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0003244799H/202202-00017 | 组配分类: | 部门项目 |
发布机构: |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名称: | 2022年民政局部门项目(“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项目、“三无及孤残儿童”项目) | 文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2-02-16 |
索引号: | 11341700003244799H/202202-00017 |
组配分类: | 部门项目 |
发布机构: |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名称: | 2022年民政局部门项目(“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项目、“三无及孤残儿童”项目) |
文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2-02-16 |
1.“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项目。
(1)项目概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主要负责对市区城乡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反家庭暴力庇护等工作,按救助政策提供生活救助、返乡救助、寻亲服务、医疗救治、站外托养、落户安置、主动救助、源头预防及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等服务,并按规定执行跨省市流浪乞讨人员及特殊困难救助对象的接收、护送任务。
(2)立项依据。《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81号)、《安徽省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办法》(省政府令第269号)及《宣城市2020年度生活无着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宣民事〔2020〕17号)。
(3)实施主体。宣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
(4)起止时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根据近年来救助量及救助支出,结合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发展趋势,预计2022年救助量约600人次,项目预算总额120万元。根据《宣城市2021年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宣民事〔2021〕14号)经费筹措规定:流浪乞讨救助预算总额扣除上级财政补助后的差额部分由市、县财政统筹解决。现申请将120万元资金纳入市本级项目预算,具体如下:
医疗救治支出。用于患危重病、精神病等疾病的生活无着人员的医疗救治费用。预计2022年此项支出约需25万元。
生活救助支出。主要用于救助对象的饮食、住宿、衣物、生活用品、卫生防疫、安全等方面的支出。预计2022年此项支出需25万元。
返乡救助支出。用于提供救助对象自主返乡车票及护送老弱病残、未成年人等返乡费用,预计2022年此项支出需10万元。
主动救助支出。为加强主动救助力度,及时救助街面流浪乞讨人员,保障恶劣气候下街面流浪乞讨人员安全过冬、避暑,每年我站开展各为期4个月的“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专项主动救助活动,及常态化的主动巡查救助活动。预计2022年此项支出需10万元。
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支出。2020年4月,宣城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正式批复成立,与市救助站合署办公,严格遵照工作职能,聚焦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遭受监护侵害、暂时无人监护等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同时,协助市民政局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等工作。2022年,宣州区拟建未成年人工作保护站,宣城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将根据工作职责,积极联合社工组织对其开展未成年人相关活动,预计此项支出需27万元。
源头治理。建立健全本地区流浪返乡人员的源头预防信息档案和易走失人员信息库179名(含宣州区71名)。针对流浪返乡人员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人员,每月定期进行实地走访,并为其送去过冬棉被、衣物、大米及食油等生活物资,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及时协调当地政府为符合条件的返乡人员落实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政策,从源头上有效减少他们再次外出行乞现象,为维护社会秩序和谐稳定打下坚实的基础。预计2022年此项支出需10万元。
政府购买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进专业机构开展站内照料服务。预计2022年此项支出需12万元。
政府采购。根据救助工作、日常办公需要,需申请政府采购柜式空调1台,挂壁式空调2台,预计2022年此项支出需1万元。
(6)年度预算安排。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项目专项经费预算120万元。
(7)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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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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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
|||||||||
实施单位 |
宣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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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属性 |
延续项目 |
|||||||||
项目资金 |
中期资金总额: |
360 |
年度资金总额: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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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360 |
其中:财政拨款 |
120 |
|||||||
其他资金 |
其他资金 |
|||||||||
总 |
中期目标(2022年—2024年) |
年度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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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1:持续做好保障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活权益。 |
目标1:保障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活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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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绩效标准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绩效标准 |
|
产 |
数量指标 |
指标1:三年累计救助人次 |
1800人 |
1800人 |
数量指标 |
指标1:全年救助人次 |
600人 |
60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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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三年累计医疗机构救治人次 |
150次 |
150次 |
指标2:医疗机构救治人次 |
50人次 |
50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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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3:三年累计开展街面主动救助次数 |
900次 |
900次 |
指标3:开展街面主动救助次数 |
300次 |
300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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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4:三年累计源头治理实地走访人次 |
150人次 |
150人次 |
指标4:源头治理实地走访人次 |
50人次 |
50人次 |
|||||
质量指标 |
指标1:救助条件符合率 |
100% |
100% |
质量指标 |
指标1:救助条件符合率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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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救助服务质量达标率 |
100% |
100% |
指标2:救助服务质量达标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指标1:救助响应及时性 |
及时救助 |
及时救助 |
时效指标 |
指标1:救助响应及时性 |
及时救助 |
及时救助 |
|||
指标2:患病受助对象及时送医救治 |
及时救治 |
及时救治 |
指标2:患病受助对象及时送医救治 |
及时救治 |
及时救治 |
|||||
指标3:服务对象突发情况及时处置 |
及时处置 |
及时处置 |
指标3:服务对象突发情况及时处置 |
及时处置 |
及时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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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指标1:三年项目总成本 |
360万元 |
360万元 |
成本指标 |
指标1:项目总成本 |
120万元 |
120万元 |
|||
社会效益指标 |
指标1:切实保障本市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活权益 |
有效保障 |
有效保障 |
社会效益指标 |
指标1:切实保障本市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活权益 |
有效保障 |
有效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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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应救尽救率 |
100% |
100% |
指标2:应救尽救率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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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指标1:对流浪乞讨人员各项救助服务保障工作促进程度 |
较高 |
较高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指标1:对流浪乞讨人员各项救助服务保障工作促进程度 |
明显 |
明显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指标1:受助对象满意度 |
≥85% |
≥85%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指标1:受助对象满意度 |
≥85% |
≥85% |
2.“三无及孤残儿童”项目。
(1)项目概述。宣城市社会福利中心内设市孤残儿童福利院、市社会福利院,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资金是由政府全额拨款,主要承担市本级孤残儿童集中供养、市本级城市“三无”对象集中供养、市本级无法查实户籍信息流浪乞讨人员安置。目前共有服务对象69人(其中孤残儿童19人,“三无”对象50人),因“三无”对象多数为基本稳控的精神病患者,看护风险大,长年服药,身体抵抗力差;孤残儿童部分为重残儿,部分在校就读,涉及养育、治疗、康复、教育等,综合抚养成本高,伙食费、日常使用物资按照最低生活标准测算,医疗费包括体检及与医疗有关的费用。通过该项目,实现“三无”人员、孤残儿童基本生存、医疗、受教育权利得到保障,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国家制度的优越性,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2)立项依据。属常年项目。市社会福利中心是由市民政局负责管理的财政差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宣编[2007]27号)。按照市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纪要,同意将公益性代养费用列入财政预算,并据实拨付。
(3)实施主体。宣城市社会福利中心
(4)起止时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1、完成年度内三无人员收养工作,流浪乞讨人员临时安置工作;2、完成年度内弃婴和孤儿收养工作,让孤残儿童健康成长、入学和就业;3、保障服务对象基本生活,提供医疗、康复等服务。
(6)年度预算安排。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242.2万元。
(7)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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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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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三无及孤残儿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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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单位 |
宣城市社会福利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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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属性 |
延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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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
中期资金总额: |
726.6 |
年度资金总额: |
2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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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726.6 |
其中:财政拨款 |
2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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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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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
中期目标(2021年—2023年) |
年度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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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1:三无人员收养工作,流浪乞讨人员临时安置工作,让特困人员拥有幸福生活。 |
目标1:完成年度内三无人员收养工作,流浪乞讨人员临时安置工作。 |
||||||||||||
目标2:弃婴和孤儿收养工作,让孤残儿童健康成长、入学和就业。 |
目标2:完成年度内弃婴和孤儿收养工作。 |
||||||||||||
目标3:保障服务对象基本生活,提供医疗、康复等服务。 |
目标3:保障服务对象基本生活,提供医疗、康复等服务。 |
||||||||||||
目标4:做好宣传工作,提高社会满意度。 |
目标4:全面提高护理质量,发挥区域性示范引领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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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绩效标准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绩效标准 |
||||
产 |
数量指标 |
指标1:护理人员数量 |
72人 |
72人 |
数量指标 |
指标1:护理人员数量 |
24人 |
24人 |
|||||
指标2:管理人员数量 |
51人 |
51人 |
指标2:管理人员数量 |
17人 |
17人 |
||||||||
质量指标 |
指标1:经费支出合规性 |
严格执行相关财经法规、制度等规定 |
严格执行相关财经法规、制度等规定 |
质量指标 |
指标1:经费支出合规性 |
严格执行相关财经法规、制度等规定 |
严格执行相关财经法规、制度等规定 |
||||||
时效指标 |
指标1:保障服务对象及时就医 |
及时救治 |
及时救治 |
时效指标 |
指标1:保障服务对象及时就医 |
及时救治 |
及时救治 |
||||||
指标2:处理服务对象突发情况 |
及时高效 |
及时高效 |
指标2:处理服务对象突发情况 |
及时高效 |
及时高效 |
||||||||
成本指标 |
指标1:人员工资福利 |
420万元 |
420万元 |
成本指标 |
指标1:人员工资福利 |
140万元 |
140万元 |
||||||
指标2:日常生活物资保障 |
60万元 |
60万元 |
指标2:日常生活物资保障 |
20万元 |
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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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3:水、电、公杂费 |
36万元 |
36万元 |
指标3:水、电、公杂费 |
12万元 |
1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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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4:伙食费 |
120万元 |
120万元 |
指标4:伙食费 |
40万元 |
4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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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6:医疗费 |
67.2万元 |
67.2万元 |
指标6:医疗费 |
22.4万元 |
22.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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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7:孤残儿童教育经费 |
23.4万元 |
23.4万元 |
指标7:孤残儿童教育经费 |
7.8万元 |
7.8万元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指标1:“三无”人员保障人数 |
100人 |
100人 |
社会效益 |
指标1:“三无”人员保障人数 |
50人 |
5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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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孤残儿童保障人数 |
30人 |
30人 |
指标2:孤残儿童保障人数 |
17人 |
17人 |
||||||||
指标3:全面提高服务对象生活水平 |
较高 |
较高 |
指标3:全面提高服务对象生活水平 |
明显 |
明显 |
||||||||
指标4:全面提高护理质量,发挥区域性儿童福利院的引领作用 |
明显 |
明显 |
指标4:全面提高护理质量,发挥区域性儿童福利院的引领作用。 |
明显 |
明显 |
||||||||
可持续影响 |
指标1:接收符合收养条件的三无人员、弃婴和孤儿 |
完全接收 |
完全接收 |
可持续影响 |
指标1:接收符合收养条件的三无人员、弃婴和孤儿 |
完全接收 |
完全接收 |
||||||
指标2:立足于“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服务宗旨,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 |
明显 |
明显 |
指标2:立足于“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服务宗旨,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 |
明显 |
明显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指标1:三无人员满意度 |
≥85% |
≥85% |
服务对象 |
指标1:三无人员满意度 |
≥85% |
≥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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