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长辈版|
  • 无障碍浏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市水利局>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索引号: 113417000032450703/202204-00013 组配分类: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发布机构: 市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市水利局2022年度4月份重点工作总结、5月份工作安排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4-27
索引号: 113417000032450703/202204-00013
组配分类: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发布机构: 市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市水利局2022年度4月份重点工作总结、5月份工作安排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4-27
市水利局2022年度4月份重点工作总结、5月份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22-04-27 10:38 来源:市水利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2022年度4月份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1.强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一是强力推进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加快推进港口湾水库灌区、牛岭水库、水阳江中游防洪治理(宣城市)工程建设。二是强力推进重点水利工程前期工作。加快推进凤凰山水库、万家水库等项目前期工作,开展全市水网规划编制工作。

中小河流治理项目:一是督促各县市区加快推进2021年续建的12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宣州区1个、郎溪县2个、广德市3个、宁国市2个、泾县2个、旌德县1个、绩溪县1个)建设和2022年宣州区、旌德县新开工的两个项目开工建设任务。二是督促广德市、宁国市、泾县、绩溪县加快推进2022年计划批复的7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初设报批稿的修订。三是督促各宣州区、泾县、旌德县加快推进2022年计划竣工验收的8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档案等专项验收,并同步完成工程审计报告和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

小型水库:一是对全市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理有关工作进行摸底统计。二是开展水库信息档案抽查复核工作,完成全国水库运行管理系统信息补充完善工作。三是对全市水库隐患进行排查,督促各县完成病险水库应急处理。四是持续跟踪推进小水库雨水情监测和安全监测设施建设工作。

城市防洪和城区活水工程:一是水阳江城区段生态蓄水工程海棠湾枢纽工程已完成初设批复,正在开展施工图编制,监理、跟踪审计招标工作,以及征地拆迁摸底调查工作。二是继续实施城东联圩引水入城工程和城东联圩三岔沟河势稳定工程。

泵站:督促宣州区城东联圩谢村站增容工程加快工程结算、档案资料整理及专项验收方案编制等竣工验收准备工作。指导郎溪县加快推进郎溪县荡南湖排涝泵站前期工作,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小水电:按照省水利厅要求,加快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涉及我市小水电清理整改相关问题整改,目前县级验收已全面完成,协调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开展市级验收销号准备工作。开展了小水电清理整改问题自查自纠工作,根据检查情况,下发了问题清单,进一步明确下一步工作要求。常态化落实电站生态流量泄放日常监管。受省厅委托,代为开展小水电站运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省级抽查。完成绩溪县7座小水电站安全标准化创建达标审查。

灌区:督促青弋江灌区加快宣城市城区活水工程城外段引水工程建设进度,并按省厅节点要求加快推进“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前期工作。督促相关县市区加快宣州区水阳灌区、郎溪县幸福圩灌区、广德市南阳灌区、杨家店灌区、卢村灌区等5个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截至目前,5个中型灌区2021年度建设任务已全面完成,2022年度投资计划已完成2732万元,占2022年度批复投资的22.3%。指导宣州区、郎溪县、广德市开展2023-2025年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申报前期工作。督促各县市区开展2022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工作和2022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准备工作。

2.水旱灾害防御:一是开展南漪湖马山埠节制闸在线流量测验系统建设,目前项目招标工作已完成,并与南京亚楠鸿业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签订项目采购实施合同,计划汛前完成建设安装。二是完成市级汛前检查工作,市级8个检查组由市水利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带队,现场发出问题整改清单27个,限期于汛前整改到位。三是修订完善各类水旱灾害防御预案方案,审核批复了南漪湖控制治理工程控制运用计划和青弋江灌区水旱灾害防御调度运行方案,以及港口湾、卢村、天子门、龙须湖等大型及重点中型水库2022年度汛期调度方案;督促各县市区修订完善河流、堤防、圩口、水库等调度方案、防汛抢险应急预案以及山洪灾害县、乡、村三级防御预案,建立水库调度预警信息发布机制。四是组织开展全市水旱灾害防御业务知识视频培训,提高各级水旱灾害防御指挥人员尤其是新任水利部门管理及技术负责人应对洪涝灾害的研判、决策和指挥能力。五是组织开展水阳江防御洪水调度预演,检验预警、预报、预案、预演“四预”措施,不断提升应对水阳江流域可能发生的大洪水决策调度水平和能力。六是重新修订2022年《宣城市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手册》、《宣城市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和《宣城市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制度》,严格汛期值班制度。

3.水资源管理:一是开展用水直报系统名录更新,指导各县完成第一季度用水直报统计,完成大中型灌区取水许可情况排查。二是根据绩效目标情况和年度重点任务安排,下达各县各单位水资源管理和节水资金。三是2021年度各县目标考核水资源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复核。

4.河湖管理:一是根据省水利厅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问题清单,进一步复核宁国、泾县碍洪排查突出问题。二是根据省厅要求继续完善水阳江、青弋江、练江划界成果表,配合省厅修改水普以外河湖划界问题。三是做好涉河建设项目相关文件审批转报工作(宣城市城市供水设施完善工程取水工程)四是督促相关单位加快开展2022年宣城市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南漪湖入河口清淤工程)前期工作。五是录入宣城市互联网+监管平台检查实施清单问题数据。

5.农村安全饮水:指导有关县市区积极落实资金实施年度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目前大部分项目还处在实施方案编制和批复阶段,少数项目已开工建设,已完成投资295.4万元。督促各县市区实施2022年中央财政补助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全市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计划投资319.8万元,计划维修养护农村供水工程599处,覆盖受益人口67.03万人,目前,各县市区已完成方案批复,并组织项目实施,完成投资86.1万元。继续推进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开展县级农村饮水工程水质月度巡检及规模水厂水质日检工作,及时监测水质变化。

6.河道采砂管理:一是加快推进已审批河道采砂规划有序实施,督促指导各县市区严格按照采砂规划规范实施采砂许可,在开采过程中,落实水利部门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采区现场管理。二是持续开展打击非法采砂日常及专项巡查,进一步强化对河道采砂管理重点河段、敏感水域监管力度。三是继续组织开展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始终保持对非法采砂行为高压严打态势。

7.水行政执法:一是加大水行政执法工作力度。对水行政执法重点河湖、水利工程、在建项目、矿山企业开展常态化巡查监管,督促指导各县市区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水事违法行为。严格按照省水利厅要求,完成水行政执法统计工作。二是开展水规费征缴工作。开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和市级取水户水资源费征收工作,协同税务部门及时下达水土保持补偿费缴款告知书,对市级征收取水户水资源费按月下达水资源费征收通知书。

8.水土保持:一是督促相关县市区及时开展2021年已完工小流域水土保持项目完工验收工作;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及时开工建设2022年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指导宁国市开展2022年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申报工作,目前申报材料已上报省水利厅。二是对宣城市城市供水设施完善工程等3个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进行了批复(备案)。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组织专家对宛溪景苑项目进行函审。帮助开发区和现代产业园区内企业做好水土保持承诺制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及时开展水土保持方案“未批先建”项目整改工作。督促各县市区按照省厅要求的时间节点做好部省下发水土保持方案“未批先建”项目整改工作。三是按照省水土保持总站要求,督促泾县水利局、广德市水土保持试验站做好2021年监测数据整编工作,并指导水保站点开展汛前自查。指导广德市水利局做好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建设。

9.河湖长制:全面启用省河长制决策支持系统,并开展调度;开展2022年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回头看”行业工作;制定2022年度市级河湖健康评价采购方案;优化村级河湖长设置;开展河湖长制主题宣传。

二、2022年度5月份重点工作计划

1.继续推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一是继续推进港口湾水库灌区、牛岭水库、水阳江中游防洪治理(宣城市)工程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积极与县市区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力推进用地报批和设计方案变更等工作,确保工程顺利实施保障要素。二是持续推进重点水利工程前期工作。继续推进凤凰山水库、万家水库等项目前期工作和水网规划编制工作。

中小河流治理项目:一是完成郎溪县、广德市、宁国市、泾县、绩溪县9个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二是督促各县市区加快推进2021年续建的12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和2022年旌德县新开工项目建设。三是督促各宣州区、泾县、旌德县加快推进2022年计划竣工验收的8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档案等专项验收。

小型水库:一是陆续完成已报送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初步设计批复工作。二是督促各县市区按照要求开展水库安全鉴定工作。督促各县市区持续做好水库运行管理工作。三是督促相关县市区加快实施今年计划实施的17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前期工作。四是全面完成全国运行管理系统里新增责任人的培训工作。

城市防洪和城区活水工程:一是水阳江城区段生态蓄水工程海棠湾枢纽工程:完成土建部分施工图编制,完成监理、跟踪审计招标工作,开展征地拆迁工作。二是继续实施城东联圩引水入城工程和城东联圩三岔沟河势稳定工程。

泵站:督促指导宣州区城东联圩谢村站增容工程按省厅验收计划时间节点开展竣工验收准备工作。指导郎溪县按省厅下达的时间节点进一步加快推进郎溪县荡南湖排涝泵站前期工作进度。

小水电:继续推进涉及我市小水电清理整改问题整改工作,完成市级复核验收工作。继续落实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日常监管。完成小水电站运行安全隐患排查问题整改,落实小水电站安全生产工作。推进小水电站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和绿色小水电创建工作。

灌区:督促青弋江灌区加快宣城市城区活水工程城外段引水工程进度和青弋江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前期工作进度。督促各有关县市区加快宣州区水阳灌区、郎溪县幸福圩灌区、广德市南阳灌区、杨家店灌区、卢村灌区等5个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进度。指导宣州区、郎溪县、广德市做好申报2023-2025年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的灌区编制立项建议报告。督促各县市区开展2022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工作和2022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

2.水旱灾害防御: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趋势,加强与气象、水文等部门联系沟通,适时掌握雨情、水情和汛情,突出做好局部强降雨安全防范工作,密切会商,及时预警。进一步加强重点水工程防洪调度,确保流域防洪安全。加强各类中小水库安全度汛、中小河流堤防巡查防守、山洪灾害安全防御,确保标准以内洪水不漫堤、不溃坝,遇超标准洪水有对策。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3.河湖管理:一是根据省水利厅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问题清单,进一步复核组宁国、泾县碍洪排查突出问题。二是根据省厅要求继续完善水阳江、青弋江、练江划界成果表,根据省厅要求复核水普以外河流划界成果数据。三是根据宣城市“十四五”水闸、水库、堤防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划定任务,与省水科院技术支撑单位对接,做好三调底图套图及省厅上图工作。四是督促2022年宣城市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南漪湖入河口清淤工程)前期工作进展情况。

4.农村安全饮水: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加快年度供水保障工程前期工作进度,尽早全面开工建设。督促各县市区加快实施2022年中央财政补助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督促各供水单位进一步规范净化、消毒等水处理工艺,严格落实规模水厂出厂水9项日检和县级水质月度巡检制度。继续推进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

5.水资源管理:一是参加省水资源管理工作会议,按照会议要求及省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工作要点,拟年度全市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工作要点,分配年度工作任务。二是加强对上对接,对下督查推进,全力推进年度重点任务。

6.河道采砂管理:一是持续对重点河段敏感水域开展常态化巡查,督促各县市区加强河道采砂管理。二是进一步巩固河道采砂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始终对非法采砂行为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坚决杜绝非法采砂势头反弹。三是对河道采砂管理专项督查工作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办,进一步强化河道采砂管理工作职责。

7.水行政执法:一是协同税务部门积极开展水土保持补偿费和水资源费征收工作,做到应收尽收。二是继续做好水行政执法统计月报工作。

8.水土保持:一是督促各县市区全面开工建设2022年水土保持重点项目,督促各县市区开展2023年拟申报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前期工作,督促各县市区开展2021年重点水土保持工程完工验收工作。二是对上报的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组织审查。适时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监督检查工作。三是按照要求对部省下发的水土保持方案“未批先建”的生产建设项目进行查处。

9.河湖长制:持续督促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河湖健康评价挂网招标;对2022年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征求意见,待省级定稿后对照印发实施;拟定《宣城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提醒、约谈、问责制度(试行)》初稿,待总河长会议审议后印发实施;开展2022年度省级幸福河湖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