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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4967K/202205-00004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帮助重点优质企业渡难关若干举措的通知 文号: 宣政办秘〔2022〕26号
发布日期: 2022-05-05 成文日期: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帮助重点优质企业渡难关若干举措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05 11:44 来源: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

帮助重点优质企业渡难关若干举措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宣城市帮助重点优质企业渡难关若干举措》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4月22日

 

 

 

 

 

 

 

宣城市帮助重点优质企业渡难关若干举措

 

为进一步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全力帮助我市重点优质企业缓解物流受阻、库存积压、生产成本上升、流动资金紧张等困难,帮助企业提振信心、渡过难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设立重点企业“白名单”。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园区要认真梳理,将纳税良好、生产经营正常、市场前景好、需求旺盛的行业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列入“白名单”,汇总报送至市经信局。重点帮助“白名单”制造业企业及时解决疫情对企业物流产生时效性影响、订单导致产品大量积压等问题。(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

二、加大“白名单”企业信贷支持。对因疫情影响导致“白名单”企业还款困难的,积极引导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贷款展期和无还本续贷;支持金融机构提高“白名单”企业授信额度,增加制造业中长期项目贷款,创新贷款种类,开展“设备购置贷”和“专精特新贷”等业务。(责任单位:市人行、宣城银保监分局、市金融监管局)

三、加强“白名单”企业融资补贴力度。对疫情期间企业新增贷款,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一定比例给予企业贴息;对白名单”企业设备融资租赁借款,可按照融资规模不高于5%的比例对企业进行补贴。单户企业累计补贴金额不超过5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国资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

四、减轻“白名单”企业担保借款负担。政府融资担保机构适当提高“白名单”企业担保额度,可将企业经评估的库存产品作为担保物,增加无抵押质押担保贷款业务量,可将融资担保费率降到0.5%;地方政府投融资机构,对风险可控、能够提供有效抵押物的“白名单”企业,可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提供短期借款。(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国资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

五、帮助“白名单”企业提供周转仓储。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园区要通过协调利用本地闲置仓库、修建临时性仓库等措施,为“白名单”企业积压产品提供免费或低于市场租赁价格的临时存放场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

六、确保“白名单”企业物流畅通。统筹做好道路货运疫情防控和重点物资运输保障工作,保障符合通行条件的车辆通行顺畅。进一步优化检测方式和流程,实行“即采即走即追”的闭环管理,不以等待核酸结果为由限制通行,保证企业生产不停、货运不断。(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

本政策由市经信局会同市直部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行,执行期限暂定至2022年6月30日,文件所述各项扶持资金由受益财政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