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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4967K/202403-00060 组配分类: 政府组成部门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宣城市教育体育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3-05
宣城市教育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4-03-05 15:02 来源: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主要职责:

(一)外部政府权力

市教育体育局共计11项政府权力,其中行政许可5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处罚3项、其他权力1项。以当年市政府网站公布的《宣城市教育体育局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为准。

(二)内部管理事项

1.贯彻执行教育和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教育体育改革发展规划以及发展的重点、结构、规模、速度和步骤,制定全市教育体育事业发展年度计划,指导、协调教育体育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实施工作。

2.负责指导全市教育体育系统行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3.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工作,督查指导学校(园)教育教学工作。强化督导职能,加大督政、督学力度,保证国家教育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和教育目标的实现。

4.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基础教育工作。指导和协调义务教育,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工作。

5.负责规划并指导中小学德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安全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组织实施中等、初等和学前教育的课程计划、课程改革、教材建设,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6.负责统筹和指导全市中等职业和成人教育的发展改革,规划实施中等职业和成人教育工作,拟订并实施中等职业和成人教育评估标准,指导中等职业和成人教育教材建设以及就业、职业指导工作。

7.负责协调在宣高校、市属高校与社会和相关部门的联系与协作,为高校改革与发展提供相关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8.负责统筹全市民办教育发展,分级负责民办学校及其他民办教育机构管理,负责全市民办教育机构和学校办学行为的监督和指导工作。

9.负责主管全市教育和体育人才工作。统筹规划、指导学校教职工管理和教育体育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指导、组织实施教师继续教育和教育体育行政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全市师德建设工作。

10.负责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行社会指导员制度,服务全市体育社团并指导其开展工作。

11.负责统筹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规划及项目设置与布局,指导学校开展体育活动。

12.制定全市体育竞赛制度、计划和竞赛规程,做好竞赛和训练工作。核准运动项目记录和国家二级运动员、二级裁判员。组团参加有关运动会和其他比赛,承办一定规模赛事。

13.负责指导全市体育场馆建设和体育科研工作,组织开展对外合作交流。负责体育产业监督管理,推动体育产业健康、有序、规范发展,负责体育彩票的管理工作。

14.统一管理本级教育体育经费。制定筹措教育体育经费、教育体育拨款、教育体育基建投资的意见。监测各县(市、区)教育经费筹措和使用情况,编制全市教育体育事业及经费统计分析。负责教育体育经费项目、标准的监管。

15.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专学校招生计划。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全市各类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负责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学籍管理。

16.负责统筹规划并指导学校信息化教育、教学仪器和实验设备的配备工作。

17.负责实施并指导青少年校外活动教育和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教育工作。

18.负责规划并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科研工作。

19.负责教育体育事业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

20.承担市级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21.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主要事中事后监管事项

1.高中、中职教师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后监管。

2.利用互联网从事教育信息服务的网站和非学历教育、远程学历教育网校审核后监管。

3.民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机构审批后监管。

4.公、民办高职高专院校和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监管。

5.从事涉及人身安全和公共安全的体育经营项目的监管。

6.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定站点审批后监管。

7.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后监管。

8.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后监管。

9.市属非师范类、卫生类民办普通中专监管。

10.师范类、卫生类普通中专学校以及省直部门直属普通中专学校监管。

11.除高等学历教育以外的其他民办学校校名监管。

以上所列事中事后监管事项(含子项)和市教体局政府权责清单所列行政处罚事项均应制定事中事后监管细则(处罚裁量基准),由市教体局在“三定”文件印发后按规定另行制定公布并报市编办备案。

(四)市区职责划分

市教育体育局牵头负责市区学校布点规划,宣州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参与。市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提出的市区学校规划建设的意见,统一由市教体局受理后按规定和程序交宣州区政府办理,宣州区政府提出审查意见并报市教体局审核后上报市规委会。

宣州区政府统一负责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学生的学籍管理(含市属义务教育学校);负责具体学校总体规划及建筑单体方案的审查,涉及到市开发区的学校由市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审查意见报市教体局审核备案。

负责人:陈自水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公地址:宣州区鳌峰中路43号

联系电话:0563-3033010

网址:http://edu.xuancheng.gov.cn/

邮编:242000

邮箱:xcjybgs@163.com

二、机构设置

(一)计划财务科

主要职责:

1.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体育事业发展规划。

2.推进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牵头拟订教育体育经费筹措,负责教育体育经费的预算和决算,管理和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

3.负责全市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统计、编制和分析;负责教育体育系统会计、统计人员培训工作。

4.负责拟订全市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专学校招生计划。

5.负责指导全市教育系统校舍建设、体育场馆建设,以及改善办学条件和完善体育设施的工作。管理直属事业单位的基建投资。

 6.统筹管理各类教育体育收费工作。负责教育体育重大活动的经费保障服务工作。

 7.负责普高、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生源地贷款等学生资助工作。

科室负责人:王静雯 电话:0563—3033044。

办公地址:市教体局四楼,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二)职业与成人教育科

主要职责:

1.负责统筹管理全市中等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拟订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发展规划。指导教学改革、师资队伍建设、教材建设和学生就业工作。

2.负责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的核准和教育学籍管理、毕业证书发放工作。

3.负责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开展职业技术培训;指导开展社区教育工作。

4.负责研究制定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评估标准并组织实施。

5.负责联系市内高等学校,参与制定全市高等教育发展规划,为高校改革与发展提供相关服务工作。

6.负责市内成人高校函授站的管理工作。

科室负责人:梅复庆,电话:0563—3033019。

办公地址:市教体局五楼,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三)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

主要职责:

1.负责牵头拟订全市教育督导政策措施、教育督导总体规划和重大事项。

2.负责组织对全市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情况的督导检查。

3.负责组织对县级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的督导检查。组织对全市基础教育学校进行督导检查。

4.负责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日常工作。

科室负责人:欧正娇,电话:0563—3033273。

办公地址:市教体局五楼,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四)群众体育科(市体育产业办公室)

主要职责:

1.负责研究拟订全市群众体育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2.负责组织指导“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实施,指导协调全市职工体育、农民体育、残疾人体育等群众性体育工作。

3.负责指导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审核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并进行培训,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负责统筹加快推进体育产业发展,构建新型体育产业布局。

5.负责指导和服务体育各单项协会和行业协会开展工作。

科室负责人:程凯,电话:0563—3033046

办公地址:市教体局一楼,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五)办公室

主要职责:

1.管理机关日常工作,综合协调机关重要政务、事务。

2.负责重要文件的起草、各类文件的运转和管理。

3.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及督办工作;负责新闻宣传、文秘、信访、保密、档案、信息、文明创建、机关安全保卫工作。

4.负责应急工作牵头督办;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综合办理工作。

5.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科室负责人:杨先根,电话:0563—3033010。

办公地址:市教体局三楼,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六)法规与安全卫生科

主要职责:

1.负责研究教育改革发展和体育事业发展战略,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提出政策建议。

2.承担教育系统法制建设、体育法制宣传,负责指导和管理学校普法工作。

3.负责依法行政有关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审核和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

4.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市中小学卫生、安全教育工作。

5.负责体育赛事、训练及体育设施安全监管工作。

科室负责人:周瑞,电话:0563—3033266。

办公地址:市教体局四楼,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七)竞赛训练科

主要职责:

1.负责拟订全市青少年体育有关政策、制度和发展规划,负责竞技体育项目的设置、布局和管理。

2.负责全市青少年体育人才培养工作、体育科研和教练员队伍建设。

3.负责拟订青少年体育训练管理制度,指导学校、后备人才基地、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建设和运动员训练工作。

4.负责拟订并实施市级运动会和参加省级运动会的方案。

5.负责审核运动项目记录;负责审核、培训和管理二级运动员、二级裁判员。

6.负责指导、协调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工作。

科室负责人:方超,电话:0563—3033932。

办公地址:市教体局一楼,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八)基础教育科

主要职责:

1.承担全市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的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全市基础教育改革发展政策和措施。

2.负责指导基础教育常规管理,协助做好基础教育规划、布局、结构调整工作。

3.负责普通高中教育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发放工作。

4.负责全市中小学德育、校外教育、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

5.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6.负责指导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改革,规范基础教育教材、教辅管理。

科室负责人:罗忠妹。电话:0563—3033017。

办公地址:市教体局一楼,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九)人事科(行政审批科)

主要职责:

1.负责指导全市教育体育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全市师德建设和体育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2.负责指导全市学校内部人事制度改革。负责教师和教练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3.负责教师继续教育和教育管理干部培训工作。对全市教师培训机构实施宏观管理和指导。

4.会同有关部门指导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5.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和机构编制工作。

6.按照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集中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与组织协调工作。

科室负责人:冯玲杰,电话:0563—3033022。

办公地址:市教体局二楼,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十)民办教育管理科(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

主要职责:

1.负责全市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统筹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

2.负责民办教育发展政策措施的组织实施工作;

3.负责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办学方向、办学行为的监督检查;

4.负责学科类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设置、培训内容、培训时间、人员资质、收费监管等培训行为的监督检查;

5.组织实施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治理,指导开展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执法;

6.协调相关部门加强非学科类培训管理。

科室负责人:韩家红,电话:0563—3033015。

办公地址:市教体局二楼,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