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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MB1728327G/202111-00010 组配分类: 其他热点回应
发布机构: 市医疗保障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医疗热点】宣城市医疗保障局 宣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11-26
索引号: 11341700MB1728327G/202111-00010
组配分类: 其他热点回应
发布机构: 市医疗保障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医疗热点】宣城市医疗保障局 宣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11-26
【医疗热点】宣城市医疗保障局 宣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26 16:41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宣城市医疗保障局  宣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调整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

项目价格的通知

 

各县(市、区)医保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人民医院:

为更加有效应对疫情形势变化,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我省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精神,现调整我市公立医院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

一、全市公立医疗机构,不分医疗机构等级,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单人单样检测价格调整为40元/人次,5:1混样检测和10:1混样检测价格均调整为10元/人次。

第三方疾控检测机构提供核酸检测服务,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体现保本微利。

二、属于“应检尽检”的,按规定采用多人混检;属于“愿检尽检”的且检测机构单日检测人数较多的,可以应用多人混检,也可按单人单检方式检测并计费。按要求,对入境人员、亲密接触者、密接的密接等高风险人员在集中隔离期间严格落实单人单检。

三、公立医疗机构提供核酸检测服务,应设置专门窗口、开辟独立区域,优化内部管理流程,采取电子化、信息化的方式为群众提供核酸检测结果推送服务。单纯进行核酸检测的,无需挂号,公立医疗机构不得收取门诊诊查费。

四、本通知自2021年12月1日起执行,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市属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表

 

宣城市医疗保障局              宣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1月26日

 

 


附件:市属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表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内涵

除外

内容

计价

单位

价格

(元)

计价说明

CLBV5002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

样本类型:各种标本。样本采集、签收、处理(据标本类型不同进行相应的前处理),提取模板RNA,与标准品、阴阳性对照及质控品同时进行实时荧光扩增,进行定量分析,判断并审核结果,录入实验室信息系统或人工登记,发送报告;按规定处理废弃物;接受临床相关咨询。包含试剂耗材等。

 

人次

40元

 

CLBV5002a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5人混检或10人混检)

 

 

人次

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