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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4967K/202109-00085 组配分类: 意见反馈
发布机构: 市林业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意见反馈】南漪湖入湖河口(双桥河、新老郎川河)湿地保护修复工程实施方案专家评审会反馈意见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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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意见反馈
发布机构: 市林业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意见反馈】南漪湖入湖河口(双桥河、新老郎川河)湿地保护修复工程实施方案专家评审会反馈意见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9-01
【意见反馈】南漪湖入湖河口(双桥河、新老郎川河)湿地保护修复工程实施方案专家评审会反馈意见
发布时间:2021-09-01 08:42 来源:市林业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南漪湖入湖河口(双桥河、新老郎川河)湿地保护修复工程实施方案反馈意见

专家提出的建议

意见采纳说明

双桥河河口修复部分,建议减少或取消生态浮床建设内容。原因:南漪湖水位变化较大,汛期或台风季节时水位的剧烈变化或大风对生态浮床的保存是极大的挑战,宛陵湖湿地公园曾设置浮床,但保存率较差。

已采纳,取消双桥河河口生态浮床建设内容。

完善项目区湿地保护现状调查分析,明确存在问题,提出整治目标。

已采纳修改,补充描述了各河口修复区的现状及工程目标。

老郞川河河口(5号斑块修复工程任务及预算请把宣州区、郎溪县各自分开描述。

已采纳并进行相应修改。

项目投资估算要细分到各河河口。

已采纳并进行相应修改。

报告编制依据建议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安徽省湖泊管理保护条例》相关法律法规

已采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新、老郎川河和双桥河河道内不得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秆作物,如乔木、水杉等。

 

已采纳,取消了原新、老郎川河河种植水杉和乌桕等工程内容,仅保留了新郎川河河口沿坝埂基少量的旱柳枫杨乔木。

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相关内容。

 

已采纳,已做了相应的补充和完善。

评审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