社会融资结构尚待完善、小微企业融资问题较为突出、实体经济发展面临着很多现实难题。基于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宣城市应全面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同时,宣城市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实体经济,发展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的发展,充分合理的利用金融资源,更好的造福宣城人民,争取早日建成小康社会。

(一)金融行业转型升级

推动传统金融机构转型升级。,支持银行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等新型信贷业务,积极探索投贷联动等新型融资模式,提高信贷融资服务功能。推动皖南农商行银行提升综合实力,坚持特色服务的优势,成为具有核心竞争力、治理完善、业绩优良的现代商业银行,将其打造成为全国性的优质银行品牌。同时,推动皖南农商行积极引入国外战略投资者,不断提升核心竞争能力,争取在国内A股主板上市积极探索城市农商行改革发展新模式。第,支持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证券经营机构开展固定收益、外汇、大宗商品、衍生品等业务,丰富金融市场上的产品和服务。第,支持保险机构围绕自身经济结构特点和居民需求积极开展保险产品研发创新,提高保险资金运用效率,同时鼓励探索健康保险与健康管理服务相结合等新模式,延伸健康服务产业链。第,集中和整合地方金融资源,推动宣城市有潜力的投资集团走全牌照金融综合经营之路,发展成为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力、特色鲜明的金融集团提高金融资源整合利用水平。

加快培育新兴金融机构。第一,支持民间资本、国有资本、外商资本等各类社会资本进入金融行业,支持按规定发起或参与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鼓励参与传统金融机构改革,支持民营金融机构通过境内外上市做优做强,培育一批新兴金融领军企业。第二,支持设立中小企业专营融资服务机构,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推动小额贷款公司专业化、规范化、特色化发展,提升小额贷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水平。第三,支持大型民营企业、上市公司、高净值个人、资深金融从业者等发起成立私募投资基金或基金管理机构,提升民营金融在资产管理行业中的比重和地位。鼓励合格投资者发起设立天使投资、风险投资、产业并购基金等各类股权投资基金,投资于宣城市创新创业企业。第四,支持社会资本发起设立有特色、专业化的融资担保企业,引导有条件的区域投资设立政策性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促进本地区信贷市场的多元化、规范化发展,推动融资租赁与公共事业、医疗设备、环保新能源、汽车等产业的深度融合。

鼓励金融科技创新。第一,规范互联网金融发展,推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私募股权众筹融资平台等合规经营,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投融资服务体系,更好地满足创新创业型中小微企业的多元化金融需求。第二,支持符合条件的互联网企业发起设立或参股商业银行、证券、保险、基金、期货公司以及消费金融、汽车金融、金融租赁等机构,拓宽互联网企业进入金融领域渠道。第三,引导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开展合作,支持探索利用云计算、移动通信、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开发多样化、个性化、精准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第四,支持企业依法建立互联网金融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支持具备资质的信用中介组织开展互联网金融企业信用评级,为本地区金融业务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信用环境。

金融支持实体经济

1.提高实体经济信贷供给能力

实施精准和差别化的供给方式第一,建立更加精准地信贷供给机制,引导信贷更多流向创新驱动型、高成长型企业。合理调整信贷期限搭配,精准满足产业和企业的需求,提升信贷供给效率。第二,对信贷供给实行差别化利息率。根据不同类型的企业和实体及虚拟经济的收益率,开发出利息率差别化的信贷产品,调节信贷资金流向第三,实行差别化供给方式。针对科技型、创新型的中小微企业可以通过投贷联动的供给方式,即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信贷投放与本集团设立的具有投资功能的子公司股权投资相结合,用投资收益补偿信贷风险,使企业信贷风险和收益相匹配。

优化行业结构改进以政府主导占优的局面,使机构类型和服务内容更加多元化。应适度放宽小型、民营金融机构的准入条件,鼓励优秀的外资银行和金融机构入驻宣城,积极推进这类金融机构的设立,丰富并优化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组织体系,特别是对基层地区、偏远地区、农村地区,应适当建立社区、村镇银行,为中小微企业和三农提供多层次的信贷服务,补充国有大型金融机构的不足。

2.增强保险服务实体经济成效

完善保险服务体系推广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加强政银保合作,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利用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为小微企业、创业者和农户等小额贷款人提供信用增级,实现无抵押、无担保融资。可建立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超赔风险基金,或可对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进行保费补贴或奖励。对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可按规定享受相关财税优惠政策。鼓励保险机构探索为私募债等提供担保增信机制,鼓励发展资产监管责任保险、小微企业贷款担保责任保险、小微企业履约保证保险等保险产品,为小微企业提供增信服务。

发展责任保险,创新社会治理体系发展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责任保险,逐步建立事前风险预防、事中风险控制、事后理赔服务相统一的公共风险管理机制,促进责任保险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强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立法保障的责任保险发展模式,把与公众利益关系密切的公共场所安全、环境污染、食品安全、医疗责任、校园安全等领域作为责任保险发展重点,推动建立强制责任保险制度。

发展养老健康保险,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商业保险要逐步成为个人和家庭商业保障计划的主要承担者、企业发起的养老健康保障计划的重要提供者和社会保险市场化运作的积极参与者。在公共服务领域充分运用市场化机制,积极探索推进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各类社会养老、医疗保险经办服务,提升社会管理效率,提高保障水平。

发展三农保险,构建农业灾害保障体系加大对农业保险的政策扶持。健全保费补贴保障机制,加强农业保险与相关财政补贴政策的统筹衔接。争取金融机构对农业保险与相关财政补贴政策的统筹衔接。争取金融机构对投保农业保险和涉农保险的农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加大信贷支持。完善农业保险大灾分散机制,认真落实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制度,增强应对农业大灾风险能力。

加快信息技术与保险深度融合,发展互联网保险利用互联网+实现保险业商业模式创新,充分发挥互联网保险在促进金融普惠、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独特优势。鼓励在宣保险公司积极参与发展多样化互联网保险销售渠道,发挥互联网平台优势,解决保险产品的供求不匹配问题,设计和销售满足互联网用户需求的个性化和标准化产品

3.健全多元化多层次资本市场

积极培育重点企业挂牌上市并推动上市公司做优做强。进一步挖掘企业潜力,充实完善重点企业梯队培育计划。建立健全企业上市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部门配合、市区联动的协调服务合力。联合证券服务机构,协同推进一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主要交易所、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上市挂牌。推动更多的新三板挂牌企业走向创新层,并引导一批企业进入主要交易所上市。引导优质上市公司通过增发、配股等方式再融资,进一步优化业绩,传播价值,提升持续盈利能力。通过对经营不佳的上市公司以资产置换、债务重组、股权置换等方式注入优质资产,提升资产质量。做大做强市属国有企业,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并购重组功能,提高国有企业的资产证券化水平。鼓励上市公司发起设立产业并购基金,提升战略并购能力和行业资源整合度。

规范发展各类要素交易市场。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导向,实施合格投资者准入门槛,进一步防范交易场所风险。建立交易场所监管联席会议,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形成行业监管合力。成立交易场所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专业调解、商事仲裁四位一体的投诉纠纷多元处理机制。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探索气象、碳排放权、大数据等新兴交易品种。研究符合政策导向和实体经济需求的交易模式,使要素市场在价格发现、风险对冲等方面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完善多层次股权、债权融资市场。支持合格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充分发挥市政府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鼓励社会资本重点投资高新科创项目,以及以PPP模式投资于基础设施领域。支持专业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设立夹层基金、并购基金、不动产基金等私募基金。健全多层次产权市场体系,拓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退出通道,促进基金份额流转。以合格机构投资者和场外市场为主发展债券市场,积极推进资产证券化,鼓励债券业务创新。支持企业积极发行公司债、企业债、私募债、重点产业债、绿色债等筹集低成本资金。鼓励保险公司通过投资企业股权、债权、基金、资产支持计划等多种形式,为科技型企业、小微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提升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水平。建立重点企业培育库,培植上市后备资源,推动一批优质企业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在新三板市场挂牌。积极发挥上市公司的平台和核心作用,鼓励上市公司通过配股、增发等方式进行再融资,支持优质上市公司实施战略性并购重组和产业整合。推进符合条件的企业扩大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证券化等债券融资规模,支持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企业、创投企业发行债券,优化资本结构。

创新发展各类要素交易平台。构建以股权、债权、金融资产交易为主,涵盖物权、大宗产品、知识产权等要素交易市场体系。以规范流转交易行为和完善服务功能为重点,构建市、县、镇三级联动、网络通畅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促进城乡生产要素自由流动。

积极发展证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健全多元化的金融体系支持证券公司发展,多渠道充实证券公司资本,支持证券公司在境内外多渠道、多形式融资,优化融资结构,增强资本实力支持行业内市场化的并购重组活动,促进行业结构优化及整合;进一步丰富证券公司服务功能,鼓励证券公司以客户为中心,依法盘活客户存量资产,发展柜台市场交易,试点信用衍生品、场外期权、跨境衍生品及结售汇等业务,研究推进并购融资,进一步完善、深化资产定价、风险管理和面向客户的综合服务能力。

4.绿色金融推动绿色经济发展

强化绿色信贷支持力度第一,使用专项再贷款支持绿色产业发展通过宣城市辖区银行从支农再贷款中拨款,定向支持绿色产业发展。金融机构使用专项再贷款支持绿色产业发展,利率在支农再贷款利率基础上加点不超过3个百分点;同时,根据绿色产业发展的特点、周期,适当放宽抵质押门槛,放宽贷款期限。第二,通过金融杠杆加大绿色信贷的投放。加大对绿色农业开发项目、绿色林业开发项目、工业节能节水环保项目、自然保护、生态修复及灾害防控项目、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项目、可再生能源及清洁能源项目、农村及城市水项目、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绿色交通运输项目、节能环保服务等领域的信贷投放,有效发挥金融杠杆作用。第三,优化审批流程降低绿色信贷的成本银行实行差异化、动态化授信审批政策,优化绿色信贷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对绿色产业支持力度,合理确定利率、期限,取消不合理收费,降低绿色信贷成本。

创新绿色金融服务体系第一,提供创新型差异化的绿色金融服务。创新开展清洁能源、绿色装备供应链等融资服务;有序推进环境权益抵押融资业务,合理确定抵质押物价值测试方法以及抵质押物参考范围,完善市场化环境权益定价机制,建立高效的抵质押登记及公示系统。第二,构建银政企共分担的绿色担保体系。一是建立政银企信息共享平台,将企业环保信息纳入平台数据库,实现企业环保信息共享;二是构建专业化绿色担保机制,通过“4321”担保模式服务绿色项目和企业发展,将符合条件的绿色信贷纳入银政企合作风险分担体系。第三,推进企业发行绿色债券和上市融资。积极推进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通过专业化的担保和增信机制支持绿色债券发行,推动绿色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第四,在绿色产业中引入PPP模式,将节能减排降碳、环保和其他绿色项目与各种相关高收益项目打包,建立公共物品性质的绿色服务收费机制。

构建绿色金融监管体系第一,形成专项评估的绿色信贷考核机制。一是探索将绿色信贷实施情况纳入人民银行两综合、两管理范畴,对其实施效果开展专项评估与评价;二是将绿色金融纳入宣城市金融机构支持地方发展评优考核和各县(市、区)金融工作考核中;三是完善金融机构自身绿色信贷奖惩机制,建立尽职免责、失职问责的考评体系。第二,防范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违约风险。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信息和统计数据共享,建立健全相关分析预警机制。强化绿色金融资金运用的监督和评估。综合运用宏观审慎与微观审慎工具,统一和完善有关监管规则和标准,强化信息披露要求,有效防范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违约风险充分发挥股权融资作用,防止出现绿色项目杠杆率过高,资本空转和资本洗绿等问题。

(三)大力发展普惠金融

1.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进一步发挥政策性、商业性和合作性金融的互补优势充分发挥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优势,加大农业农村中长期信贷支持力度,重点支持落后村镇有效项目。鼓励国家开发银行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合理调剂信贷资源,支持落后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城镇化发展。强化邮储银行在县以下机构网点的功能建设,积极拓展小额贷款业务。发挥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在县域经济中的主力军作用,下沉经营管理重心,在满足当地农贷项目的基础上开展商业化经营。积极培育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支持市瑞丰农业担保公司发展。

改善支付环境,提升金融服务便利度进一步强化农村地区支付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扩展和延伸支付清算网络的辐射范围,支持符合条件的村镇银行等地方中小法人银行机构以经济、便捷的方式接入人民银行跨行支付系统,畅通清算渠道,构建城乡一体的支付结算网络。在保障网络保密技术发展的同时,推广电子支付工具,优化银行卡受理环境,引导推广网上支付、移动支付等新型电子支付方式。持续巩固拓展助农取款代理服务网络工作成果,提高助农取款服务点网络利用价值,进一步提升质效

完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第一,在经济相对落后而人口密度又相对较大的乡镇增设金融机构网点,同时配置更多优秀的金融从业人员,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更多地在基层设立分支机构,加大普惠金融的覆盖范围。第二,部分乡镇如果无法达到增设金融网点的条件,则可以适当配置相关硬件设施,如ATM自助存取款机数量,提高农村居民获得最基础金融服务的便利程度,保障其基本的金融需求。第三,积极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展移动终端支付,如通过鼓励商家安装和使用POS机,鼓励居民使用手机APP等方式丰富农村地区的支付手段,提高支付结算的效率。第四,推进农村地区征信体系建设,建立多元化的农村地区征信体系,充分发挥好各有关部门的协调作用,共同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缩减普惠金融成本。

创新普惠金融产品和服务在资产业务方面,针对农户一般缺乏抵押担保的问题,可以推出专门针对农户的贷款或融资方案,如以大型农具或农业技术专利等作为抵押。在负债业务方面,重视个性化存款计划,积极推广掌上银行,低成本、多渠道地为客户提供所需的金融服务。此外,积极开拓中间业务,如为农户设计小额、便捷的理财产品,代缴水电费等。加强互联网金融建设,拓宽大众获取便捷、多样化金融服务的渠道。通过移动终端、APP等形式弥补机构网点不足的缺陷,提高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使用度,强化普惠金融的实施效果。

加强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定期举办金融知识讲座,鼓励支持辖内金融机构利用营业网点宣传、讲解基础金融知识,从多个渠道丰富居民的金融知识储备,提高其辨别风险的能力。鼓励引导农村居民主动学习金融知识,了解各种符合自身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2.普惠金融助力小微企业发展

改进融资担保服务通过加强对担保机构的规范和监管,提升融资担保机构内控和管理水平,增强风险防控能力,形成银行与担保行业风险共担、互利共贏的长效机制通过信用担保模式创新提升行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探索根据企业的发展程度提取一定比例的风险准备金的模式,用于建立市场化运作的风险担保基金或再担保基金。整合资源,建立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非营利性小微企业贷款担保组织,如成立小微企业融资发展担保中介,并设立担保基金,专项用于小微企业融资。创新运营模式,通过建立资本金补入机制、深化政银模式和多方参与的激励相容、风险共担化制,充分调动银行、担保机构开展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的积极性。

实行差异化的监管政策以均衡盈利能力和覆盖率为实现普惠金融体系监管的有效性,应充分借鉴金融业发达先进城市的监管经验,紧密联系金融主体实际,采取审慎性原则与差异化措施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完善金融监管制度,以尽可能灵活的手段在控制金融风险的基础上増加金融市场活力。在金融机构准入条件、银行信贷规模限制、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再贷款利率、信贷产品贴息水平、资本市场上市融资条件等方面应当考虑建立更加带有倾斜性安排的特惠机制,进一步加大差异化政策扶持。包括适当放宽普惠金融支持机构存贷比监管标准,对于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贷款不纳入存贷比考核;实行不良贷款比率差异化考核等。

强化行业自律构建公平高效的普惠金融体系以服务小微企业,不仅需要落实好监管部门的分层监营,还要依靠高度行业自律进行保障。可以在宣城市成立普惠金融行业协会,通过有效的行业自律准则对金融参与各方保障金融市场的公平性、安全性,对行业主体的风险评估、风险选择、风险补偿等方面细化规范,维护参与各方正当权益,努力做好普惠金融的各项服务。

深化小微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发挥政府金融部门的牵头协调和桥梁纽带作用,打造中小企业服务平台,推广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用好小微企业应急互助基金,为中小微企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更加优质、更加高效的金融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进行集合债务融资。坚持政策扶持与市场主导相结合、规范与发展并重的原则,建立政银担合作共赢的融资性担保业务风险分担机制,提升融资性担保机构的抗风险能力,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扩大融资性担保业务规模。建立健全社区金融服务体系,重点扶持创业带动就业项目。鼓励引导各地因地制宜开展小微企业融资创新工作,打造小微企业金融创新试验区。

(四)区域金融合作发展

1.加强对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金融支持

提升金融市场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能力。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利用债券市场拓宽直接融资渠道,鼓励本地企业与长三角地区企业开展联合融资。进一步丰富债券市场投资主体,鼓励银行理财产品、公募基金、私募基金、保险资金等扩大债券投资规模,拓展投资渠道。加大对要素市场发展建设的支持力度,根据宣城市功能定位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要求,积极拓展要素市场新领域,推动已有要素市场完善运行机制,创新服务模式,加大对长三角地区交易主体和市场资源的引入力度,支持要素市场在宣城地区设立交易中心,实现金融市场资源共享。

加强金融机构间业务合作。推动区域内金融机构的上下联动和横向联合,鼓励金融机构开展银团贷款和联合授信,形成覆盖区域的项目贷款和银团贷款服务网络,支持区域内基础设施建设。引导金融机构树立“长三角一体化”理念,将长三角视为同一区域,逐步消除对异地授信放款的限制,提升金融机构除银团贷款、联合贷款外的自主放款功能。推动建立统一的客户管理系统,实现对跨省市集团客户的信息共享,以客户为中心,实现客户信息、营销、服务工作的协同管理。

加强在金融改革创新领域的区域合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支持沪苏浙金融机构在宣城进行改革创新试点,有效利用长三角地区市场、技术、人才和科研等方面资源,合力打造区域金融改革创新基地。鼓励本市金融机构与沪苏浙金融机构开展协同创新,促进技术、信息、人才共享,实现产、学、研跨区域合作,畅通利用区域金融资源渠道。

大力推动区域金融生态建设。加强长三角信息交流对接,建立区域信息网络,实现区域经济社会科技人才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加快推动区域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实现信用信息在区域内共享,同时探索建立统一的、跨区域的企业资信评级标准和相互认定体系,推动跨区域金融服务。加快区域金融基础设施的一体化建设,降低金融机构在区域内的运营成本。加强各地区在维护区域金融稳定方面的合作,针对加强区域合作背景下金融风险传递的新特点,制定适宜的金融监管政策,加强监管协作,防止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

2.加强对一地六县协同发展的金融支持

引导金融机构关注“一地六县”协同发展相关规划,围绕“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发展互补互促、资源要素对接对流、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提供综合融资服务,支持“一地六县”协同发展进程中的基础设施建设、产业转移和产业结构调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引导金融机构根据区域发展规划,紧扣一体化和绿色发展两个关键词,着力构建区域合作新机制,积极探索长三角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产业集中合作区发展新路径,对接“一地六县”在功能、要素、环境、产业、交通等方面的金融需求,支持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环保、大健康、文化创意等产业发展,努力打造生态绿色本底筑牢、新兴产业集聚发展、体制机制运转高效、营商环境国际一流、创新人才向往汇聚、人民生活富足幸福的高质量发展区域,使之成为长三角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源和重要增长极。

二是引导金融机构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将有利于“一地六县”协同发展的项目作为重点项目进行管理,从客户准入、授信审批等多个方面开辟绿色通道,将信贷规模向这些项目进行倾斜,确保这些项目能够快速有序推进;探索区域主要商业银行突破长期以来的垂直管理模式,尝试设立管理整个“一地六县”区域的大分支机构,统一管理区域金融服务的业务,在保证监管得力的情况下鼓励跨地区开展金融服务业务,加强银行之间的业务交流,增加横向合作,逐步实现客户资源共享、网点共享、信息共享,并尝试建立区域性研发中心、营销中心和审批中心,实行一体化的经营管理,为区域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减少地理行政边界对金融活动的制约。

三是设立“一地六县”产业基金。积极创新产业发展的支持方式,搭建资金与项目之间的桥梁,紧跟重点产业布局的步伐,进一步拓宽外部融资渠道,重点支持新兴产业的培育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为推动“一地六县”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强有力的支撑。规划建设“一地六县”产业基金园,引进一批国内外投资机构及准金融机构、新型金融业态和中介服务机构,撬动更多的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入区域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一地六县”建设提供金融支持,进一步提升区域产业的整体竞争力。充分发挥产业基金园的产业孵化器、资金聚宝盆作用,坚持政府搭台、企业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着力把产业基金园打造成为创新驱动的重要平台载体。进一步加大“一地六县”各方对接合作力度,不断提升基金支持实体经济、服务产业转型升级的效能,积极打造产业和产业基金互动融合发展的样板。进一步整合区域内各种资源要素,发挥基金对各地区产业驱动作用,推动“一地六县”产业基金园做大做强。

(五)营造良好金融生态

1.信用体系建设

完善全市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加强与人民银行、其他地区征信信息平台的合作,努力扩大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的入库面,并积极在金融领域扩大信用信息使用范围。强化失信惩戒制度,依法维护金融债权,严厉打击金融欺诈、逃废债务、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行为。培育金融企业与社会公众诚信意识,营造褒扬守信的良好氛围,使金融诚信成为宣城的响亮名片

健全增信与风险补偿机制。引导政策性、商业性、互助性担保机构,共同构建市场功能健全、业务细分的多元化增信服务网络,充分发挥各类融资增信机构在中小微企业、三农融资中的增信作用。完善中小企业贷款联保增信平台,为中小企业贷款提供融资对接和增信服务。对科技信贷、天使投资、小微企业集合债券、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三农、普惠金融等具有明确政策导向领域中出现的融资风险,进行合理界定和适当补偿

推动金融仲裁、金融法律服务专业化发展,支持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维护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多渠道、高效率解决金融纠纷。严守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促进金融业稳健发展。

2.金融中介发展

加快发展各类金融配套服务机构。大力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投资咨询、资产评估、保险中介、信用评级、智能投顾等与金融核心业务密切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发展,形成功能完备的多层次、高水平、现代化金融中介服务体系,为金融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积极培育发展金融服务外包企业,大力吸引各类金融后台机构集聚,打造区域性金融服务外包交付中心和金融后台服务基地。鼓励和支持信托基金、第三方支付与清算公司等新兴金融机构的发展,丰富金融业态,拓展金融衍生产品,抢占金融发展制高点。

3.金融权益保护

重点处置网贷风险。深入实施严禁增量、严打违法、严控存量、强化社会稳定、强化舆情管控,严控新增网贷机构和业务规模,开展亿元以下机构、实缴资本为零的机构、分支机构退出工作,实现机构不再新增、损失不再扩大、风险不再蔓延,强化信访维稳、畅通投诉渠道。

加强风险排查预警。完善金融风险定期分析机制,开展涉嫌非法集资排查专项行动和非法集资广告信息排查,推进金融风险网格化管理,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切实管控乱办金融、非法集资风险源头。

加强对公众投资的风险意识宣传,引导公众理性投资,自觉抵制非法集资行为。强化金融法治精神的宣传教育,增强金融从业人员的遵纪守法意识,提高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依法维权意识。

八、宣城市金融业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完善金融工作体制,深化金融系统党的建设。要切实加强对金融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有效有序推进,应当建立市金融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加快金融业相关工作,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和政策意见,督促指导部门做好金融工作部署和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工作检查、信息交流和情况通报,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要健全完善党委领导金融工作的体制机制,不断提升运用金融手段驾驭经济工作的能力,进一步凝聚抓好金融工作的强大合力,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提高金融驾驭能力,加强对金融规律的认识和把握。要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协调配合,促进金融工作再上新台阶,全力护航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金融监管

做好建章立制工作。推动地方金融监管组织体系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建立并运转起来,提高部门设置和区域布局的合理性,制定运转流畅、规范高效的工作流程和内部沟通机制,提高金融监管机构本身的工作效率制定地方金融活动主体的经营规范和监管工作执行的业务规范,为监管人员在市场准入、业务经营、风险处置和市场退出等监管环节的工作执行提供监管依据和审核标准。打通整合监管环节。整合市场准入、业务管理、风险处置和市场退出四大监管环节,重视市场准入审批和经营业务合规审查两大前端监管环节,实行地方金融负面清单管理,将监管工作前置,并借助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实行自律监管,实现专业监管与自律监管结合,将风险控制在源头。

)强化人才保障

建立创新型金融人才引进培养体系依托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申请设立博士后流动站,引进各类金融研发人才加强与省内知名高校如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等以及金融研究机构的合作,推动建设一套财富管理人才储备的学历教育体系积极引进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金融专业资格认证部门在宣城设立考点。定期组织金融机构高管和专业人才到国内外金融发展先进城市考察学习,提高国际化金融发展意识理念建立金融人才工作机制创新体系引入国际通行的金融人才考核评价认证体系,建立以突出学识水平、职业资格、创新能力、业务实绩的金融专业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党政领导干部金融人才培养提升体系,定期举办领导干部金融培训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学习金融理论、分析金融问题、谋划金融工作的金融意识。

)强化科技支撑

依托金融中心等发展实体,建立金融超市、金融中心式的集宏观指导、信用担保、自律约束、风险防范、信息对接等金融要素于一体的金融大数据共享平台解决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平台建立不系统、生态环境不够优化等问题,缓解审批监管权限受限和金融创新能力不足等症结更好地衔接政府、企业和金融机构三方,实现互融互通互动。打造集研究孵化成果转化为一体的金融科技多功能平台,发展智慧移动支付、证券智能投顾、保险科技、金融客户画像及大数据风控等业务,实现流程再造、产品服务创新和内部风险控制等方面的优化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