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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4676G/202203-00003 组配分类: 制度和计划
发布机构: 市审计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公民 / 其它
名称: 宣城市审计机关2022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文号: 宣审委办发〔2022〕4号
发布日期: 2022-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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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制度和计划
发布机构: 市审计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公民 / 其它
名称: 宣城市审计机关2022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文号: 宣审委办发〔2022〕4号
发布日期: 2022-03-30
宣城市审计机关2022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发布时间:2022-03-30 09:30 来源:市审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印发《宣城市审计机关2022年度

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审计局,市局各科室(中心):

《宣城市审计机关2022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已经市委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宣城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宣城市审计局

                                                                202232

 

 

 

 

宣城市审计机关2022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一、审计计划安排的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和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强化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市第五次党代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牢牢把握经济监督职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审计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为凝心聚力共同推动宣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美好宣城提供有力监督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审计计划安排的主要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眼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深入领会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政治意图、战略谋划和实践要求,按照党中央意图安排审计项目,按照党中央要求确定审计重点。紧紧围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重大决策部署及全面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和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重点任务,进一步加大对国家重大战略、重大政策、重大建设项目、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重大风险隐患、公共权力运行的审计监督力度,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切实增强审计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坚持聚焦主责主业。牢牢把握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定位,严格遵循宪法、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权限,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种好“责任田”,干好“分内事”。恪守权力边界,坚持权利与责任相统一,聚焦财政收支真实合法效益主责主业,沿着“政治-政策-项目-资金”这条线深入研究,找准审计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精准安排和组织实施各类审计项目,高质量推进审计全覆盖,充分发挥审计的专业和优势,全面提升审计监督效能。

(三)坚持规划引领。紧扣国家及省、市“十四五”规划和“十四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建立中长期审计项目库,并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及时跟进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坚持开展立项研究,不断充实完善项目库,对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滚动实施。加强和改进年度项目计划管理,做好年度项目计划和项目库的有机衔接,年度安排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筛选确定,确保分阶段、分步骤落实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

    (四)坚持加强审计工作统筹。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强化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加快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统筹安排审计项目,按照“预算执行审计季”“经济责任审计季”“专项审计季”等分阶段集中力量组织实施。聚焦重点审计项目,加强审计资源调配,统筹运用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等资源以及有关专业人员力量,创新审计组织方式,推进审计工作全市一盘棋,促进审计项目提质创优。坚持科技强审,积极开展大数据审计,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

(五)坚持揭示问题与推动解决问题相统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审计长效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把推动审计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同时,各项审计都把审计整改情况作为重要审计内容,压实被审计单位的整改责任,做好审计监督后半篇文章,维护审计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更好发挥审计监督“治已病、防未病”作用。

三、具体审计项目

2022年计划安排六类42个审计项目。具体如下:

    (一)政策落实跟踪审计

    按照“专项审计”和“项目化”方式组织实施,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重大政策、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重大风险隐患等,安排政策落实审计项目6个。

    1.中央及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审计(省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推动相关政策落实为目标,重点关注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下达、拨付使用、绩效目标实现等情况。

组织方式:市审计局财政审计二科负责对市本级进行审计,统一组织6个县(市、区)审计局实施审计。

   审计时间:本项目作为2022年第1季度政策跟踪审计项目。1月开始审计,3月底前完成(出具审计报告,下同)。

    2.旅游强省、服务业发展等政策落实情况审计(省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旅游强市、服务业发展相关政策落实,推动全域旅游发展,服务业聚集创新融合为目标,重点关注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使用、项目申报管理情况。

    组织方式:市审计局财政审计二科负责对市本级进行审计,结合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审计同步开展,统一组织6个县(市、区)审计局实施审计。

    审计时间:本项目作为2022年第2季度政策跟踪审计项目。4月开始审计,6月底前完成。

    3.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等产业政策落实情况审计(省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等产业政策落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重点关注相关公共服务、要素、金融等配套政策落实、目标任务完成、奖补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

    组织方式:市审计局财政审计二科负责对市本级进行审计,统一组织6个县(市、区)审计局实施审计。

    审计时间:本项目作为2022年第3季度政策跟踪审计项目。7月开始审计,9月底前完成。

    4.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审计(省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推进农业改革政策落实为目标,重点关注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使用管理、项目实施、农业产业园建设、资金绩效等情况。

组织方式:市审计局财政审计二科负责对市本级进行审计,统一组织6个县(市、区)审计局实施审计。

审计时间:本项目作为2022年第4季度政策跟踪审计项目。10月开始审计,12月底前完成。

    5.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审计(省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遏制耕地“非农化”和防止耕地“非粮化”,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目标,重点关注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及统筹整合、项目建设运营、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建后管理管护、耕地保护利用等情况。

    组织方式:省审计厅统一组织,宣城市审计局审计芜湖市无为市,市局农业与自然资源审计科实施。

审计时间:2022年7月开始审计,9月底前完成。

6.全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省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加强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为目标,重点关注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落实情况、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和绩效等情况。

组织方式:省审计厅统一组织,宣城市审计局审计调查黄山市,市局农业与自然资源审计科实施。

审计时间:2022年3月开始审计调查,5月底前完成。

    (二)财政审计

安排财政审计项目11个,其中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项目1个,市直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项目7个、地方财政收支审计项目2个、专项审计项目1个。

7.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审计项目(市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财政支出政策提质增效,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为目标,重点关注“四本预算”执行、财政资源统筹,财政支出政策落实情况、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落实、重点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决算草案编制、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风险等情况。    

组织方式:市审计局财政审计一科组织实施,对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进行审计。审计结果纳入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

审计时间:2022年3月开始审计,6月底前完成。

8.2021年度市直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项目7个(市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规范部门预算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部门预算执行、决策草案编制、预算绩效、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国有资产以及政府采购等管理、信息系统和网络安全建设、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使用,以及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市委实施细则等情况。

组织方式:市审计局财政审计一科组织市局相关科室实施,在对市级一级预算单位数据分析全覆盖的基础上,对铁路(机场)管理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林业局和市房地产事业发展中心7个预算单位结合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开展审计

审计时间:2022年2月开始审计,6月底前完成。

9.地方财政收支审计(市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对标学习沪苏浙经验做法,以促进财政资金规范高效运行,增强基层公共服务保障能力,防范化解财政风险,推动现代财政制度建设为目标,重点关注地方财政收入的真实性和财政收入质量、财政支出结构优化、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基层“三保”、地方政府债务管控等情况。

组织方式:市审计局财政审计一科组织相关科室,对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宣州区政府财政收支情况开展审计。

审计时间:2022年7月开始审计,11月底前完成。

10.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审计(署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和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建设管理、网络和数据安全制度执行等情况。

组织方式:按照审计署统一部署组织,宣城市审计局审计滁州市,市局电子数据审计科实施。

审计时间:2022年1月开始审计,2月底前向省审计厅报送审计报告及相关材料。

    (三)经济责任审计

安排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5个,共对16名领导干部进行审计。

11.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2个(市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强化干部管理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中央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执行及效果,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及效果,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民主保障和改善、生态文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等情况。

    组织方式:市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科组织实施,对宣州区政府和郎溪县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11月底前完成,具体审计项目严格按照计划时间组织实施。

12.直部门(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7个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强化干部管理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中央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本部门重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执行及效果,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及效果,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等情况。

组织方式:市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科组织市局相关科室,对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林业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铁路(机场)管理服务中心、市房地产事业发展中心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7个部门(单位)7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11月底前完成,具体审计项目严格按照计划时间组织实施。

13.市属企业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个(市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强化干部管理监督,促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国资国企改革推进、发展战略规划制定、执行及效果,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及效果,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及运行,内部控制制度制定及执行,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企业风险管控、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业规定等情况。

组织方式:市审计局企业与社保审计科组织实施,对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11月底前完成,具体审计项目严格按照计划时间组织实施。

14.市委党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个(省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强化干部管理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本单位重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执行及效果,重大经济决策、执行及效果,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等情况。

组织方式:市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科组织实施对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11月底前完成,具体审计项目严格按照计划时间组织实施。

15.授权县(市)审计局实施党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4个(市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强化干部管理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本单位重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执行及效果,重大经济决策、执行及效果,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等情况。

组织方式:市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统一组织,郎溪县、广德市、泾县和旌德县审计局对当地党校常务副校长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11月底前完成,具体审计项目严格按照计划时间组织实施。

    (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市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促进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为目标,重点关注领导干部贯彻执行情况中央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推进实施、资源环境约束性指标完成、资源环境监督管理责任履行、资源环境相关资金征管用和项目建设运行等情况。

组织方式:市审计局农业与自然资源审计科组织对宣州区进行审计,结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同步开展。

审计时间:11月底前完成,具体审计项目严格按照计划时间组织实施。

(五)公共投资审计

安排公共投资审计项目8个。各县公共投资审计项目计划,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16.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和项目审计1个(省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为目标,重点关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项目建设管理、配套设施建设等情况。

组织方式:省审计厅统一组织,宣城市审计局审计马鞍山市,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心实施。

审计时间:2022年5月开始审计,9月底前完成。

17.市属国有企业公共投资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主要围绕项目审批、建设程序、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合同管理、资金管理等关键环节全面摸清市属企业项目投资的建设情况,重点关注项目决策制度建立执行情况、建设管理情况和资金收支管理情况等方面的情况,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

组织方式:市审计局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2022年3月开始审计,6月底前完成。

    18.公共投资项目审计6个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完善项目建设管理制度、规范项目建设管理为目标,重点关注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征地拆迁、招标投标、资金管理使用、工程建设管理、工程质量、环境保护等情况。

组织方式:市审计局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心组织对宛陵湖东湖、圣俞路(彩金湖段)一期道路、青弋江大道六标、环山北路(凤萃路)、市妇幼保健院、城区活水工程(补水管道工程)等工程开展竣工决算审计。

审计时间:11月底前完成,具体审计项目严格按照计划时间组织实施。

(六)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1个(署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合理有效利用外资、提高资金使用绩效、防范风险为目标,重点关注项目财务收支、项目执行和管理、资金管理和使用、项目绩效等情况。

组织方式:由省审计厅统一组织,市审计局金融与外资审计科世界银行中国医疗卫生改革促进结果导向型贷款宣城子项目实施审计

审计时间:8月10日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牢牢把握经济监督职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严格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大力推进审计全覆盖。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牢固树立“有问题没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是渎职”的意识,把发现问题和推动解决问题作为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审计职能作用。坚持系统观念,用系统论的方法思考谋划工作,正确处理好查问题和促整改、治已病和防未病、治当下和管长远的关系,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高质量完成各项审计任务,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二)坚决做实研究型审计。积极推进研究型审计,把研究工作贯穿审计工作始终。根据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加强审前谋划,深入开展研究,反复推敲论证,必要时组织开展试点审计,制定好工作方案,审前就要对审计目标、工作切入点、预期成果、审计建议等做到心中有数。各审计组要严格执行审计工作方案,加大审计力度,把问题当课题研究,对重大问题紧盯不放,弄清楚问题本质,分清楚问题主次,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确保问题查深查透,直击问题要害。审计项目完成后,要及时开展评估,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分析得失,推动后续审计立项选题和组织实施更加精准,持续提高工作质效。

    (三)加强全过程跟踪管理。各单位要根据年度项目计划,进一步细化明确项目现场审计、形成报告初稿、征求意见、提交审理、出具正式审计报告等各环节的时间节点,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组织完成审计任务,遇有特殊情况确需延长时间的,应按规定程序报批。各审计组要严格落实审计组组长负责制,严格控制现场审计时间,贯彻提前意识,在保证审计质量的前提下,创新审计机制,推动相关工作依法依规、压茬推进,重点审计项目不超过核定工作量要求,其他审计项目在核定工作量基础上压减20%,促进审计项目进一步提质增效。计划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审计项目执行进度的全过程动态跟踪管理,项目计划执行情况纳入相关考核。

    (四)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市委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自觉维护审计机关形象。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出现有关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报告。各级审计机关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及调整情况,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及时向上级党委审计委员会报告,严格执行保密纪律、宣传纪律,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提供审计取得的资料和数据,不得接受媒体采访,不得在网络、微信等社交平台透露、发布任何与审计相关的信息。接受市局授权以及参加交叉审计项目的各县(市、区)审计机关及人员,对审计过程中取得的资料和数据,未经市局批准同意,不得自行对外披露和使用。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的复杂性和长期性,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各地和被审计单位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健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