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情况:《关于印发<宣城市防贫保综合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了市乡村振兴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宣城银保监分局和5个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的县(区)财政局意见,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从反馈情况看,各地、各部门对《工作方案》给予肯定,其中共有5个市直单位和3个县(区)“无意见”,2个县(区)提出了一些意见建议,现将意见建议反馈及采纳情况汇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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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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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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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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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采纳理由或
采纳后修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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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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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项“保障措施”中第(二)点“明确责任分工”中“各县(区)财政部门牵头会同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等部门制定本地区“防贫保”综合保险具体工作方案”。
建议修改为“各县(区)乡村振兴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理由:根据近几年各地扶贫工作开展情况,由扶贫部门牵头更有利于统筹协调各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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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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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扶贫办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林业局
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国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开展“防贫保”综合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皖财金〔2021〕339 号),财政部门牵头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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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防贫保”(1+1+N)扶贫综合保险产品一览表(指导范式)。“N【自选保险】中基本生活补贴保险”保障内容无具体量化可执行指标,主观性强,不便于实际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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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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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扶贫办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林业局
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国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开展“防贫保”综合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皖财金〔2021〕339 号),此附件表为指导范式,不作为最终保险产品,各地可结合实际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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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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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障措施(二)明确责任分工:应由各县(区)扶贫办牵头,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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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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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扶贫办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林业局
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国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开展“防贫保”综合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皖财金〔2021〕339 号),财政部门牵头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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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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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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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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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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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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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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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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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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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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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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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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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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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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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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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银保监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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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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