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属相关单位,市属各民营医疗机构:
根据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省卫生健康委将于近期围绕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本年度第二次考评,现就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4月7日,我委印发了《关于做好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有官方网站的医疗卫生机构,要在官方网站上开设信息公开专栏,于4月27日前根据《安徽省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目录》公开相关信息,并将信息公开网址报送至我委;没有官方网站的医疗卫生机构,要于4月13日前将基本信息(包含机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工作时间、服务范围、机构类型等)报送至我委,其余需公开的信息由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办发〔2021〕43号)第十三条要求,于4月27日前选择适当的方式进行线下公开,如在醒目位置张贴需公开的信息等。截至5月18日,宣城仁杰医院、宣城眼科医院、宣城妇女儿童医院、宣城康视眼科医院、宣城大医口腔医院还未将信息公开网址或基本信息报送至我委,请相关单位务必于5月24日前完成信息公开工作并将公开网址或基本信息报送至我委邮箱(xcswsjsw@163.com)。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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