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市人行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精准执行稳健货币政策,稳步推进金融改革创新各项工作,切实防范金融风险,持续加强内部管理,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有力度。至2021年末,全市人民币存贷款余额分别为2486.43亿元、2050.7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4.18%、16.43%。截至12月末,宣城市发行债务融资工具115.1亿元,同比增长107.39%。截至2021年9月末,宣城市社会融资规模增量为450.6亿元,同比多135.1亿元。
——金融改革创新举措有高度。以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稳步推进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绿色产业发展。至2021年末,全市科创企业贷款余额92.64亿元,较年初增长33.62%;截至2021年9月末,全市绿色贷款余额187.66亿元,同比增68.57%,截至2021年末,全市涉农贷款1091.47亿元,同比增长17.58%。办理全省首笔林业碳汇收益权质押贷款。
——金融服务为民措施有温度。落实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政策,预计年内让利1300余万元。授予40个银行网点为“长春花”适老化支付特色服务网点。至2021年末累计兑付逾期国债128笔,金额861.8万元。推动辖区“政采贷”业务落地,促进农村信用体系培育。顺利完成全省首家发行基金托管试点工作。建成全省首家位于地市的省级金融教育示范区。
一、坚决贯彻落实稳健的货币政策,提升各项政策工具运用的精准性
(一)充分发挥央行资金精准滴灌和正向激励作用。贯彻落实降准要求,全市法人银行累计释放资金约3亿元。用好用足用准再贷款再贴现工具。2021年,累计发放再贷款再贴现42.61亿元,同比多放13.76亿元。强力推进两项直达实体经济货币政策工具。全年累计发放奖励资金7167万元,推动银行为4443户普惠小微企业共计71.67亿元贷款延长了还款期限;提供免息资金9.47亿元,支持银行向29460户普惠小微企业发放信用贷款45亿元。
(二)推动小微企业融资“量增、面扩、价降”。鼓励银行下沉网点和服务。至12月末,全市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369.32亿元,同比增长23.72%。打造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程。打造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程。推进LPR改革,引导利率下行。12月末,全市企业新发放贷款加权利率4.6923%,较年初下降0.081个百分点。其中,小微企业新发放贷款加权利率5.438%,比年初下降0.2238个百分点。
(三)推动碳减排支持工具落实。广泛动员,协助召开全市碳减排支持工具使用动员会,做好项目和配套体系储备工作。加强项目梳理。已梳理6笔、金额16.5亿元的存量碳减排贷款,申报9笔、合计123亿元的新项目储备。先后赴皖南电机、宣城市光伏产业园进行调研走访,组织银行对光伏产业园的相关企业进行融资对接。
二、坚持底线思维,切实防范金融风险
(一)落实常态化化解金融风险要求。完善大额有问题企业风险监测制度,对全市1000万元以上问题企业实行名单制管理。对辖内14家法人银行开展压力测试。全力做好6-7级机构评级提升工作,至2021年三季度末,辖内法人银行评级提升率50%。推动银法协作联动机制建设,更好地维护辖区金融秩序。
(二)充分发挥存款保险风险校正与稳定人心作用。加强存款保险费率日常管理与保费核定工作。扎实开展投保机构风险监测与专项核查工作。广泛开展存款保险分片包干与“五色行”专项宣传。在泾县云岭新四军军部旧址举办“党建+云联”存款保险宣传红色老区行活动。
(三)全方位巩固提升反洗钱工作成效。多举并行、协同发力,洗钱犯罪专项打击取得突破。以《刑法》第191条“洗钱罪”成案9起,其中6起已成功宣判、3起处于立案侦查阶段;向有权机关移送案件线索20笔。运用多种方式开展反洗钱工作宣传内容。荣获2018-2020年宣城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反洗钱部门在国家税务总局、人民银行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两年专项行动中荣获成绩突出集体称号。
三、坚持金融服务为民,不断增强办实事、开新局能力
(一)加强“法治央行”建设。依法公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执法信息,制定政务主动公开、政务依申请公开制度。2021年累计组织开展10次依法行政培训。严格履行执法检查、取证程序,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二)不断提升经理国库的质量和水平。全力做好常态化财政直达资金接收和拨付工作,至年末,累计接收上级下达财政直达资金12批次共计44.03亿元。全辖共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退税15.69万笔,金额5785万元,笔数和金额比上年均增长50%以上。2021年,全市实现一般预算收入270.42亿元,同比增长 11.0%;一般预算支出 350.39亿元,同比增长3.1%。
(三)持续优化征信管理与服务。融合推进两个体系建设,做好党建引领信用村全域扩面“后半篇文章”, 推动信用共建服务站创建。规范有序开展非银征信信息采集。切实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增设代理查询网点,拓展服务覆盖面。至2021年12月末,全辖共办理征信查询121726笔,线上线下共处理征信异议176笔。
(四)优化支付清算和金融科技工作。开展“支付为民”革命老区行暨“我为群众办实事百名党员百村行”活动。120个老区乡村申报惠农金融服务示范点。全市建成125个移动支付示范村。推动新设企业银行账户服务纳入“一网通办”平台,2021年全市有10家银行机构168个网点实现企业注册与银行开户同步预约。组织开展“断卡”行动涉案账户现场核查。强化金融标准应用普及,推动金融科技规范应用,提升金融业竞争能力。
(五)加强发行库管理和乡村现金服务示范区建设。在全辖同步推进乡村现金服务示范区的创建工作,已建成1个市级和6个乡镇级现金服务示范区。持续推进硬币自循环社会化服务的建设进度,硬币自循环社会化服务已完成90%。依托“吴民权货币鉴别技能工作室”组织开展反假知识讲座12次,特残币兑换鉴定48次,金额约19万元。
(六)持续加大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力度。充分利用好“3·15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日”“普及金融知识,守住‘钱袋子’”活动广泛开展金融宣传。稳妥处理消费者投诉。2021年累计受理关于银行业机构业务的咨询、投诉案件130余件,均按规定及时予以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