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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4967K/202102-00082 组配分类: 招标投标信息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宣城市暨宣州区国家综合档案(地方志)馆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2-22
索引号: 11341700003244967K/202102-00082
组配分类: 招标投标信息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宣城市暨宣州区国家综合档案(地方志)馆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2-22
宣城市暨宣州区国家综合档案(地方志)馆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1-02-22 08:45 来源: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招标人

名称:宣城市公共重点工程建设处

地址: 宣城市建设科技大厦

代理机构

名称: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宣城市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115

项目名称

宣城市暨宣州区国家综合档案(地方志)馆工程

项目编号

XCS-GC-GK-2021009

开标时间

2021222900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安徽勤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广德市经济开发区隆兴花园商业B108     

投标报价:165014116.13

工期(交货期):81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确保黄山杯

综合得分:98.97

项目负责人:夏义师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134141515711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绩溪县融媒体中心技术业务用房工程

其他:/

企业奖项:/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称:安徽广建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广德市柏垫镇政务新区金政商贸城

投标报价:162787085.30

工期(交货期):81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确保黄山杯

综合得分:98.94

项目负责人:刘广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134171723828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广德金峰万象广场酒店办公室、2#3#步行街、北侧地下室

其他:/

企业奖项:/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名称:宣城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宣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梅溪路   

投标报价:162580389.33

工期(交货期):81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确保黄山杯

综合得分:98.74

项目负责人:曹贵峰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134050803783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北京师范大学宣城校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其他:/

企业奖项:/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江苏广泽建设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业绩无设计单位盖章、江苏沙家浜建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上述两家单位资格审查不通过,投标被否决。

宇轩建业集团有限公司质量标准为合格,未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响应性评审不通过。

公示时间

2021223日至2021225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招标人联系电话:0563-206095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63-3013002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并将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563-303368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