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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50110/202203-00001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3-02
索引号: 113417000032450110/202203-00001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3-02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3-02 10:41 来源: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1年,宣城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政府职能加快转变。一是不断健全权责清单制度建设。2021年,市级保留行政权力事项3536项,公共服务事项1756项,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162项。成立专项课题组,围绕苏皖合作区工程建设项目(工业类)全流程审批服务、居民跨区域无差别办理事项、公共部门间合作事项,试点编制了包括3类5单的“合作区一单”(建议稿),得到省委编办充分肯定。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深化企业开办“六个一”改革,实现注册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银行预约开户等事项“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采集、一套材料、一档管理、一日办结”,全年全市新登记市场主体23992户,同比增长8.2%。市政府出台《宣城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对省政府528项清单进行了分类、分部门贯彻落实。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分工方案》,成立了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委员会,开展知识产权领域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共查处商标违法案件56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件,办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27件。三是持续推进减证便民。首创政务服务“最先一公里”,提供个性化办事指南服务,全年网办件突破1300万件,同比增长81.88%。在全省率先建立“异地代收代办”机制,全市各级政务大厅共设立97个代收代办窗口,与“跨省通办”、“长三角一网通办”专窗并轨运行,累计与沪苏浙等10省27地签订“跨区域通办合作协议”,全年共办理异地事项10154件。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下沉办理,将高频事项委托至乡、村为民服务中心直接办理。上线137个集成服务套餐,实现“一件事”一次办,市县两级平均承诺办理时限较法定办理时限平均压缩95%。四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建立营商环境“监督一点通”服务平台,利用线上线下两个平台,大力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四季度,走访1129家企业帮助解决167个问题。

    (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加强重点领域政府立法,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宣城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草案)》,以立法推动城市管理。印发《关于修改〈宣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的决定》。制定《宣城市政府立法后评估办法》,着力规范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建立市政府涉法事务及立法咨询专家库,确定15个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不断提高政府立法公众参与度。完成30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保留政府规章5件,修改1件;保留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76件,废止及宣布失效43件,修改5件。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出台《宣城市重大行政决策暂行规定》。全年完成136件政府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事项、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率均达到100%。出台《关于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提升政府依法治理能力的意见》,全面推行公职律师制度,市级党政机关公职律师实现应配尽配。

    (四)行政执法工作严格规范。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印发《宣城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快推进乡镇执法(综合委托)工作,规范乡镇执法行为。二是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开展专项督查,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抽取6个重点执法单位行政执法案卷696份开展案卷评查,市场监管、文化旅游部门执法案卷被评为省级优秀案卷。三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全面应用安徽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组织1076人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通过率80%。组织开展全市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系统行政法治沙龙,开展依法行政专题培训。印发《宣城市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处理办法》《宣城市行政执法权限协调工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

   (五)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有力有效。一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党组(党委)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本级政府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坚持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向市政协通报制度,认真研究办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政府工作提出的审议意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及时向检察机关反馈检察建议采纳情况。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全市各级行政复议应诉机关共办理一审行政应诉案件416件,较2020年增长11.9%。二是强化行政监督。召开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主动研判政府系统廉政风险,聚焦重点领域加强监管,不断把廉洁政府建设推向深入。聚焦房地产领域办证难、征迁安置难、物业管理难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开展专项监督。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全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1万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0件,办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群众诉求6.1万件。       

(六)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一是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百日攻坚”专项活动,全年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0462件,调解成功20094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8.2%。与白茅岭农场建立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工作机制,加强边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二是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开展中期评估,发布2021年度任务指标,组织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三级实体平台全面入驻安徽法律服务网。全年受理审批各类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案件3941件。参加第五届环太湖公共法律服务创新论坛,我市调研文章获评优秀论文。三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开展“复议为民促和谐”专项行动,对全市行政复议案件开展了专项质量评查。全年审理行政复议案件81件,按期审结率100%,综合纠错率27.8%。四是依法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健全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依托网络平台大力推行网上信访,畅通和拓宽信访投诉受理渠道。五是大力推动普法工作。制定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七五”普法表彰工作列入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奖项目。举办“法德携手校园行”主题法治讲座、班会等6100场。开展“法律六进”系列活动,增创2个国家级、28个省级、31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围绕“宣法扬德 护民兴城”主题,开发法治文创产品27种,举办2期地域法治文化研讨会。在宣城主流媒体开设法治专栏,依托抖音、微博、微信公众号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加强公益性普法。

(七)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市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开展专题学法。依托华东政法大学举办领导干部“法治化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开展领导干部法治讲坛活动,5名领导干部“上讲台”。组织16080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宪法网上测试。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考法述法制度,组织全市1.6万名公务员参加第七届“机关集中学法月”集中学法考法活动。成立市“八五”普法讲师团,开展法治巡讲活动32场。

    (八)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年度政府工作报告,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政府建设实现一体化推进。各级党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高规格召开争创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动员部署会。组织开展法治建设综合督察,对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开展督察,并对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出台《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实施方案》,召开2020年度市直单位专题述法评议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法治政府建设总体目标和广大市民期待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一是政府立法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还不够到位,行政执法监督的方法还不够多,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还不够完善,法律服务业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律师事务所规模化程度不高、品牌化建设不强,高端法律服务人才不足。四是机关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2022年工作打算

2022年,我市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以争创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新的五年规划全面实施。

一是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持续深化权责清单,整治变相设置审批或者许可事项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化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

二是依法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目录动态调整机制、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后评估制度。深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

三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应急等领域综合执法改革,推进基层行政体制综合改革,强化编制、人员、经费、技术配套保障。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依法赋予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权。

四是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健全完善重点执法领域轻微违法免罚制度,加强行政指导、行政奖励、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的运用。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

五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加强市县乡三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大力推进“互联网+监管”,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持续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基本形成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工作体制。

六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组织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加快整合律师、公证、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体制,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体平台、网络平台、热线平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