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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50110/202204-00040 组配分类: 复议申请指南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行政复议案件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4-21
索引号: 113417000032450110/202204-00040
组配分类: 复议申请指南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行政复议案件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4-21
行政复议案件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发布时间:2022-04-21 16:08 来源: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行政复议案件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申请人

 

被申请人

 

 

 

一、当事人应当如实提供自己的送达地址,并保证送达地址准确、有效。

二、当事人拒不提供地址的,以其户籍登记中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工商登记或者其他依法登记、备案的住所地为送达地址。

三、行政复议期间如果送达地址有变更,应当及时告知复议机关变更后的送达地址。

四、因当事人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复议机关、当事人或者当事人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导致复议文书未能被当事人实际接收的,复议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当事人提供的送达地址

送达地址:

 

收件人(或代收人):

联系电话

当事人对送达地址的确认

我已阅读了上述告知事项,并保证所提供的上述地址是准确、有效的。

 

当事人签名(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