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管理,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诚信履约,根据《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检查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我局决定组织开展市本级在建工程项目2022年第二季度标后履约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检查小组成员
标后履约专项检查组由市公管局牵头市住建局、市经开区管委会、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
二、检查范围、方式
检查组随机选取市本级(含各类园区)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三、检查时间
5月中、下旬(具体时间由检查组确定,不另行通知被检查单位)。
四、检查内容
1、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签订情况;
2、是否依据投标承诺组建施工项目部、监理部;
3、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与投标文件是否一致及到岗履职情况,人员变更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4、关键岗位人员广域网考勤是否合格(如有);
5、建设单位是否建立监理、施工单位考勤制度,相关考勤记录是否齐全;
6、招、投标文件约定的其他内容;
7、相关政策宣传。
五、检查要求
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检查时,受检单位项目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须在现场予以配合并提供相关受检资料(投标文件、施工合同、监理合同、人员资质证书等)。
六、检查结果处理
对检查发现标后履约存在问题的,将严格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宣公管函〔2020〕29号)及其不良行为认定标准,对存在问题的相关责任主体进行不良行为记录并通报。对有严重违规行为的单位以及相关责任人,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联系人:刘继文 联系电话:0563-3033820)
202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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