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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5409E/202203-00006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市人民银行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中国人民银行宣城市中心支行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3-22
索引号: 11341700003245409E/202203-00006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市人民银行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中国人民银行宣城市中心支行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3-22
中国人民银行宣城市中心支行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2-03-22 08:44 来源:市人民银行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人民银行宣城市中心支行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中心工作,深入推进行政决策公开,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围绕中心工作,加强政策解读。

一是严格落实宣城市政务公开要求。全年通过市政务公开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45条。1-12月,编发《送阅材料》13期,不断解读稳健货币政策内涵,宣传人民银行重点推进的工作,其中反映征信工作得到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批示肯定,反映国库工作、普惠金融工作的送阅材料,得到了分管市长肯定性批示。全年未发生违规披露信息等情况。

二是加强舆情监测与应对。持续加强与市委宣传部门、市委网信办等主管部门沟通交流,取得主管部门支持。与宣城日报、宣城广播电视台等主流媒体沟通,适时发布反映全市金融发展新成果的新闻稿件。全年按照规定,接受本地新闻媒体采访1次,内容主要涉及货币金银管理。

三是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按照上级行有关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要求,在全辖范围内认真开展政务新媒体排查整治,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权威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完善内容审核把关机制,避免编辑差错引发负面舆情,影响政务新媒体公信力。进一步提升政务新媒体格调,避免出现庸俗化、娱乐化倾向,损害政务新媒体权威性。

四是依法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通过合肥中心支行子网站,全年中心支行机关公示账户行政许可事项522件,公示行政处罚事项1件,均做到了应公示尽公示。

(二)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机制。

及时修订《中国人民银行宣城市中心支行政务主动公开制度》《中国人民银行宣城市中心支行政务依申请公开制度》两项制度,已建立依申请公开制度、相应表格上传到市政府政务公开网。2021年,妥善办理1起依申请公开答复。未发生涉及依申请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项。

(三)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保障机制。

切实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负责、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严格审查拟公开信息,坚决杜绝涉密信息或隐私事项在互联网网站发布。强化各项政务公开信息保障措施,深入推进我中心支行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四)严格制度执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落实。

一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各项规定。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充分参考人民银行总行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突出展示本部门政策法规,并严格界定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内容。推动依申请公开向主动公开转化,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二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工作。年初时,根据上级行统一布置,在总行政务公开系统中,上传年报及数据统计表,并对辖区各支行发布工作进行指导。同时,在市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发布2020年度年报。

三是着力提升政务热线服务质效。中心支行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思想,认真贯彻金融为民理念,高度重视12345政府服务热线工作,认真受理群众来电,不断提高12345政府服务热线的办理效率与办理质量。2021年我中心支行共受理12345政府服务热线工单22件,其中投诉21件,咨询1件。有落实有答复,均妥善办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3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信息发布较少。二是信息发布的及时性有待增强。三是金融服务措施有待完善。2022年,我中心支行将继续加大信息发布工作力度。做好信息公开目录各个子栏目维护工作,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增加信息发布量,提高均衡性和一致性。发挥人民银行业务特色,增加与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民生金融、金融消费权益、金融知识的信息发布量。继续做好信息公开、解读和回应工作。及时发布重要业务动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