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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4772R/202205-00025 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2年第二季度全市建设工程监督检查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5-19
索引号: 11341700003244772R/202205-00025
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2年第二季度全市建设工程监督检查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5-19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2年第二季度全市建设工程监督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9 16:56 来源: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建管函〔2022〕100号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2年

第二季度全市建设工程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市规划区各在建项目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监督管理,推进实施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全面落实企业质量安全责任,规范企业市场行为,确保全市建筑工程疫情防控、质量安全和扬尘防治形势平稳,根据市大气办《关于印发宣城市空气质量变化情况退出全国重点城市后十位强化攻坚方案的通知》(宣大气办〔2022〕29号)、《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市住建领域质量安全综合治理行动的通知》(建管〔2022〕58号)、《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2年宣城市住建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建管〔2022〕81号)、《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层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保障性住房质量常见问题防治的通知》(建管函〔2022〕43号)、《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建管函〔2022〕44号)、《关于印发<宣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发包与承包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建管函〔2022〕83号)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开展2022年第二季度全市建设工程监督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主要内容

    (一)质量安全手册落实暨工程质量管理情况:贯彻落实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强制性标准规范情况,落实安徽省《安徽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规程》、《宣城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实施规定》实施住宅工程(含保障性住房)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情况;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设计、建筑节能施工情况;预拌混凝土使用质量管控情况,工程实体(含住宅小区附属道路与排水工程)质量情况等。   

    (二)防汛排涝工作和安全生产管理情况:防汛排涝指南及应急预案制定情况,防汛人员和防汛抢险物资配备等情况;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情况,在建项目安全风险管控“六项机制”落实情况;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日常安全检查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到岗履职情况,“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开展预防高坠、有限空间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安徽省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基坑、模板支撑、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情况;工程临时用电、实体安全防护以及消防安全等情况;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建筑起重机械专业承包单位、维保单位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等。

    (三)建筑市场行为及劳务用工管理情况:建设单位依法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情况,在建项目市场行为合法合规情况,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关键管理人员及其生物识别考勤和履职情况;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按月拨付人工工资、分包单位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等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情况。

(四)常态化疫情防控情况:疫情防控指南和应急处置预案制定情况,施工现场封闭式管理、用工实名制登记、疫苗接种和核酸检测情况、人员进出查验“健康码”落实和流动管控情况,防疫物资储备和政府疫情防控相关文件政策落实情况等。

(五)建筑施工扬尘防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工地周边围挡、裸露土方和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落实情况。

    二、检查分工

市区在建建筑工程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市市政园林公用建设管理处组织检查,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对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内的在建工程组织检查,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对辖区内的在建工程组织检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抽取各县(市、区)、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不少于2项在建建筑工程开展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时间安排

企业自查时间:2022年5月18日至5月29日;

    主管部门检查时间:2022年5月30日至6月22日;

    市住建局抽查时间:2022年6月23日至6月30日。  

    四、工作要求

(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加强从业人员疫情防控与安全生产相结合的教育培训,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决杜绝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管理人员不履职、施工人员不教育、隐患排查不到位等行为。要做好梅雨季节防汛排涝工作,严禁罔顾安全、野蛮抢工期等行为。项目建设单位要牵头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并于5月29日前形成三方审签的自查报告和检查记录留项目部待查。

(二)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和疫情防控严峻复杂形势,认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方责任单位严格落实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对现场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要责令停工整改;对自查工作流于形式或隐患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要约谈相关负责人,并给予相应信用惩戒;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移交相关部门查处并记入信用管理。         

 


                                  2022年5月18日      

 

 抄送: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市安委办、市大气办。